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面前不能“双标”

可能有人在上一秒还在感叹“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下一秒就“义愤填膺”地说,“把他找出来,让他感受一下网络暴力!”

近日,从韩国女艺人崔雪莉自杀时开始,网络暴力的话题在社会中被重新提起,很多人站了出来,谴责过去那些在网络上对雪莉恶语相向的人,感慨网络暴力给她造成的伤害。可是,在刘阳出轨事件、宇芽家暴事件中,很多网友却又跑到刘阳、宇芽前男友的微博下面破口大骂,享受着正义带来的快感,却忽略了自己已经成为了网络暴力的一员。同样,近日沈阳一位研究生被同学刺伤,就有网友找出了嫌疑人的微博,他们的微博瞬间成为了网络暴力的主阵地,网友的评论不堪入目。殊不知这一前一后的网友,会不会有同一批人呢?

网络暴力造成的伤害不会因人而异。虽说每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同,网络暴力给他们带去的伤害程度不同,但是网络暴力可以造成心理上的创伤却是绝对的。面对弱者、受害者,网友们痛恨网络暴力给他们造成的精神上的伤害与心理上的摧残;然而对于事件的另一方却是毫不留情地进行人身攻击,自己成为网络暴力的一员。网友们理所当然地觉得,“这是他们活该”“谁让他们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做错事的人的确应该受到惩罚,但绝不是通过网络暴力。网络暴力对于每个人的精神和心理的伤害,绝不会因为一个人的行为对错而有所差异。对于刘阳和宇芽前男友来说,他们遭受的网络暴力也会把他们推进“地狱”。

“以暴制暴”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因为如果这样,暴力永远不会消失。网络暴力固然能够让坏人得到惩罚,但是一个文明的社会应该学会使用法治解决暴力,绝不是“以暴制暴”。对“坏人”进行网络暴力的网友,原本是想要维护心中的正义,一不小心却成了暴力的“帮凶”。如此一来,只会让网络暴力获得源源不断的生命力,扎根在社会中,不时地出来搞个破坏。

拒绝网络暴力,应当“一视同仁”,不能有双重标准。正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犯也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一样,网络暴力在任何人身上都不应发生。如果我们是通过网络暴力“惩罚”了犯错的人,这能算是正义的胜利吗?这是文明法治的社会应该追求的吗?对于出轨的刘阳,社会道德会对他进行审判,他会受到心理上的惩罚;而对于家暴宇芽的前男友,法律自然会对他做出制裁;对于刺伤自己同学的学生,事实被查明后,他们也无法逃脱自己的罪责。在这个文明法治的社会,总是存在着正确的途径去惩罚犯错的人。用错误的方式惩罚错的人,只能是错上加错。

只有我们都拒绝在网络暴力面前的双标行为,才有可能还网络一个清朗的空间。改变环境虽不易,但“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社会的改变需要每个人从点滴小事做起。那么从下一次的网络发言开始,请公正、客观地对待每个人、每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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