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名字,到底算不算数?

婚姻财产的问题,一直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因为离婚时婚这个财产怎么分割,是属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还是双方共同财产呢,如果说在离婚的时候你分不清楚的话,就可能导致自己的权益受损了。

一、什么是个人财产?

夫妻在婚前个人所取得的财产统称为婚前财产,比如大家最关心的房子,如果是男方婚前购买的,并且户主也是男方的话,就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益进行分割房产,也就是不会作为公共财产。

二、什么是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的意思是离婚时可以拿来分割的财产,个人财产就不能分割了。一般来说,共同财产分割是二分之一,一人一半,但共有的财产也包括按份共有,不一定二分之一。

首先来看个人财产,简称为婚前财产。比如大家关心的一个房子,如果说房子是男方婚前购买的,并且户主也是男方的话,那这就属于婚前财产,那离婚时女方是无权益进行分割的,也就是不会拿来作为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按份共有呢,也就是说,你并不一定能够分割的时候得到二分之一。那共同共有呢,一般来说,这个东西就是双方共同的。那如果说真要分割的时候,那肯定就是二分之一来分割的。

那什么叫共同财产呢?那共同财产极而言之,也就是我们离婚时可以拿来分割的财产,因为个人财产就不能分割的,只有夫妻的一个共同财产才能进行分割,那共同财产的,大家首先要搞清楚一个概念是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一般的一个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很少很少的。

好,我们接下来再讲这个大家非常关心的一个房产的一个问题。

故事一

大雄和小丽结婚5年了,大雄的父母给大雄买了一套房子,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是大雄的名字,小丽觉得为什么不能登记我的名字呢?这房子还能归我吗?大雄说,亲爱的,反正这套房子也是我父母买给我们的,不是婚后买房,房子就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登不登你的名字也是一样的啊!小丽想想确实是有道理,可是小伙伴们?你们觉得呢?

这是我们通常遇到的第一个坑。

因为根据婚姻法的一个解释原文,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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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明白了没有,千万不要因为这个婚后买房,就以为归你们夫妻双方的,这不一定的。主要就是要看这个父母是不是父母出资的,那父母出资的情况,是非常复杂的。

我们在这个生活中,夫妻购买房子的时候,一定一定要清楚到底是谁出资的。

第二个故事

小丽她觉得还是不放心,要大熊登记他的名字,那大熊说,亲爱的,我保证会把这个房子登记在我的名下,不信我可以给你写保证书,那有保证书和协议就不怕了吧?

如果真要他们离婚的时候,这个房子还是没有办理变更登记,那这个协议还有没有用呢?

这是我们遇到的第二个坑。

看一下婚姻法解释三的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对方在这里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你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地,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处理。

也就是说,我们千万不要相信有一份协议就够了,这套房子就属于你了,绝对绝对不行的,有了协议之后,还必须去这个房产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才是属于你的。

我们再来看合同法,第186条是怎么规定,赠予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简单的解释一下,就是说主要是房子的问题,你没有去办理变更登记的话,那对方他是可以撤销的,等于说这套房子还是跟你没有关系,明白了吗?

第三个故事

大熊有一天跟小丽说,亲爱的,我们再买套房子吧,我父母答应给我们出钱,但是呢,为了不让别人说你们家小气,占我们便宜,这套房子的总价200万元,你父母主要出一万元就行了,那小丽想想,这可以呀,你方便,就我们家出的钱又少,房子还能登记在我们两个人的名下,那这下总是共同财产了吧。

那这个通常也是我们遇到的第三个坑

因为根据这个解释三的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有父母双方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条规定的意思不是说你只要婚后了,父母给你们出的钱的,总归是夫妻双方的吧,这也是不一定的,我们说了一定要考虑清楚。到底这个出自是谁出资的,如果是父母出资的,一定要非常非常的注意。

按份共有跟共同共有是很大的一个区别的。如果你出1万,对方出199万,那如果真要分割的手艺,可能你就只能分得1万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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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这个表格,分清这个房子是谁出资的,主要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出资的,是全款买房还是首付买房,有无登记的,就是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有没有进行房产登记,还有财产性质,也就是能够确认一下这个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网上让人很恐慌的一句话就是:哪怕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离婚时你都未必能分到房子。很多女人就认为呢,哪怕自己的名字出现在房产证上,那都没有什么用的呀。

怎么会没有用呢?其实是非常有用的,哪怕这套房子是他婚前一人全款买的,或者是父母买的。如果说是增加了你的名字,有可能说这是因为赠与行为,这个房子也就归你了,如果说之后离婚的时候,你们之间如果说没有其他财产的话,没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话呢,通常也就是一人一半,不过这个时候呢,要看法官是怎么判的,因为要根据双方的一个对家庭的付出情况。

解释一下这个表格,首先看第一行就是出资方,如果是父母的情况,如果是父母出资在婚前出资的,并且是全款买套这种房子的,但是却没有登记,一般都是属于个人财产的。那除非特别名字啊,这个财产是归谁的,那通常是说是个人财产的。

如果父母是在婚后给你们买的,婚后如果全套买的这套房子呢,也是没有登记的,那么即使是没有登记的,都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有特别明示是给个人的,才会归个人,通常情况下呢,都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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