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类

10.1 类的组织

变量

遵循标准的Java约定,类应该从一组变量列表开始。
如果有公共静态常量,应该先出现。
然后是私有静态变量,以及私有实体变量。很有会有公共变量

函数

公共函数应跟在变量列表之后。我们喜欢把有某个公共函数调用的私有工具函数紧随在该公共函数后面。这符合了自顶向下原则,让程序读起来就像一篇报纸文章

10.2 类应该短小

对于函数,我们通过计算代码行数衡量大小。对于类,我们采用不同的衡量方法,计算 权责

10.2.1 SRP 单一权责原则
10.2.2 内聚
10.2.3保持内聚性就会得到许多短小的类

10.3 为了修改而组织

在整洁的系统中,我们对类加以组织,以降低修改的风险

对类加以组织:类应该只有一个被修改的原因(SRP),保持内聚。对修改关闭,对扩展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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