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奸杀百香果女孩凶手死刑变死缓?

男子强奸10岁“百香果女童”致死,二审死刑改判死缓。最为痛心的是这个孩子的爸爸还是在她很小的时候因为见义勇为牺牲了,英雄的后代就是如此?

根据杨晓燕家属提供的法院判决材料显示,2018年10月4日,杨某看到杨晓燕独自到百香果收购点,便产生了邪念。杨某在杨晓燕返家途中守候,企图对其施暴。杨晓燕反抗并大声哭喊,被杨某用手掐脖致昏迷,随后被装入蛇皮口袋带入某山岭。杨晓燕醒后被杨某用刀刺伤双眼及颈部,杨某随后对其进行奸淫,拿走其32元钱,并将其装入蛇皮袋,通过滚、搬等方式带下山岭,至一水坑中浸泡,后将其抛弃在一处山坡。

二审法院认为,杨某父亲规劝陪同杨某到公安机关投案,投案后如实供诉犯罪事实,属自首,杨某的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至关重要的作用,依法对杨某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并限制减刑。

卖百香果后回家途中被害,凶手手段极其残忍程度不忍直视,虽然是自首,但死缓却有些不妥。

一位十岁的孩子,在醒着的状态被刺伤双眼和颈部,在剧痛的情况下被奸淫,这种人难道不是禽兽吗?如果他真有自首的觉悟,还会下如何狠手吗?

微博网友认为:如果自首后还判死刑,那么以后犯罪分子都不自首了。

每个人都有父母子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是用死缓来判定罪犯的话,那正义将得不到伸展。

二审死判改为死缓后,家人准备申诉,希望能有一个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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