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思考

最近几日,上饶发生多起交通事故,一货车与电瓶车相撞,货车司机逃逸,一人死亡;一公交车与电瓶车相撞导致五岁儿童死亡;一电瓶车意外摔倒导致公交车避让不及,一人死亡。

今日思考:交通事故越来越高发,特别是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很大的一个原因就在于电动车车主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穿插、抢道、别车,当然也有很多机动车也没有尽到注意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应尽最大的注意义务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法律如此规定,就是为了让机动车尽最大的注意义务避免交通事故。

出现交通事故,最不应该做的就是逃逸,一逃毁终身。出现交通事故,不一定就是犯罪,也可能仅仅只是民事纠纷,依据法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首先要违反交通法规,其次要造成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的情节,在事故中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所以,如果你不负责任,那么就不构成犯罪,如果只是致人受伤,那么也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致一人以上重伤且你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情况下,然后逃逸了,就构成犯罪了。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千万别想着逃,应该第一时间报警,然后求救,毕竟你也跑不掉。

于电动车而言,应该注意交通规则,不应乱串,随意穿插,随意别车,要知道可能车子刮一下不会有什么事,但是电动车刮一下就倒了。而且大货车有它的死角,司机看不到地方,所以远离大货车,珍爱生命,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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