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种人性》:痛苦感知者

本书作者,德克斯特·迪亚斯。英国御用大律师。不仅担任英国皇室法律顾问,还是哈佛大学的犯罪学研究院与剑桥大学的访问学者,研究和探讨人性善恶的心理学机制。

通过这本书我们来到战火纷飞的中非,或目击一场突如其来的校园枪击案,或走访处在家庭暴力阴影下的儿童。在危机时刻,有一些善举,有一些恶行,人们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做;外向与内向,同情与麻木,懦弱与勇敢,有一些性格我们以为自己永远不必选择。

这本书中介绍了生活在贫困、战乱的非洲的人们。长期以来因为动乱和暴力频发,这个地区成了被遗忘的蛮荒之地。这里发生的故事令人痛心,甚至不敢相信它们真实的发生在21世纪。

本书介绍了生活在世界上的人类的十种不同的人性:痛苦感知者、驱逐者、恐惧驯服者、观看者、侵略者、部落主义者、养育者、求爱者、施救者、亲缘主义者。

今天来看第一种人:

    痛苦感知者

痛苦感知者,其实指的就是我们感知痛苦的能力,尤其是我们感知他人痛苦的能力。

有人说:在这世界上,永远不要将自己的痛苦分享给别人。因为没有任何人会对自己的痛苦感同身受。可在这本书中中指出: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是可以感受到他人的痛苦的。本书中指出:痛苦感知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能感觉到的,一种是不能感觉到的。

例如:假如我们在水库边玩,听到水里有人呼救。如果自己会游泳的话,那么就很有可能去救他。即便那会让我们损失衣服、鞋、钱包等随身物品。但在那一刻感受更多的是溺水者的痛苦,其他什么都顾不上了。

而对于国外战乱中的每天都在受苦受难的非洲人民,我们却很少有人会为他们做点什么。哪怕这种付出可能远比牺牲衣服、鞋子便宜的多。

为什么我们更能感知到临近的溺水者的痛苦,而对于遥远的非洲人正在经受的痛苦却很难感知呢?

迪亚斯总结出了关于痛苦感知的三个原则:

1、情绪盲视原则。

这是一种奇怪的现象,按理说情绪这种东西是肉眼看不见的,但是我们在很多时候又确确实实感受到了别人的痛苦。这是为什么呢?关于这个问题:本书中的回答是这样的:

我们的大脑两侧各有一个杏仁核。杏仁核与记忆和情绪有关,杏仁核受损与情绪转变密切相关,尤其是关于恐惧、恐慌的情绪。它就像我们的第三只眼,能“看到”我们肉眼看不到的人的情绪。这就是我们能准确感知他人痛苦的生理原因。

2、有效隐形原则。

它的表现是,我们会无视别人的痛苦。

当我们从理智上知道他人在受苦却忽略时,当我们表现得好像那些痛苦并不存在时,这些痛苦好像也被处理掉了。因此我们有时会无视别人的痛苦。

3、同情的认知成本原则。

我们有“感受”他人感受的能力,也就是同理心。它提供了一个桥梁,把我们内心的幸福或不幸投射到他人内心的幸福或不幸上。由此我们可以感觉到,我们并不孤单。我们并非独自生存,我们的感受并不孤独。其实这就有点像我们平时常说的换位思考。现在别人的立场上,有时就能理解别人的喜怒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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