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公摊面积,到底是谁在“耍流氓”?

人民网最近刊发了一篇文章—买100平房子只得70平,公摊面积“坑”有多深?

一下就戳中了许多买房人心中的痛点,引起大家广泛的讨论。其中提到官方政策主要是根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房产测量规范》,其中说公摊面积为:

1. 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 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为:

1. 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 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 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其中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需要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之后的建筑面积。

  这也就是说,除了实际居住面积和小区楼栋之间的无实际规划用途的地方之外,都是需要分摊的面积。

京沪房价长期保持快速增长,会产出金融挤出实业的现象,严重打击创业与实体经济。这对京沪来说,才是致命的。创业十年,不抵买房一套。有能力而没有原始积累的人,在这个城市不吃香,而没能力、肯啃老只会买房的人反而大赚特赚,会打压创新、催毁城市的创业激情,这样的城市是没有未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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