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

1

一个月前,我被妻子和弟弟联手关进了疯人院。

虽然曾经在网络上看过有关正常人被当成疯子关进精神病院的八卦新闻,但万万没想到这种事居然会发生在我自己身上。

他俩蓄谋已久。

早在一年前,妻子便开始制造谣言,对外宣称,因为女儿的死,我的脑子出现了问题。紧接着一个月前,在经过整整一年的铺垫后,他们终于行动了。

那天是四月一日愚人节。妻子报警称,我企图杀死她。她向警方展示自己肚子上的刀伤,说:“他从厨房取来菜刀,朝我肚子砍去——”

妻子说着,装出惊恐不安的表情,惟妙惟肖。

“——他说,他看见女儿在我肚子里,想要钻出来……”

听了这些话,我只觉得可笑,我相信警察和我的感觉一样。但很快我笑不出来了。

警方调查结果——我谋杀妻子未遂,犯故意杀人罪,证据确凿。

震惊过后,我很快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

弟弟是警察。

最终,我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幸运地”免除了牢狱之灾,被安置在这间坐落于荒山野岭中的疯人院,接受治疗。

一开始,我试图极力证明自己不是疯子。我不断告诉主治医师,我是被陷害的。我是一家医药公司的老总,家产殷实,妻子和弟弟为了谋取我的财产而设下圈套。

然而每次听我说完,主治医师只是谨慎地笑笑。

经过一个星期的努力,我放弃了。

我明白了一件事。在旁人眼里,醉鬼总是自称没醉。

疯子也一样。

同时我也明白了另一件事。要想从这里出现,得换个方式。正如《鼠胆龙威》里的大反派“医生”说的那样——人一定要靠自己。

我开始变得安静而顺从,积极“配合治疗”。主治医师喜上眉梢,他一定认为他为我开的药起效了。事实上,这些药都被我偷偷丢进了马桶。疯子吃的药只会让正常人变疯,我必须保持头脑清醒。

我住在(准确来说是被关在)这座疯人院的四号楼。这栋楼里住的都是“和我一样危险”的精神病患——杀人犯,伤人犯,暴力狂,等等。每个人都被关在单人病房,从外反锁的铁门,安装铁栅栏的窗户,除了一张床和一只床头柜便一无所有的房间,和监狱并无二致。

没错,四号楼被这里的人称为“监狱楼”。

同监狱犯人一样,每天下午三点到四点,四号楼的“居民”享有一个小时的放风时间。放风地点在四号楼底下一片篮球场大小的空地。每当这个时候,我会远离人群,和这些真正危险的疯子保持距离。大多数时候我会站在空地边缘,靠近两名负责放风的保安,倾听他们的谈话。

毕竟他俩和我一样,是正常人。

从听来的只言片语中得知,两名保安是兄弟,姓熊,全名不清楚,我在心里管他俩叫“熊大”和“熊二”。熊大话不多,熊二则完全相反。两人聊得最多的一件事,是赌博。

看来这两个穿着安保制服、远远看上去甚至有点像警察的人,其实不过是赌鬼。

在这片小天地里,除了熊大、熊二和我三人外,其实还有一个正常人。

曾勇。

一个真正的杀人犯,因残害未成年少女被捕,最终却被诊断为重度精神分裂症而逃脱法律制裁,苟活在这里。

虽然法官、警方和医生都坚信这一诊断,但我确信他是一个正常人,就像确信我自己没疯一样。

我被关进来的第二天就发现了他,相信他也注意到了我。但彼此始终警觉地保持距离,像两匹在荒原偶遇的狼。直到进来后的第十天,我才小心翼翼地开始和他接触。

若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答案很简单。

在这里,我们是“同类”。

曾勇个头瘦小,戴一副金边眼镜,看上去像个典型的文弱书生,和杀人犯相差十万八千里。但从镜片后射出的目光却阴郁、寒冷,带有一丝黏稠的质感,与之对视,会感觉如同立在没有护栏的井口向下凝望,必须时刻小心,否则一不留神就会失足摔落、淹死。

