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宣布“三价合一”




全文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深圳银监局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
深人银发(2018)41号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建立信息互通查询机制规范购房融资的通知

市各商业银行、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1215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建立信息互通查询机制、规范购房融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规划国土委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息系统,对各商业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开放查询端口,为其提供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网签备案合同及住房套数等信息的实时查询服务。

二、商业银行办理房屋贷款业务,要以房地产信息系统中查询到的网签合同和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作为审核依据,并以网签备案合同价款和房屋评估价的最低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贷款额度.同时,各商业银行要据此做好相关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的配套调整。

三、商业银行受理的购房贷款,应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查询并锁定其网签合同。若交易双方确需变更合同价款,应提前告知商业银行,由锁定银行先行解锁,再重新申请。

四、对已查询并锁定网签合同的交易、在办理抵押登记环节,不动产权登记系统将对网签合同相关价款与购房贷款额进行自动比对。对未按本通知要求核定贷款额度的银行抵押登记申请,系统将自动拦截并予以退文,并将相关违规情况报监管

五、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将继续加强购房贷款业务的监督和检查。

六、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要依法诚信开展中介服务活动,要求客户如实申报成交价格。

七、上述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印发日(含)之前贷款受理行已查询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或购房人已支付定金、部分房款等相关费用,并能提供符合监管要求的证明材料的除外,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申请,各商业银行应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报备。

2018年3月28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

内部发送:各行级领导;各处室。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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