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6


【解析】 对于A选项,虽然乙认为其著作权受到侵害,但由于是未经许可将其作品注册为商标,所以不应提起侵犯著作权之诉,而应对有争议的注册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仲裁。故A选项错误。


        《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此处所谓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是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已经获得的著作权、名称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等权利相冲突。在先,即指他人权利的产生之日早于商标注册申请日。


        该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10条、第11条、第12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该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13条第2款和第3款、第15条、第16条第1款、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综上,对于侵犯了他人在先权利的注册商标,商标局不得依职权撤销,利害关系人也只能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而不是撤销,故BCD三项说法均错误。


        注意:本题属于旧题新做,司法部原答案为C,新法修改后,本题无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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