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

“狗”年须说“狗事”,狗的前世是什么,达尔文似乎给了我一个启发,大约,一切家养之禽畜,无不是驯化而来。野鸡变家鸡,野鸭变家鸭,野猪变家猪,当然家狗也是由野狗驯化而来的。于是,我对人类的智慧和伟力,佩服得五体投地了。

也许,那些野畜禽,经过驯化,渐渐脱去了野性,变得乖巧和温顺。而狗的“驯化”,应该是其中最成功的。直至今天,在狗的家族里,涌现出了诸多的种类,有看家狗,有宠物狗,有工作犬,当然也有流浪狗,有疯狗,不一而足。

作为看家狗,它的脑门上写着“忠诚”。什么“义犬护主”,什么“老人与狗”。作家们似乎也热衷于挖掘“狗”的题材,用诗化的语言,讲述关于狗的“赤胆忠心”。当然,狗也因此获得了无尚的荣光,主人赏赐给了它一碗残羹剩饭。

作为宠物狗,它的确有它的优势,无论是长相,还是性情,都特别惹人喜爱。体型娇小的,如“博美犬”“蝴蝶犬”之类;体型庞大的,如“德国牧羊犬”“金毛犬“等。不管是小巧玲珑的,还是魁梧高大的,骨子里都藏着“乖巧”二字。宠物狗的待遇,于一般家犬而言,要好得多,它无需劳作,只需读懂主人的心思,即可获得优待。吃上好的狗粮,与主人睡在一起,和主人溜街,去宠物医院体检、洗澡等,宠物狗俨然成了其家庭成员之一了。

说到工作犬,就不能不提到猎犬了。猎犬,是那些鼻子天生比较灵的狗,经过了猎户的长期训练,而具有了追逐猎物的本领。小时候,邻村常有几个猎户,身上斜挎一个网兜,右肩扛一管猎枪,前面猎犬带路,一会儿停下嗅嗅,一会儿“嗖嗖”向前。猎犬不算高大,体型中等,四肢健壮,嗅觉非常敏锐。在深山里,当猎户发现了猎物,就悄悄端起猎枪,随着“砰”的一声枪响,好家伙,只见猎犬说时迟那时快,“嗖“地一下,扑向猎物,不一会,猎犬便叼着猎物,像凯旋归来的将军,将猎物往主人面前一放,摇着尾巴,伸长舌头,“赫赫”有声,似乎在向主人邀功。追击被猎枪打伤了的猎物,那算不得大本事,好的猎犬,往往会主动去发现或追击猎物,诸如野鸡、野兔、野鹿或着麂子之类。

运气好的话,如果打到了大猎物,猎户们便用绳索,捆上猎物,几个人合力将猎物扛下山来。这时,猎犬忽而跑前,忽而断后,显得异常兴奋。因为它知道,到了家里,主人定会赏给它一块大骨头的。

作为工作犬中的佼佼者了,警犬比猎犬多了几分威严和神秘。它既有宠物狗的待遇,又有看家狗和猎狗的忠诚。警察牵着,常常出现于案发现场,或者追捕罪犯,或者寻找证据,自然是威风得很。

而导盲犬则又是一道风景,你看呀,一根狗绳,一头拴着狗脖子,一头连着拄着拐杖的盲人,它从容而淡定,小心翼翼地引导着,颇有耐心和爱心,让人心生敬意。

至于那些丧家之犬或者疯狗之类,则显得猥琐或者疯狂,全然没有君子之风,令人厌恶之极、鄙夷之极。

当然,狗的结局也不一样。有的埋坑立坟,有的弃之野外,有的烹煮煎炒,成为美食家口中的佳肴。

深冬时节,是吃狗肉的好时候。用锄头或铁锤,将狗打晕,再用杀猪尖刀,捅破其喉管,放血、脱毛、开边,然后将狗架火烧烤至狗皮开裂。接着,就可以切块下锅了,将狗肉倒入烧红的铁锅内,炒至流油溢香,然后起锅备用。最后,在锅中放油,锅红油热之际,再将狗肉下锅,放入桂皮、花椒、酱油和水酒,放水没过狗肉,盖锅烹煮。先用武火猛烧,再改文火慢炖。待狗香四溢,即可起锅食用。据说,冬季吃狗肉,乃大补。

“狗年”即将过去,“猪年”就要到来。“狗”事已成历史,“猪”事就在前头。站在时间的节点上,回首“狗年”,我颇有“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的留恋和怅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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