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暂且让我乐观地相信,我可以活到八十岁吧!
在下笔之前,我有想过,这也许是个伪命题——六十年后,世界还有清晨吗?我是说,六十年后,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我们,还有清晨这个概念吗?科技越发展,人类就起得越晚。不说六十年后那么长远,就是我们现在正在过着的二十一世纪的头二十年,还有多少人会在清晨醒来呢?至少,我就已经不属于清晨的生物了,每天当我醒过来,太阳早已高高挂起。
可是作为一个写作的人,我就是拥有这种权力,在我的文字里,所有命题都可以成立,没有真伪之分。所以,我既铁定可以活到八十岁,也铁定可以在八十岁的某一个设定的清晨醒来。
于是六十年后那个清晨的故事就可以开始了。
2
这是我重新获得自由的第五年。我女人跟我同岁,我只比她大两个月。她命不好,她选择跟着我度过一生就是其中一件,我这辈子可以说愧对她的地方实在是太多太多。另一件就是她这辈子算是被疾病缠上了,最后也是因为不堪癌症的折磨,在七十五岁那年的秋天离开了我的。我女人六十年前的秋天来到我的身边,从此成为我的女人,没想到六十年后当她离开这个世界,离开我,也正好是秋天,那时她刚度过她的生日不久。
一甲子的功夫,同样的季节,我再一次回到了单身状态。可是这一次,却不会再像从前那样有所变化了,这把老骨头,就是想再来一次黄昏恋,我也已经力不从心了。
我想起一句话来:单身是一个人最好的增值期。不知为何,当我想起这句话时,却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我记得,自我女人死了之后的五年来,我就没再这么开心地笑过了。
六十年前,我肯定不会想到,到了这个年纪,我会在没有设置闹钟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要紧事处理的情况下,每天在清晨六点准时醒来。我更不会想到,在这个点醒来,我非但没有睡眼惺忪,想要再回到床上,而且还神采奕奕,迫不及待想要开始新的一天。不过我想起那时候我爷爷也是这样,好像到了这个年纪,就拥有了自动在清晨醒过来的超能力。那时候我没问过爷爷为什么能做到这件在我看来需要很强的意志力才能做到的事,当轮到我亲身体验时,我也不希望我的孙子会问我这个问题,因为我也不知道答案,只要到了这个点,我就会睁开眼睛,完全没有了睡意。
3
这是一个秋天的清晨。
今天是我女人的寿辰,如果五年前她没有被那场灾难般的疾病夺走生命,现在我会去花店买一束红色玫瑰,等她醒来的时候,笑眯眯地献上鲜花。你会说都这把年纪了,怎么还玩年轻人的那一套,就是没有这束玫瑰花,你女人也不会跟别人走吧。可是从她成为我女人的那一年起,到五年前她被疾病带走,期间的每一个生日,我都会送她玫瑰花,几十年来无论我有多忙,我都不会把这件事忽略。
在我看来,这也不是专属于年轻人的示爱仪式。是,我八十岁了,这一点可以从我那全白的须发和残缺不全的牙齿还有布满皱纹的面庞看出,当人们看见我时,会向我投来可怜的目光,指着我说:“看,那个老头儿!”人们定义年轻和老态,唯一的根据就是他们的外貌,而完全不考虑他们的心态。倘若以后者作为定义的标准,我敢保证,我比大部分年纪二三十岁的年轻人都要更加年轻。
我信禅,几十年来的虔诚参悟,禅道帮助我看透了世间百态,我不能说我已经得道,不再是凡夫俗子,可是我的心态,也绝非是所有人都能比较的。我仍然年轻,仍然浪漫,年轻时候认为有趣的如今仍然感兴趣,从心态上来看,我还是二十几岁。所以,我在我女人的生日时送她一束玫瑰,没什么奇怪的。反而是那些觉得没有必要的人,他们的内心早已住着一位白发苍苍的不再有情调的老头儿了。老的是他们,而不是我。
我没有去买花。
我住的这所房子很有意思,门前是闹市,屋后是田野。跟六十年前比起来,闹市更闹了,田野杂草丛生。
我决定到屋后的田野去散步。
4
田野上的羊肠小道空荡荡,除了我,再也看不见人类的身影。
我回想起六十年前,秋天的清晨,田野里就要响起收割机收割水稻的哒哒声了,劳动人民的身影随处可见,逃亡的青蛙和蟋蟀也到处乱跳,麻雀会成群结队埋伏在稻田四周,趁人不注意就急忙叼起一根稻穗飞去。那时我装束像个农民,戴着手套,穿着水鞋,身上是干农活专用的脏衣服,推着一件手推车,帮我伯伯把从收割机里吐出的稻谷装进麻袋里,然后推到开阔的地方去。
现在,本该熟透的水稻被疯长的野草取代,可这并不代表生气,相反,这是一种荒芜。田野里既没有青蛙也没有蟋蟀,更看不见麻雀。那时候这些数量庞大到不起眼的生物,如今竟然全都已经不见踪影。它们到底去哪儿了?只有我屋后的这片田野是这样,还是全中国的田野都是这样?青蛙,蟋蟀,麻雀,这田野现在属于你们了,可是,你们到底去哪了啊!
