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公益活动第十四天

作为一个中国合法公民,民法典大家还是很有必要花点时间,好好的阅读以下。做为一位公益普法宣传者,为了能让大家清晰的解读民法典,君顾对这一典籍做了些功课,希望能和大家一起分享,希望大家能给出宝贵意见。

第一,关于疫情:

保护特殊情况下无人照料的“被监护人”,明确物业应急处置责任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人们的生活节奏,也给民 事立法带来了新的课题与挑战。结合此次疫情防控工作,民法 典作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最新修改: ——进一步完善监护制度。民法典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 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 施。 在疫情防控中,存在监护人被隔离,导致被监护人缺乏照 料的状况。民法典这一修改非常必要,监护制度的完善可以有效加强对特殊情况下被监护人的保护,同时也需要基层组织等 及时履行职责,及时发现相关情况并采取措施。 ——民法典在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事由中,增加了“疫情防控”。对于疫情中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相关责任和义务,民法典增加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疫情期间,物业在社区疫情防控中承担了大量工作,起到 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立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疫情等特殊 情况下开展应急处置的责任,并明确业主的配合义务,有助于 物业开展相关工作,维护小区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 利益。 此外,民法典完善国家订货合同制度,规定国家根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计划 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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