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薪酬计算过程中的21.75问题

大多数公司都实行月工资制,但每个月的工作天数又是不一样的。考虑到周末或者法定节假日,劳动天数的差异会更大一点,比如2016年2月有29天,扣除春节3天法定节假日和8个周末,实际工作日只有18天。而2015年12月有 31天,减去8天周末是23天。

遇到这些情况,究竟应该算多少钱?扣一天工资或者发一天加班费,我们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做呢?

2008年,劳社部出台了一个文件(详文见链接  http://www.gov.cn/zwgk/2008-01/10/content_855099.htm),文件规定:每年标准工作日应该是250天,平均到每个月应该是20.83天,但11天法定节假日不能剔除需要进行算薪。所以计薪日会比工作日要多一些,计薪日就应该用250天加11天,即261天,平均到每个月就是21.75天。这就是月薪除以 21.75计算日薪算法的由来。

也即是说,如果要扣员工一天工资,或者给员工算一天的加班费,都应该用月薪除以21.75作为标准,并且法定节假日当天要算工资。

你可能感兴趣的:(人力资源薪酬计算过程中的21.75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