最初,曾勇对我高度戒备,他知道我是谁。如果他真是一匹狼,那么当我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全身的狼毛一定都直直地竖立起来,身躯微躬,露出獠牙。然而我只是和他简单地打了个招呼,便转身离开,再没多说一句话,留下他一个人紧张而疑惑地站在原地。

但没过多久——准确计算应该是三天后——我俩开始了交谈。等到一周后,我俩已经成为了“伙伴”。

很奇怪,甚至有些病态不是吗?正常情况下,我和曾勇只会是敌对关系,绝无可能成为伙伴。但这里是疯人院,一个只有不正常才算正常的地方。

期间,我还做了另一件事。我向院方提出申请,要求会见我在公司的秘书。我的秘书不是美女,而是一个精干的小伙。在公司里,他是我的心腹,现在,他是为数不多值得我信赖的人。会见情景就和电影中常出现的探监画面如出一辙。我对他交代如此这般,他仔细听着,时而用纸笔做点记录,就和上班时一个样。最后,当我说完,他一言不发地点点头,干练地起身离开。

被关进疯人院的第二十天的下午,放风时间,我和曾勇并排坐在空地边缘。不远处,熊大熊二依旧聊着前一晚赌博的事。我对曾勇详细讲述自己被关进这里的经历。曾勇认真听着,面露沉思,全程保持沉默,没有说一句话。

聊完自己的故事,我盯着曾勇,问:“其实你和我一样,都是被扣上精神病帽子的正常人,对吧?”

曾勇没有回答。

“这个世界真是疯狂。只要一个人愿意,他可以让别人相信自己就是疯子。只要一群人愿意,他们就能让一个正常人变成疯子。”

“世界的本质就是疯狂,将疯子和正常人区别开来的只是这个——”

曾勇说着,拎了拎自己病号服的领子。

“还有那个——”

他又伸手指了指远处装有电网的高墙。

“你要想变回正常人,很简单,”曾勇脸上露出天真的笑容,这笑容本不该出现在他这种人脸上,“脱下这身衣服,到墙的对面去。”

听到这句话,我努力抑制住逐渐加速的心跳,以及喉头的颤动,压低嗓音问:“和我一起逃跑吧。”

“好啊。”他同样压低嗓音回答。

于是,在被当成疯子关进疯人院的整整一个月后,昨天,我带着曾勇成功逃了出去。


2

我倚靠着一棵树干,疲惫地坐在满是枯叶和烂泥的地上,讲述发生的一切。

眼前,一名年轻警员蹲着,将一本记录本摊放在大腿上,认真做着笔录。这名警员我曾经见过,记得姓李,是我弟弟的下属。

见我不断舔着干涩的嘴唇,李警员朝我递来一瓶矿泉水。我接过水,点头致谢。

远处,一个身穿安保制服的男人躺在地上,肚子上开了一道大口子,肠子和血淌了一地。几名警员围在四周,紧张而忙碌地侦测现场、拍照取证。

更远处,一名警官背负双手、一动不动地站立在人群之外,冷冷注视着眼前的一切,冷冷注视着我。

那就是我弟弟。

就在我逃出疯人院的第二天,在这个阴冷的清晨,在距离疯人院大约十公里的杳无人烟的山林中,他带领手下警员,将我再次逮捕。

我一口喝下去大半瓶水,舒服地打了个嗝,身体放松下来。

李警员抛出又一个问题:“你们是怎么逃出来的?”

是的,我们是怎么逃出来的呢?

疯人院虽不比真正的监狱,安保措施却也十分严密,我们所居住的四号楼更是安保重地。关在四号楼的精神病患完全没有人身自由,而从四号楼到疯人院大门需要突破重重门禁。翻墙?不可能。挖地道?更是笑话。

那么,我们是怎么逃出来的呢?

