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服从功能

形式服从功能

设计的美感,来自纯粹的功能

“形式服从功能”法则,可以用两种方法来诠释,一种时美感描述,另一种时美感规范。“描述性诠释”指的是美感来自纯粹的功能,没有多余的装饰。“规范性诠释”指的时设计注重功能,美感属于次要考虑。20世纪初的现代主意建筑师广泛采用这个法则,从此以后,不同领域的设计师也纷纷采用。

描述性诠释(例如美感来此纯粹的功能),原本时基于大自然形式服从功能的理念,但这个看法不对,如果说自然界由服从什么的话,那就是功能服从形式。演化中的自然淘汰,不会把“意图”传给下一代:基因排列只是被传承下来,留下让每个有机体去发现其遗传形式的使用方法。尽管如此,设计的功能性没有美感性那么主观,因此功能性的标准,会变成比其他方法更客观的审美方式。结果往往耐用的设计,常常被大众视为简单无趣的设计。

规范性诠释(例如设计应注重功能性,美感时次要考虑),可能是从描述性诠释衍生而来。1️⃣“形式服从功能”作为设计规范或指导方针出现问题,因为它让设计师把注意力放到错误的议题上。这个议题不应该是“哪一方面的形式应该省略或者代之以功能?”而是“设计的哪些方面会是成功关键?”成功的标准应该得自设计的规格和决策,而非盲目坚持形式或功能。当时间和资源有限时,不管“成功”的定义为何,应该根据不会损害成功率的方式作为设计取舍的考虑。有些情况要牺牲美感的考虑,而其他情况下,功能的考虑可能就要让一步。至于决定因素呢?就看最符合需要的是什么。

用“形式服从功能”的描述诠释当做美感指南,但不要把规范性诠释当作严格的设计规则。进行设计决策时,要根据获得成功的标准,关注设计所有方面的相对重要性,也就是形式与功能。

参考:美即适用效应,集体式设计,曝光效应,奥卡姆剃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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