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命观

      万物之有生命,这原本就是一个奇迹。在生命面前,一切的科学都会显得苍白无力。尽管科学家也做过一些关于生命起源的研究,但终究还是不能让人完全信服。譬如,《物种起源》的作者达尔文就做过这方面的研究,并还获得了不小的成就。他说,生命是在历史的不断进化中产生的,由水生到陆生,由低级到高级。这看似很合理,当然也很科学,因为这都有化石标本作为参证。

      然而,我觉得,尽管他解释了这么多,但他还是没有触及到问题的根本,也就是正面回答我们,生命究竟源自何处?当然,这也不能怪他,因为这是科学本身所决定的。我们都知道,科学服膺逻辑,更看重证据。所以,达尔文要想探源生命,就必得先从现象入手。从而,这也就不难理解达尔文为什么只在解释生命起源的物质现象了。

      文艺复兴以降,人类的大脑几乎都被科学占领了。每当临事,人类大都多以理性处之,从而双方都会觉得心安理得。逐渐地,就形成了我们今天所谓的法律。如果按我的理解的话,同样,我们也可以把道德看成是一种变相了的法律。因为在很多情况下,法律和道德都会偏向一个被我们称之为“理”的东西,只不过这个理在法律上是需要证明的,而在道德上也就没这必要了。以上,我扼要地说明了科学在我们思维当中的统治地位。

      那照此看来,以科学的思维,也就是理性的思维来解释生命的起源,尽管也解释得通,但总让人觉着不那么连贯。到头来怎么都会使人陷入一种现象的怪圈。有人会说,科学就是通过现象看本质呀!牛顿不是通过观察苹果落地,进而发现万有引力的定律的吗?话是不错,可要是按我的理解的话,牛顿还是在解释现象,也就是苹果为什么往地下落,而不往天上飞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

      话又说回来,牛顿晚年,还不是苦于无法得知地球第一推动力而屈服于上帝么!?这说明科学并不是万能的,它也还是有极限的,科学要是脱离了现象,它就会变成空架子,所谓的规律,只不过是现象得以发生的先天必然律。你不去发现它,它还是照样存在着。

      这就让我想到了一个人的出生与死亡。出生,是一个生命的开始;死亡,是一个人生命的终结。冥冥之中,似乎也有一个先天的必然律。有的人年纪轻轻就死了,而有的人却寿登耄耋。这其中是不是预先都安排好了的呢?恐怕这谁也说不清楚,就好比说,人到底有无魂魄呢?谁也不清楚,但谁也最清楚,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得独个去见马克思。

      既然有些问题不能说清,那起码让人有了去说的余地,这岂不更好?我以为,一个生命的诞生是有缘由的,当然我不是从生命诞生的方式上来说的,我是就生命本身来说的。比如,张三和李四,虽然他们都是同一天出生的,但他们的生命轨迹却有着天壤之别。张三很年轻就死了,而李四却活了一大把年纪。但无论如何,他们的历史使命都算完成了,不管完成的质量怎样。

      我们有时可以这样来为他们解说,张三要完成的历史使命少,李四要完成的历史使命多,所以,李四要比张三活得长。当然,也可以这样来解说,张三做事效率高,所以费时少;而李四做事效率低,所以费时多,这样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李四比张三活得长。当然,还有无数多种情况都可以用来解释李四比张三活得长的原因,但问题的归结点不在于生命的长短,而在于有无完成的历史使命。

      这就像电视剧里的主角一样,再危险的时刻,只要不到电视剧的收尾,对于主角来说,都会安然无恙的,还用得着我们来操心吗?

201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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