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夏,我正在街上做着“6.26”国际禁毒日的宣传,接到一个电话。是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的陈老师打来的,他是县医院的离退休老干部,平日里我都叫他“陈大爹”,但因“大爹”是方言,又因出于对他的尊敬和钦佩,此文中称他为陈老师。
“小姜,我们下午要到你们镇调解一起医疗事故纠纷,我已经和局领导打过招呼了,你和我们一起去吧!”
“好啊好啊!”
忙了一上午,听到这个消息,我又兴奋起来。要知道,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和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是同一班人马。自从这个由几位离退休老干部组成的调解组织从交警大队搬回局里办公,我总在工作群里看到他们的工作动态,几位调解员都是退休的优秀法官、法律工作者,退休后发挥余热,当起了人民调解员。虽然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解散了,但当时他们调解纠纷那风生水起的劲儿,让我这个菜鸟十分敬仰,一直特别想去跟班学习一段时间,却最终也未能实现。
约莫一年多两年前,我们镇上的一个村民因胃穿孔住进一家医院,不料却在手术后瘫痪。先后送到州里、省里的医院治疗过,始终没有好转,只能又送回这家医院保守治疗维持生命。期间,医院承担了他的治疗费用、家属的护理费用和生活费用。医院希望家属在接受适当赔偿后能将患者拉回家中,家属则对于医院的赔偿金额不满。经过多次调解,医患双方始终没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所以患者一直躺在医院中,纠纷悬而未决,长此以往,日见其荒。
当天,医院的工作人员和医调委的调解员一道来了勐满,准备再去协商一次,再不成,就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了。
这户人家离村委会不远,我们把车开车村委会,只几分钟就走到了他家。低矮的平房中坐着一位老婆婆,她是患者的母亲,村委会通知她我们要去,她便早早等在家中。
沟通过程中,老人抹着泪说自己的儿子才四十多岁,是家里的壮劳力,当初因为胃穿孔住院手术,不曾想手术后瘫痪在床再也不能动弹。儿媳妇长期在医院陪护,早已身心疲惫,多次表达了想离家外出的想法。孙子在骑摩托车去看护自己爸爸的路上出了事故,头部受伤昏迷。
老人愈哭愈伤心,看得我有些不忍,又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能做什么。我不敢出声,只是默默将我坐的小凳子朝她挪了挪,递上纸巾。
其实这样的安慰简直太苍白了,和我递给她的那张卫生纸一样苍白。
在我和患者家属一起陷入悲伤情绪中时,反倒是医院派来的工作人员保持了理性,她说:“这个事情拖了很久了,始终没能解决,我们医院前前后后已经负担了几十万的费用,这次如果再调解不成,我们就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然后根据法院的判决承担赔偿责任吧。”
老人依旧在哭。浓重的少数民族口音加上啜泣声,让我听不懂她在说些什么。
村干部翻译了她的话:“我儿子进医院的时候好好的,现在变成了这个样子,我们一家子可怎么办,怎么生活啊?”
医院的工作人员依旧冷静:“如果他是好好的,也不可能进医院,肯定是因为身体不适才住院手术的,手术就会存在风险,现在成了这样,不一定完全是我们医院的责任。做了医疗事故鉴定,就会有结论了。但是如果做医疗事故鉴定,医保垫付的费用需要退回,法院再根据鉴定结果判决双方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全部承担,但如果不是我们的责任或者我们不用承担全部责任,那我们前期垫付的钱是需要你们相应退还的。”
老人愣了一下,随后又开始抹眼泪。
我也愣了一下,尽管此时的我多少能够理解这个工作人员的立场,但当时的我觉得她的话里有深深的傲慢和冷酷。
我轻轻拍了拍老人,不敢说一句话。一来我不了解具体情况,不懂调解,只是一个来学习的菜鸟。二来,我当时确实跟着她一起难过,说不出一句话。
医院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在前期已支付治疗和护理等费用的基础上,再赔偿20万,并且让患者儿子在医院免费住院治疗直至康复,再有就是帮助老人把家里有些漏雨的房顶修补好。条件是家属将患者接回家中护理,医院不再负担后续其他费用。
老人不依,提出了100万的赔偿要求。
调解的过程,有些像在菜市场里买卖双方之间讨价还价时的博弈。双方小心翼翼地防守退让。
当天没能就赔偿金额协商一致。
再后来,我听说协商成功,双方签了调解协议,家属把患者接回了家。
几个月后,有人问我:“那起医疗事故的患者怎么样了?还活着吗?”
我有点惊讶:“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瘫痪了也能活下去啊。”
“可是他只有眼珠会动了,是近乎植物人的状态,无法自主进食的,需要通过鼻饲饮食的。”
……
我去问了村干部,得知患者仍在世。
又过了一段时间再去打听,村干部说患者去世了。
我自始至终没见过这位患者。未经医疗事故鉴定,不好说是不是医疗事故,对事件的因果关系和是非曲折亦不予置评。
只是这个故事让我想起我瘫痪在床6年之久的父亲,在他去世之后,我也阴差阳错地开始了我的第二人生,让我得以自我实现的第二人生。
生存还是死亡?对于患者家属而言,这绝不仅仅是一个哲学问题,更交织了一个人几十年的情欲和记忆。这是理智与感性的撕扯,让人犹豫不决,让人痛不欲生。
无论怎么选都没错。
无论怎么选都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