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字当头一把刀

文:王知夏

图片发自App

《今日说法》一直是蛮喜欢的一档节目,偶尔有关注,最近看到两个案情,有点唏嘘,想唠叨一下。

以下简单概括:

案例一:发生大概2005年前后(具体时间我已忘),地点广西。某女子年龄大概三十岁,当天下午回归自己的出租房后并没有看到有曾下楼,却凭空消失。警察调查监控发现一男子在当晚从该女子所住楼上分别提下三袋东西并放在面包车上。男子驾车离开,消失在黑夜里。

结果是该女子确实由该男子所害并分尸抛尸,手段残忍,而该男子和女子的关系竟是夫妻。

缘由是该女子好堵成性,丈夫经营水果摊所得钱财常被她拿去挥霍,某次争吵后女子便离家出走,丈夫几经周折找到妻子在外所租地点并发现已其他男子同居,但女子还否认,最后男子起杀心。

在十多年前,有辆面包车的家庭经济算是不错的了,他们膝下还有两个小孩,原本该是幸福一家子。

案例二:弟弟托梦给姐姐,告诉姐姐他已被害并且埋尸地点在哪。

警察跟随提供地点确实找到被害者,地处火车铁轨道附近,树木丛生,荒无人烟,要不是他姐姐提供线索,真的很难找到这个地方。姑且称被害者为A,警察将嫌疑人锁定在姐姐身上,毕竟托梦这种理由,作为警察他们是觉得这理由过于牵强,要么是姐姐参与这件事,要么是了解这件事。

经过层层调查,姐姐确实不知情,而线索另锁定在一名女子身上,姑且叫这位女子为小花,小花已婚,丈夫老实巴交为人不错,常在外工作,小花和A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日久生情成为情人关系,因两家距离近,A和小花的丈夫还经常喝点小酒唠嗑家常。

警方把小花的丈夫定为重要嫌疑人,毕竟妻子出轨抱着报复心理算是“人之常情”。

随着案情进展一名姑且称为C的男子浮现,C和小花也是情人关系,A实际是被C所害,因为A的出现,小花把注意力转移到A身上,C受到冷落,因此起杀心。

看到这里,说真的,我有点不淡定了,在一个小村庄里面,丈夫勤勤恳恳工作对小花也非常不错,而小花竟然和其他男子有染,而且还是邻居,在案发之前丈夫并不知道妻子出轨,还常与A喝点小酒,这女子心得有多大?重点同时情人还不止与A一人,还有个C,而C作为一个有家室,女儿已经上大学的年过近半百的老头,还因情所愤,所妒,提刀杀人…啧啧!

最后C被判死刑,小花和丈夫搬离原来的村庄,去其他地方。

突然想起小时身边发生的一件事,那是十多年前了,我大概是在读中学。

那天晚上我记得特别清楚,大概十点钟左右,因为是冬天,冷!我出门前特地系上了爷爷的黑色围巾,骑上自行车准备到店里买水瓶。

街上某处人流拥挤围聚一起,我也往前凑热闹,只见一男子,年龄估计二十多三十左右,上身着一件单薄白衣,下身牛仔裤,脚下无穿鞋,虽然身上,脸上,都有血迹,但不妨碍看得出这男子长相还不错,按照时下流行说法叫小白脸。

白衣男子双手被反绑,一粗壮男子在后拿着绳子,如赶牛一般,偶尔大声辱骂,偶尔拿着根棍子边打。有些围观群众可能也是认识那位壮汉的,上前询问何事和劝阻,基本无效,壮汉越发生气,对男子更是拳脚相加,白衣男子全程低着头,步伐踉跄,慢慢往前走,完全无反抗之意,看他有气无力的,估计也已经无反抗之力。人群涌动,有些人在嘀咕,有些人好奇到底大声什么事了?

第二天几乎是我们当地新闻头条,众人议论纷纷。

原来那位壮汉的妻子,人称小梅,当晚小梅和白衣男子在家被壮汉现场捉奸,壮汉是承包山林种植果树的,身材魁梧,性格豪爽,属于鲁智深类型。现场便把白衣男子一顿拳揍,按照他们的体型和战斗力,可以自行脑补一下熊二打光头强的画面。

或许那位壮汉原本只是想好好收拾那白衣男子一顿,给他一个比较铭心的教训,没想到最后升级为命案,白衣男子当晚在路上走着走着,便驾鹤西去了。

已成命案,警察也快速介入调查,白衣男子为外来人员,居住在我们镇上,在他的住处还搜出了一把出枪支。

壮汉入牢,有没有被判死刑不清楚,那个小花后来怎么样了也不清楚,只知道他们当时有两个小孩,小孩当时还很小,一个已在上小学,一时小孩也成为很多小学生知道的“名人”。

《佛说四十二章经》说:“爱欲之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又说:“财色于人,人之不舍。譬如刃有蜜,不足一餐之美,小儿舐之,则有割舌之患。”

古今中外,帝王将相,达官名人因色欲而身败名裂,家庭破碎甚至身亡的不胜枚举。其实安分守己,有时既是度人也是度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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