答案很简单。

有钱能使鬼推磨。

首先,我让我的秘书悄悄调查了熊大和熊二,确认他俩是赌徒后,便在他们的赌友圈里雇人做局,让他俩欠下一大笔赌债。之后,我的秘书再找到二人,提出交易,只要二人提供帮助,不但替他俩还清债务,还会额外提供一笔丰厚的劳务费。

就这样,熊大熊二成了我的内应。

昨天下午的放风时间,趁着放风结束、病人陆续返回四号楼的混乱之际,熊大、熊二、曾勇和我四人快速溜进空地旁的一片密树林。我和曾勇脱去病号服,换上熊大熊二的制服,接过他们的门禁卡,照我的要求,熊大又交出事先准备好的一部手机和一柄折刀,手机用于逃出后与负责接应的秘书联系,折刀则用来防身。接着是苦肉计,曾勇拾来一条木棍,把握合适力度后,将熊大熊二击晕,造成两人被袭击的假象。

由于疯人院规模很大,工作人员很多,彼此之间不可能全都认识,加上像熊大熊二这样的保安属于边缘员工,平时根本无人注意。就这样,我和曾勇穿着制服,在疯人院里大摇大摆地走着,一路刷卡通过重重门禁。在走出大门前,曾勇甚至向门卫要了一根烟。

他站在门前,把烟点燃,深深地吸上一口,享受尼古丁带来的微醺,突然对我说:“对于你女儿的事,我很抱歉。”

我冷笑:“都跟你说了,那是我妻子和我弟弟的女儿!走吧!”

跨出疯人院大门只是第一步,难的在后面。

这座疯人院建于一座山的山顶,从山顶到山脚只有一条盘山公路,而在半山腰处,还设有一处门岗。虽然我已安排秘书开车前来接应,但如果没有提前预约和院方批准,外来车辆根本无法通过门岗。沿着公路走下山呢?也不行。我俩走出疯人院花了大约十分钟,这段时间四号楼的病人们已基本回房,医生护士们按照惯例会开始晚查房,最多再过一刻钟,我们出逃之事就会被发现,伪装成保安的伎俩也会被揭穿,到时位于半山腰的门岗必定会收到消息。以我们步行的速度,无论如何不可能在一刻钟之内从山顶走到半山腰,安全穿过门岗。

唯一的办法是绕开盘山公路,直接从山林间穿行下山,再用手机联系秘书在山脚处接应。这样做虽然冒险,但也降低了被捕的几率。

可是,没有任何户外探险经历的我,对于路途艰难程度及耗时的预判,出现了严重失误。

我原以为下午四点半左右动身,最迟晚上九到十点便能抵达山脚。可是,过了凌晨十二点,我们依然在漆黑的山林间乱窜。更糟糕的是,我发现我们迷路了。

黑暗中,我们不敢停下脚步,虽然又饿又累,也分辨不清方位,还是强迫自己一直行动。直到东方泛起鱼肚白,我俩实在走不动了,才最终躺倒下来。

没想到,在这个连我自己都不清楚是哪儿的鬼地方,在这片晨雾环绕、鸟不拉屎的山林里,却与警方搜查队碰了个正着。

我认真配合李警员做笔录,不过对于事实经过,并未全盘托出。整个事件中,秘书参与的部分、以及和熊大熊二的交易,我全部隐瞒了下来。他们几个和事件没有直接关系,只是因为我的缘故被牵涉进来,我必须袒护他们。因此这一部分情节,我将其改编成,我和曾勇将熊大熊二诱骗至树林,发动袭击将两人击晕,夺去两人衣物后逃离。这也与我们事先制造的假象吻合,李警员听后没有起疑。

“最后一个问题——”

李警员指了指远处躺在地上被开膛破肚的尸体,那是曾勇。

“——这又是怎么回事?”

