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男人的乳头。焦点人物。
小时候,我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爷爷是位资深摄影记者,他走遍大江南北,知道的事情特别多,看影展逛器材店会老朋友都喜欢带着我。从爷爷那里我知道了布列松、卡帕、寇德卡、亚当斯,知道了光圈、快门、感光度、曝光补偿、景深甚至显影液、定影液,还有蔡司、徕卡、哈苏、禄来、尼康和佳能,甚至天塞、普拉那、微距、移轴、镀膜、UV、ND……爷爷希望我从小对摄影感兴趣,可摊上我这么个不安分的孙子有时也挺无奈,我好奇的问题也很少与摄影有关。
有一次爷爷换衣服,我就问他,男人没有奶水,为什么也会长乳头。
爷爷笑着解释:“人在生命诞生之初都是女娃,是到了六周之后分化出性别,有了男女之分,那时乳头就已经有了。”
这下我可懂了:“哦,原来男人都是女人变的,爷爷也是女人变的?!”
爷爷眨巴眨巴眼睛,摘下眼镜擦了擦,说:“我刚才说了么?爷爷岁数大了,刚说的就忘了哈。”
“爷爷,为什么人只是前面有眼睛,后脑勺上不长眼睛呢?”我继续提问。
“这个问题太复杂了,”爷爷挠着稀疏的白发说:“要是人类前后都有眼睛,那岂不是谁也没有隐私了么?活着该多辛苦啊。”
隐私和辛苦我当时理解不了,只觉得自己挺了不起,居然问倒了爷爷。
经常在睡觉前浮想联翩,要是每个人的后脑勺上都有眼睛,走在大街上,谁都可以看到后面走着的人,可以随时知道周围发生的一切事情,也不会被后面来车撞倒,就算有坏人打劫,也会很快发现提前跑开,这不也是很好的事情么。再有,如果是告别,只管往前走,不用转身还可以久久凝望离别的人。
反过来呢?如果这样,考试也很麻烦,想避免偷看,就得把大家拉开距离,哪有那么大的地方?还有打劫,盗匪也是前后都有眼睛的,藏起来也很容易被强盗发现。
看来,万事万物总是有好有坏,有利有弊的。
爷爷经常摆弄照相机,我趴在爷爷身边看他仔仔细细的擦拭那些铁盒子,他指着晶莹剔透的镜头,告诉我这是照相机的眼睛。我问,它能看到什么?爷爷说,它能看到人眼看不到的东西。我问为什么?爷爷说,因为照相机的眼睛比人的眼睛简单。
我还是不明白。
奶奶去世后爷爷也生了重病,告诉我他很快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去看奶奶,我问爷爷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爷爷说,人类之所以只前面长眼睛,是用来观察前方判断未来的,已经过去的事情眼睛看不到,只能回忆。
长大后,我总结出三条自认为真理的东西:第一,男女性别的区别在Y染色体上,但X染色体存储着有关遗传的大量重要信息,所以相对X染色体,Y染色体是可有可无的——女性完全可以脱离男性独立生存,而男性未必,所以,女性远比男性要厉害得多。第二,所有被时间超越的东西再也不能见到,只能回忆;第三,照相机的镜头能看到人们看不见的东西,也许还能看到鬼魂,就因为它简单。所以,心智单纯就像脚下陷去的沙,会遇到不可预知的危险……
眼下,我站在S大学校门口,想起了爷爷,也想起这三条所谓的真理。
这所大学对我已不陌生,在踏入校园之前,我便已熟悉了学校的每一条大路小路、花园和树林,以及向贞所就读的墨静楼,我的心整日在这里徜徉,半梦半醒,云里雾里。
可现在的我毕竟已经不同,我的心头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
灰绿色花格衬衫,敞着领口露出里面的白色T恤,牛仔裤白色运动鞋,短发墨镜,拉着拉杆箱背着黑色双肩背包,这是我俊朗干练的公子范儿,也是我对即将开始的大学生涯一以贯之的态度。
和向贞约好上午11点到校,差不到10分钟,我下出租车拉着箱子踏入学校大门,我们学院的报到位置在办公楼(主楼)前小广场左侧最里面,旁边有条林边小道,离老远我就看见向贞躲在报到处后面的树林里。
今天她穿着淡蓝色连衣裙,上身罩一件白色小褂,扎着马尾,将手机抱在胸前。
我心意暖暖地走向她,丝毫没理会迎上来接我的一位学长,学长觉得面子上有点过不去,尴尬地回到报到台后面,我微笑抬头放慢脚步,等着向贞为我拍照留念。
学长说带我去宿舍,我婉言谢绝,我才不让他们带,这里还不一定谁熟呢,向贞已经笑着跑到更远处等我了。
我拉着箱子沿树林旁边曲折的小路走向她,向贞迎过来帮我拉箱子,我挡住她的手说自己来。一抬头,树丫间细碎的阳光将我的视野变成一片忽明忽暗的梦境。
“我有种预感,你很快会便成为学校的焦点人物!”
焦点人物?当时我心想,在高中貌似我就是这种人,难在S大学我也会本色演出么?
没过多久,向贞的预言便被证实了。
新生入校一周后是军训,军训基地在北京怀柔区。
军训是大学时光的开始,我结识了大学里第一个朋友,居然是个女生,也是除向贞外,真正的异性死党。
训练场一角有块四四方方的洋灰地,军训第一天傍晚休息时,见一个盘着丸子头的女生在那里跳街舞,她用一台带喇叭的MP3放音,一个人跳得蛮有味道。
我们的军装上身是浅绿色短袖,下面是深绿色长裤,脚穿军臭(军鞋的俗称),肩膀上的肩章又红又宽,再加上圆圆浑浑的大壳帽,女生穿上这身行头尽显威武。
穿着军装跳街舞英气四射,带感的舞步、连贯的动作、炫丽的造型,她居然可以把腿抬得那么高,现代杂糅古典的舞步,我深深被她吸引。
原来街舞可以跳得这么好看,当初我在夜店里连蹦带跳简直就是跳大神儿啊。
她是在练动作,那股认真和投入的劲头装是装不出来的,连贯的动作一定都有各自的名字和独特的招式要求,也是由她精心编排过的。
她早已发现我在围观,等她跳完一曲,拂去额头上的汗,回身对我友好的笑了笑。
她生着微麦色皮肤,桃圆脸,浓黑的眼眉,圆圆的眸子,清爽的细发,身材丰满又不失健美,个子介于我和向贞之间,简直就是一个性感黑美人儿。
有种感觉,如果换了其他男生旁观,她可能根本不会搭理他们,而我,她不会,这就是当两个人即将成为死党之前,与生俱来的必须共有的默契。
她即便是不在跳舞,身子也时而颤一颤,很特别又很引人。
她晃晃了肩问道:“怎么样,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