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今天上午陪老公去交警大队处理一起小交通事故。

事情发生在昨天下午四点左右,老公开车由北向南直行,行至一十字路口等红灯,一位美女开辆白色的别克轿车在他车前方左转弯,车身已过了大半,突然一个急刹车停了下来。原来是白色轿车的前面,突然窜出一辆电动车,骑车的是位大爷带着年幼的孙子,所幸的是祖孙俩都没事。

老公虽反应过来立即刹车,但还是碰上了左拐白色轿车的车屁股,对方车后的保险杠挂了下来,但双方人员都没有受伤。

打了报警电话,警察蜀黍出警到现场拍了几张照片,拿走了双方的驾驶证,做了个简单登记,留下两个人的联系号码,扔下一句:“明天上午九点到交警大队处理。”然后就走了。

今天上午去交警大队进行事故责任认定,还在路上对方就打电话催促我们快点,说她已经到了就等我们签字。赶到后双方一起去负责处理此事的交警处,对方美女在看到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上写我方主要责任,她负次要责任时,情绪激动地和交警大声争辩。

警察耐心地劝她:“你不用这么激动,交通法明文规定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先行,因为你弯基本已经转过来了,他碰的是你的车尾,所以才认定他是主要责任,你是次要责任。如果碰的是你的车头或者车身那么你就是全责。再说这是小刮碰,双方都没有什么大事,车辆受损也不严重,就是让保险理赔也不会影响下年的保险经额。如果对我们的认定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你对我们的处理认可的话就签字。”

美女一开始不愿签字,好在她老公还是个挺通情达理的爽快人。他劝他老婆说:“你不要和人家警察吵,只要人没事别的都是小事,只不过是保险杠受损,就是换个新的也不过是一千块钱左右的事情,大家都有车险,有什么好喊的?”

我也在旁边劝她:“除了生死其他都是小事,再说,你和警察喊,纯粹是浪费口水和力气,他压根就不理你。他刚刚就说了,这个认定是他们调看了现场监控,依据道路交通法规而定的。大家都没有受伤,这够庆幸的了。没什么大问题双方都签字早点去修理厂,找保险公司的人来定个损好早点回去上班了。”最后对方美女总算是勉强同意签了字。

在修理厂双方保险公司的人出警,受损部位拍照,然后坐下来商谈的结果是——各自负责修理自己的车辆。

临走时我和美女夫妇打招呼:“感谢互相理解和包容,大家都有联系号码,就当是多交了一个朋友吧,以后有机会去我们那里玩,后会有期!”

对方也和我们挥手道别。一场小碰擦就这样完美地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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