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分类和实现组合编程

    数据大体上可以分为 接口类数据 和非接口类数据。前者意味着契约,后者关于实现,后边提及数据,一般指后一种。数据还可以从 生命周期,聚合根,等角度分析。

基础行为(basic behavior,bbhv)

    数据拆分还有一个角度业务的角度。抽象数据,即从算法(或业务逻辑)角度描述应该存在的一个东西,缺了它,很多行为就毛将焉附了,它聚合了一簇相关的行为。OO方法看,这抽象数据应该封一个类。

    数据类只get/set就贫血;涉及太复杂流程,弄个数据团又成了上帝类,这个权衡把握实际上很难给个一刀切的标准。实际上某个特定系统在设计之初,就应该给出适合它的框架结构帮助达成基本一致的拆分,这种结构可以另文讨论。

    从行为分类的角度看,这些行为是基础行为(basic behavior,bbhv)。bbhv,是编程的基本单位(基本单位绝不是单条语句,单条语句什么也不是!),它描述的是在一个特定场景下处理某个原子操作的实现,它直接访问某个抽象数据的实现。不涉及多个数据间的协作,也不涉及不同场景下的择路。bbhv的实现中,一般不会用到if/else。

具体行为(concrete behavior,cbhv)

    有了大量的bbhv,需要把它们组合在一起,完成业务逻辑的描述。这种描述流程组合的行为,可以称作框架或过程。我喜欢称之为具体行为,cbhv,而框架(frame)则专指组件/模块最顶层的过程。cbhv负责完成系统的组合,只描述分解的步骤,也就意味着它有不同的层次;cbhv不涉及具体的数据,只引用聚合根的ID,这样即便在c语言中也可以比较容易的实现灵活的组合。

    cbhv中对组合的控制元素,可以包括loop 和 break 机制(如因失败或超时的退出),但不应该包括择路。不包括择路的理由是:

    其一,如果允许cbhv择路组合过程的复杂度立刻会激增以致难以控制;
    其二,cbhv中希望体现的组合的过程就会被湮没在大量的择路中;
    其三,择路是应该被独立设计的变化方向。

    这样,就需要一种特殊的行为来描述选择了。留意看的话,在bbhv的描述中实际上也欠缺关于选择的实现。

抽象行为(abstract behavior,abhv)

    一个行为,完成某个逻辑功能,但在不同的场景下有不同的实现。这个行为就是抽象行为。抽象行为在软件分层结构中,描述的是高层定义的函数(行为)接口。抽象行为的选择器(选择哪个实现),是  状态/场景/开关 这一类特殊的数据决定的。这种数据也是拆分其它数据的理由。选择的变化周期,和引用它的cbhv并不相同。从业务逻辑看cbhv/bbhv的变化方向和abhv并不相同,前者随业务流程或具体数据实现形式变化,后者只随状态变化。

    abhv的具体实现可以是多个bbhv,也可以是多个cbhv,或者两者的混合。选择器从中择一。从逻辑上不排斥它的实现也可以是abhv,但这情况下要给出为何不将它们合并成一个abhv的充分理理由。由于选择条件使用应该具有一致性,所以这种理由其实不好找。

实现组合编程

    abhv的设计也是管理系统复杂度的关键所在,它没有b/c那么直观,实际上这三种行为都需要细致的拆分和抽象。

这三种行为各司其职:

    bbhv负责实现,生产基础部件;
    cbhv负责组合,把零件拼装起来;
    abhv负责选择,指导选择合适的零件实现一致的功能。

最终实现组合式编程的目的。巧的很,行为的名字叫 a/b/c behavior,所以本文也可以叫  《行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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