我双手扣在后背,慢悠悠地走着,一边想着上面这件事,不知不觉一公里多的小路已经走到了尽头。
信禅的人都爱安静,爱独处,可是这种安静却不是我想要的,这是一种死气沉沉的安静,这种气氛快要把我这个老头子压得透不过气来了。我冒着可能被路上的杂草绊倒的危险,加快脚步,差不多都要跑起来了,我现在只想快点离开这片田野。
5
前几天老李写信过来说,今天要来看我,他如今起得跟我一样早,所以打算一起床就过来我家,所以这个清晨我就可以跟他寒暄。
我跟老李十几岁的时候就认识了,从那时到今天,我们做了差不多七十年的朋友,直到今天,我们都住在同一个城市,距离也不远,只要想见随时都能见到。但是我们都形成了一个默契,就是从不用电话联系,想要见面了就提前写信给对方,六十年前我们各奔天涯的那几年,就是通过写信来跟对方保持联系的。
我这辈子朋友本来就不多,活了那么久,能算得上知己的也就那么几位。想起他们我非常难过,因为现在,他们中的很多人,就跟我女人一样,早就离开这个世界了,我写给他们的信,他们早已看不到。老李是其中为数不多的跟我一样健康长寿活到这个年纪的人之一,我们感情深,联系也最密切。也不知道我们还能活几天,所以我们总说,趁两个人都还活着,以后想见就见,每一次都可能是最后一次,我们已经没有机会去犹豫和浪费了。
安全地从荒芜的田野里跑回来,我已经是大汗淋漓,衣服都湿透了。我洗了个热水澡,我的皮肤已经没什么知觉了,即使热水的温度已经调到最高,我只是觉得刚刚好。其实,又何止是洗澡的温度呢?六十年来,包括我在内,人们对这个世界的一切的要求都越来越高,直到他们自己也无法满足自己的那一天,他们才会有所收敛。可是那一天真的会到来吗?
我在客厅沏好茶,估摸着老李也快到了。我正准备到门外去恭候他的到来,老李标志性的咳嗽声就出现了。他咳嗽不是病,而是在向周围的人提醒他的存在,六十年前他就是这样了,我总是说这样人家才不会靠近你,但他的老毛病一直改不掉,成为了贴在他身上他一生的标签,不咳嗽就不是老李了,听到别人咳嗽,我甚至会觉得那人侵犯了老李的专利。可是老李倒看得很开,我要帮他捍卫咳嗽的权利,他总是拦着我笑嘻嘻地说:“罢也罢也,随他咳去。”
我跟老李年轻时喜欢互开对方的玩笑,张口闭口就是未来。可是到了这个年纪,玩笑已经少开了,我们也没有什么未来好憧憬的了,现在要做的事就是保持好心态,安安静静地等着那一天的到来。
门外就是熙熙攘攘的做生意的人群,但我具有隔音功能的家门禁闭,这小小的世界就只剩下我跟老李两个人了。我们细细品味着杯中的好茶,说的都是一些往事。谈到有趣的地方,缺了门牙也顾不得再笑掉一颗。我们聊了各自的近况,都是平平淡淡的,没什么波澜。这个年纪,我们也都经不起折腾了,也许这个状态就是最适合我们的。老李说他前几天在花鸟市场买了一只鹦鹉,甚是得意,他准备教它讲话,以打消清晨的寂寥。老李的女人也在前几年死掉了,跟我女人一样,是病死的。
我跟老李说,我过几天也上他那去看一看,也好让小鹦鹉认识一下我。我跟老李说,我从前教过几年的书,教鹦鹉讲话的事,交给我或许更合适点。老李差点把口中的茶喷出来,说:“得了吧,要是你像管教你的学生一样管教我的鹦鹉,用不了多久我又得去买一只。”这下轮到我笑了起来。
其实两个人也没说什么,一壶茶的功夫过后,老李也得回家去了,毕竟对于我们来说,一天中只有清晨是值得珍惜的,时辰一过,就在没有了交谈的必要。过几天轮到我做他的客人,在那个清晨我们将会再一次饮茶畅谈。
6
六十年后,在清晨醒来,跟老友沏茶闲谈,这是年轻一代们不会做的事。他们拥有清晨以后的时光,对此我们不作任何干涉。
对于一个八十岁的人来说,我们一天中我们只拥有清晨。清晨一过,一天也就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