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现代文改叙

江南鲁镇的酒馆,和其它酒馆的最大不同:它摆在门口的茶红大柜台,有一个曲尺样的转角,而非直不笼统的长条形。柜台里最方便的大隔层里,摆放了一锅开水,用来隔着锡壶把冰凉的黄酒加热。每到中午或者傍晚,那些打零工的人们,便会花四文钱,来店里买碗酒喝。四文钱是二十年钱的价格,现在已经翻了一倍。人们倚靠在柜台前,取碗热黄酒,然后去板凳上歇息。大方的人,就会愿意多花一文钱,来一盘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去桌子旁边细品慢尝。如果更大气,花十文钱,那就可以叫个荤菜独自享受了。可惜,大部分打工者都是衣衫褴褛的“短衣班”,舍不得花钱,喝杯热酒暖暖身子完事。只有那些穿着长袍马褂,衣着得体的富人,才会进隔壁的包厢,叫上一桌子丰富的菜肴,行酒猜拳,体味他们丰富多彩的人生。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上的“咸亨”酒馆当服务生。老板说,我的样子傻不愣登,伺候不了那些挑剔的有钱人,就在大堂里招呼“短衣班”算了。“短衣班”的人们虽然好说话,但喋喋不休,芝麻小事不胜其烦。他们要亲眼看着我往壶里倒黄酒,锡壶里不能有半滴剩水,不然就是掺假。老板反复交代我要事先往酒坛子里掺好水,可我总是故意把这事忘掉。这可惹火了老板,怒斥我根本就不是干这事的料。好在推荐我这份工作的二叔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老板也不好辞退我。于是只好安排我专门为顾客温酒,其它事情一律不再插手。

从此我整天左腿交换右腿,傻站在柜台里,做我的专职事情。这种简单劳动不会再出什么差错。但我总觉得有些单调无聊。老板总是板着一副神情看我,好像我欠他一吊子大钱。顾客也是斤斤计较。这就使得酒馆里的气氛更加无聊透顶。只有孔乙己先生到了店里,他的乖张言行总是逗得大家哄堂大笑,所以我至今对他印象深刻,记忆犹新。

孔乙己先生是唯一穿着长衫而又混在“短衣班”里喝酒的男人。他身材魁梧,脸色发白,额头上挤满带新鲜疤痕的皱纹。下巴上还有一绺骄傲的灰白胡子。他虽然穿着长衫,可是又破又脏,好像几万年没有缝补清洗过。他说话满口之乎者也,一股文人把式。他只为展示自己书比别人读得多;至于能不能听懂,那是别人的事情。没人知道他的真名,只知道他姓孔。读过私塾的弟子,都有在戒尺的严厉监督下,用描红纸练字的痛苦经历。练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上古大人,孔氏乙己,化及三千,七十二氏”。没人懂得这句话的意思,但写着这句话的描红纸飘得房前屋后茅厕都是。于是人们便截取一段文字给这位姓孔的先生取一雅号——孔乙己

这天,孔乙己先生又来到店里。喝酒的大伙看到他就知道快乐的源泉又涌出来了,有戏谑他一番的冲动。有人大声叫道:

“孔乙己,你脸上怎么又多一条新疤痕?”

孔乙己先生默不作声。他对着柜子里的我说:

“煮俩碗酒,一碟茴香豆!”

他把一叠铜钱抛高,又迅速抓回。舒开手掌,排出九文大钱扔到柜子上。

“你一定又偷别人家东西了!”看到他有钱,人群里有人大声囔道。

“你怎么尽污蔑好人!”孔乙己先生睁大圆眼,极力否认。“我是清白的……”

“什么清白?我亲眼看见你偷何员外的书,被逮住,吊着打。”

孔乙己先生涨红了脸。额头上的青筋像蚯蚓一样跳跳绽出。

“我那是‘窃’书,不能算偷,”他争辩说,“是……‘窃’,能算偷吗?读书人喜欢好书,你懂的……”

接着他就吐出一大段生僻难懂的文言文,什么“君子固穷,不坠青云之志也”等等包含之乎者也的句子。这正是众人的快乐源泉所在。虽然不懂他说什么,但那猴急的语气,装模作样的文人气质,还是把大家逗得哈哈大笑。

我听人们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先生原是读过不少书的。但不知什么原因,最终没有进学府第。可他又缺乏谋生手艺,日子越过越穷,差点成了乞丐。幸好写得一手工整毛笔字,帮人家抄书纂录,换得一碗粥喝,不至于让本就艰难的处境变得更糟糕。可惜他脾气不好,挨不住人家批评。又有小偷小摸的习性,往往干没几天,连人和书笔纸砚都消失不见。如此几次,哪个还敢叫他抄书呢?没有办法,饥肠辘辘,偶有偷窃行为,也是环境所迫。但在我们店里,孔乙己先生却品行端正,从未拖欠酒钱;偶有赊账记在黑板上,不出一个月,定然还清。这个时候,老板也很开心,叫我找来抹布,把孔乙己先生的名字从黑板上擦掉。

孔乙己先生巧言偏辞,挽回些偷书的尴尬。喝了半碗酒,气色渐渐复原,情绪也平静下来。可大家意犹未尽,还想逗逗他。

“孔乙己先生,你真的认识几箩筐字吗?”