“这个嘛,当然是因为——”

我望着尸体,又望向更远处的弟弟,感觉嘴角不受控制般上扬。

“我看见我女儿在他肚子里,想要钻出来……”


3

我因为杀害曾勇,被判故意杀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精神科医师诊断为重度精神分裂症,最后由法院判决,将我关押至仙林山精神疾病治疗中心,接受进一步治疗。

仙林山精神疾病治疗中心,就是我之前被关进来、又逃出去的疯人院。

转了一个大圈,我再度回到原点,不知何时才能重见天日。

不过无所谓,我已做完该做的事。为了替女儿报仇,付出这点代价是值得的。

一年前,我女儿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见曾勇,随后被杀害。

没有任何原因。按曾勇的原话:“只是突然想杀。”

弟弟很快将曾勇抓获,但曾勇却并未受到法律制裁,而是被当成疯子关进了疯人院,仅此而已。

我和妻子无法接受,身为警察的弟弟也无法接受。我们必须做点什么,为了我的女儿。

复仇计划在曾勇住进疯人院后不久开始拟定、执行。我们打算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计划的第一步,用一年时间做铺垫,为我贴上精神病患的标签。

第二步,故意对妻子进行人身伤害,在弟弟暗中布置下,我遭到警方逮捕,之后经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成功混入曾勇所在的疯人院。

第三步,与曾勇直接接触,取得其信任。之所以没有选择直接动手,是因为四号楼看护极严,很难找到动手机会,而且手头缺少杀人工具,不能确保百分百成功率。这一步实施最为困难,因为以我和曾勇的对立关系,很难取得他的信任。于是,一方面我在被关进疯人院的最初几天,极力将自己塑造成一个被妻子和弟弟谋害的冤大头形象,另一方面在与曾勇接触过程中,我编了这样一个谎话——被他杀死的女儿其实是妻子和弟弟的私生女。如此一来,妻子和弟弟成了我的仇人,曾勇则是妻子和弟弟的仇人,仇人的仇人便是伙伴。听上去很荒诞很不正常不是吗?但正如我之前所说,在到处都是疯子的疯人院,不正常才算得上正常。

第四步,制定逃跑计划,引诱曾勇一同出逃,在逃出疯人院后,伺机将曾勇杀死。熊大交给我的折刀,正是作杀曾勇之用。逃亡时故意绕开盘山公路,选择穿越山林,也是为了寻找隐密之处,方便下手。

第五步,也是最后一步,让警方逮捕自己,继续假扮精神分裂症病患,回到疯人院。在逃出疯人院、杀死曾勇后,继续潜逃的成功率几乎为零,同时也会对妻子和弟弟造成不利影响,所以被捕是最好的选择。从熊大手中拿来的手机,并非为了与秘书接头,而是为了给弟弟发送定位,方便其抓捕。当然,在与追捕队“偶遇”后,我趁乱第一时间将手机转移到弟弟手中,从而将证据消除。之所以选择将曾勇开膛破肚,是为了与伤害妻子时使用的手段相一致,那句“我看见女儿在他(她)肚子里”的台词也是经过事先设计,事实证明,这些都成为了医师和法官推定我脑子有病的强力证据。

好了,这就是我的故事。

我平静地坐在床沿。眼前,病房的白墙上浮现出女儿灿烂的笑脸,彷如一幅美丽的画。


4

又到了放风时间。

熊大熊二已不在,换上了两张陌生的脸。不过没关系,我照旧远离人群,走到空地边缘,靠近唯一的两名“同类”,席地而坐。

听听他们聊些什么吧。这也许会是以后漫长岁月里我唯一的乐趣。

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刚一坐下,两名新保安的视线便朝我移过来。窃窃私语般的对话被风吹来,像在我耳边低诉。

“你看这家伙,果然像传闻中一样,喜欢偷听警卫聊天。”

“明明已经在这治了快十年了,脑子还是不见好啊。”

“这人啊一旦疯了,怕是永远好不了了吧?”

“是呢,听说这家伙最近又出现新的幻觉了,老把自己当成一个替女儿报仇的英雄父亲……”

“哎,明明是个老光棍。”

我心头一惊。

他们说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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