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卖出天价的“专利包”究竟为何物

近几年的知产新闻里,“专利包”是个高频词。
与专利布局、运营相关的内容都少不得提起它。而且动辄就和专利战略、专利收购一起出现。

但细究起来,专利包作为一个技术概念的形象还是有点模糊。
本文的目的是通过考据和逻辑推演,让专利包的形象更清晰一点。

专利制度本身就是一个舶来品,所以在外文资料里对专利包进行追根溯源应该是比较靠谱的。

英文维基百科的词条里对「patent portfolio」(译为专利包或专利组合)是这样定义的:

A patent portfolio is a collection of patents owned by a single entity, such as an individual or corporation. The patents may be related or unrelated. Patent applications may also be regarded as included in a patent portfolio.The monetary benefits of a patent portfolio include a market monopoly position for the portfolio holder and revenue from licensing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Non-monetary benefits include strategic advantages like first-mover advantages and defense against rival portfolio holders. Constituting a patent portfolio may also be used to encourage investment.[1]Because patents have a fixed lifespan (term of patent), elements of a portfolio of patents constantly expire and enter the public domain.

(翻译:专利包是由单个实体,例如个人或公司拥有的专利集合。 专利可能相关或不相关。 专利申请也可视为包含在专利包中。

专利包的货币利益包括专利包持有人的市场垄断地位和知识产权许可收入。 非货币利益包括战略优势,如先发优势和对竞争对手投资组合持有人的防御。 构建专利包也可用于鼓励投资)

这概念似乎……没什么约束力
除了限制是单个公司的专利,暂时来看似乎没别的值得关注的点了
pass!继续查!

出身于柯达公司的Donald S. Rimai有一本专利战略的书,书名为《Patent Engineering: A Guide to Building a Valuable Patent Portfolio and Controlling the Marketplace》,书名中出现了Valuable Patent Portfolio,即有价值的专利组合。我摘录书中两个和专利包相关的论点。

Owning the problem rather than just a specific solution to the problem is key to developing a valuable patent portfolio .

Even if there are a hundred ways to solve a given problem, chances are good that the solutions share at least some underlying technical characteristics.

(翻译)拥有问题而不仅仅是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是构建有价值的专利组合的关键。

即使有一百种方案可以解决特定问题,但这些方案共有一些潜在的技术特征的可能性是很高的。

对于业内人士来说,这个理论应该很好理解。

布局专利时应该跳出产品中实际使用的最优实施方案。
从技术底层的技术构思和技术原理上想办法进行上位,以获得更大的保护范围,进而很好的发挥专利排他权的功用。
避免申请专利将技术公开了,却没办法控制竞争对手根据我方产品提供的技术启示作出新产品。
或者压根就自己不生产,就是为了给竞争对手使绊子。

我们拿前一段时间闹的血雨腥风的平衡车举例子。


美籍华人陈星掌握的行业基础专利的权利要求是这个样子的。

1. A two-wheel, self-balancing vehicle device, comprising: a first foot placement section and a second foot placement section that are coupled to one another and are independently movable with respect to one another;a first wheel associated with the first foot placement section and a second wheel associated with the second foot placement section, the first and second wheels being spaced apart and substantially parallel to one another;a first position sensor and a first drive motor configured to drive the first wheel, a second position sensor and a second drive motor configured to drive the second wheel; andcontrol logic that drives the first wheel toward self-balancing the first foot placement section in response to position data from the first sensor and that drives the second wheel toward self-balancing the second foot placement section in response to position data from the second foot placement section.

中文翻译:1.一种两轮自平衡车辆装置,包括:第一脚放置部分和第二脚放置部分,它们彼此连接并且可相对于彼此独立地移动;与第一脚相关联的第一轮放置部分和与第二脚放置部分相关联的第二轮,第一和第二轮彼此间隔开并且基本上彼此平行;第一位置传感器和第一驱动电机,被配置为驱动第一轮,第二位置传感器和 第二驱动马达,用于驱动第二轮; 和控制逻辑,响应于来自第一传感器的位置数据驱动第一轮朝向自平衡第一脚放置部分并且响应于来自第二脚放置的位置数据驱动第二轮朝向自平衡第二脚放置部分 部分。

其中很关键的一个特征就是“第一脚放置部分和第二脚放置部分彼此连接并且可相对于彼此独立地移动”。


这个特征其实是实现平衡车各种动作和功能的关键,但据说在申请这个专利时陈星们根本还没有解决好这个问题,只是有一个概念型的设计,只是可以从原理上自洽但是还没办法稳定使用。

但这种权利要求的写法加上一些原理上可行的实施例就实质上把后续发明家们的真正落地的解决方案纳入到这个专利的保护范围之中了。
相当于是拥有了技术问题,“第一脚放置部分和第二脚放置部分彼此连接并且可相对于彼此独立地移动”。
当然了必须得有在原理上可行的实施例支撑,否则单纯的提炼出问题作为权要申请也是不可行的。
操作层面的问题我们有待后续讨论。

还有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是,“拥有问题”除了静态讲单个的专利质量,还包括一点动态的属性。
即连续不断的通过专利申请拥有这个问题,伴随着技术演进,伴随着用户需求不断完善。

有个通用零部件麦克纳姆轮的技术演进可以用来说明这个问题。

麦克纳姆轮是一种可以在任何方向上移动车辆的车轮设计。最早是由Mecanum AB的工程师Bengt Erland Ilon研发出来的。其美国专利申请于1972年提交,1975年授权,直至1992年20年发明保护期到期后失效。麦克纳姆轮时至今日仍然是移动车辆经常选择的轮结构。


从结构形式上来看,其主体结构时至今日仍然得到了保留,但由于其使用场景的细化,需求的不断提高,时至今日围绕着麦克纳姆轮仍然有大量的新专利申请。其实是最初的技术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了「面向特定场景的异化问题」、「提出更高要求的升级问题」等等,对于产品生命周期比较长的产品来说,这是产业发展的必然结果。伴随着原始基础专利的失效,后续的专利势力格局也会随着各个玩家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方案和专利布局重新形成。

把前文的思路整理一下,可以串联起来一个专利包的形成和运用思路。


有价值的专利包,核心在于拥有技术问题。拥有技术问题的路径是“寻找解决方案的共性”,以及“伴随着技术、市场演进”不断解决技术问题。
其效用包括货币利益和战略优势,货币利益包括专利包持有人的市场垄断地位和知识产权许可收入。战略优势,包括先发优势和对竞争对手的防御。 

我们回过头来看,为什么专利包经常和专利布局、运营、战略还有专利收购这些联系在一起。
原因就在于上文提高的专利包的效用,归根结底是和现在的技术发展水平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增多有关。
单个专利的威力比较一般,必须要形成具备一定数量专利的专利包。

但究竟多少专利算够就不好讲了。
普通的一类五金件可能拥有三四个专利就把产品创新点都讲干净了。
但是电子通讯领域里,比如手机、电脑,拥有几百个专利可能在业内都是毛毛雨。
产业发展的阶段、产品迭代的周期也会对这个问题有影响。

这个问题就留待后续讨论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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