“孔乙己先生,你为什么没中秀才?”

前一个问题,他露出不容置辩的神色微微一笑。后一个问题,他收敛笑容,眉头稍稍一皱,颓唐失意神情溢于言表。他又说了一大串之乎者也的词句,这回更深奥,更孤僻,大家一句也没听懂。众人又一次哄堂大笑,连空气里也充满快活的气息。

这个时候,即使我丢下事情跟着大家一起笑,老板也不会责备我。老板需要这样的气氛,好增加店内的人气。孔乙己先生看到大家只顾取他笑柄,没人夸他的才气,不免感到失望。觉得和这些凡夫俗子没法沟通。他转过身看看我。

“你读过书吗?”他隔着柜台问我。

我略微点点头,表示认识一些字。

“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

我低头把锡壶放进开水锅里,没有搭理他。

“不会写吧?小伙子我来教你。你要记住这个字的写法。将来做了掌柜,记账就用得上。”

我想:我和掌柜的身份隔着十万八千里呢。再说茴香豆这种小钱也犯不着记上。孔乙己先生确实是个外行。

“谁要你教啊!”我说,“不是草头下一个回家的回吗?”

孔乙己觉得终于找到一个会写字的知己,显得十分兴奋。他竖起长指甲敲敲柜子,点点头。

“对呀对呀!”,他开心地说,“回字有四种写法,你知道吗?四种……”他用脏得发黑的指甲蘸上黄酒,要在柜台上写出来。我恶心地嘟嘟嘴,走开了。背后清晰地听到他️遗憾的叹息声,怜惜自己横溢的才华就这样埋没了。

有一回,一群孩子们听到笑声,也来凑热闹,把他团团围住。他每人发了一颗茴香豆。孩子们吃完,还是不肯走,一双双小眼睛贪婪地盯着碟子里剩下的茴香豆。他慌忙叉开五指罩住碟子。

“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他弯下腰和孩子们保持一个高度,轻声强调说。

“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他又直起身,望着碟子里的茴香豆,摇摇头,说。

于是,这一群孩子就在嬉笑打闹声中走远了。

酒馆里只要有孔乙己先生在场,总会充满欢声笑语。以至于长久没有他的时候,大家总觉得缺点什么。

这一天,大约是中秋节前几天。老板正在拔弄算盘珠子结账。

“孔乙己呢,好久没来拉?还欠我十九文钱呐!”老板环视了一圈大堂,表示他向所有人提问。

“不会再来了,”一个顾客回答。

“怎么呢?”老板问。

“腿被打断了。”

“啊?”

“老是偷东西。这回狗胆包天,偷到丁举人家去了。丁举人可不好惹。”

“这还了得!”老板说。

“先写了服辩,然后是打,打到三更半夜。两条腿都打断了。”

“打死了吗?”

“谁晓得?也许打死了。”

老板打了个寒噤,不再问下去。继续扒拉着算盘,记他的账。

中秋过后,秋风送来一阵比一阵强的寒意。转眼就到了初冬。我即使每天站在炉子边,也得穿上棉袄才能御寒。这天下午,天气寒冷,大堂里一个顾客也没有。我正想合眼小睡一会儿,突然听到一个久违的熟悉的声音。

“煮一碗酒!”

这声音极其脆弱,听上去很遥远又那么近。我望向门外。没有看到人。我站起来,就发现孔乙己先生就坐在柜台下的地面。他又黑又瘦,已经看不出身材高大的样子。穿件破夹袄,两腿盘在一个蒲包垫上。蒲包垫用草绳连着,挂在肩上挑着。

“煮一碗酒,”他重复一遍。

老板也探出头去,看到了他。他被这景象吓了一跳。他虽然同情他,但还是三句话不离本行,没忘记提醒他欠钱的事情。

“是你呀,孔乙己!还欠我酒钱没付呢。”

“前面欠着,下次还清,这次给现钱,”孔乙己先生仰着头吃力地回答。“要好酒,别掺水,”他补充说。

“又偷东西了吧?”老板笑笑,问。

“没!”

“那怎么腿断了?”

“跌……跌断的,”孔乙己先生辩解道,声音有气无力。

我煮好酒,端出去,放在只比他矮一点的门槛上。他从破衣口袋里掏出四文铜钱,掏的时候把黑色的口袋底也带了出来,翻了个底朝天。看来是没有剩余的钱了。钱递给我,这才发现他满手是泥,还磨破了好几处。原来他就是用这双手“走”来的。

他喝完酒,空碗留在门槛上。把蒲包垫拉拉正,试了一下双手的力量。感觉力量够了,就迈开了“步伐”。良久,他那昔日高大,此刻矮小的身影,消失在街道拐角处。

自此以后,再没见到孔乙己先生。老板嘟哝几次钱的事情,最后不了了之。也许他真的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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