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出门一直到今天的目的地,一路上几乎全在下雨。在我写札记这会儿,窗外的雨依旧淅淅沥沥地下个不停。我打开窗户,整个小镇覆盖着一层厚厚的云雾。而我眼前的窗户,飘着几朵淡淡的云层,伸出舌头似乎可以舔到一股甘甜的雨露。山谷的雪松却挂住了它们消散的去路,它们停留在开满油菜花的田野上,穿梭于我的心田,偷偷地跑进了我的心坎里,房檐上的水珠落在窗户前,滴滴答答的击打着石棉瓦。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但对我来说,这才增加了骑行的趣味。阴天、雨天,好坏我都要全收。骑行,犹如恋爱一样,喜欢一个人,就必须接受她的全部。
望着窗外,牦牛穿梭在油菜花里,牧民戴着一顶湿漉漉的草帽,捡拾储存的牦牛粪,木制草屋是湿的,堆砌的柴火是湿的,草场是湿的,森林是湿的,炊烟是湿的,马路上的旅行者也是湿的;村落是湿的,医院是湿的,古街是湿的,马路是湿的,藏香猪是湿的,牧羊犬是湿的,护林员是湿的,就连采集标本的植物工作者也是湿的;窗台是湿的,玻璃是湿的,心也是湿的,而我的眼睛却是湿润的!我停顿了手中的笔,用双手抹去了泪水,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与我聆听雨的声音。一切都宁静了,一切都湿润了,一切都慢了下来。仿佛雨中的鲁朗,才是山谷最清澈的一面镜子。
清晨的大山,烟雨笼罩,顶着霏霏丝雨就出发了。根据我的经验,这雨最多下一会儿就停了,没有必要阴雨连天的下几个小时或一整天。不过,今天我错了,这雨还真阴雨连天。一阵阵地下了整整一天!记得之前第一次去鲁朗也是下着暴雨,由此可知,这里经常下雨。不过那时,暴雨过后便天晴了,我在小镇转了一圈,不过独特的村庄让我流连忘返。
如果你是初次来到这座城市,一定会为自己初次相识的记忆所铭记。村庄很小,但是它却容纳了一座城市的繁华。小而精,奢而简。小桥流水,牧牛农耕,乡野村夫,炊烟袅袅。田园牧场,诗意童话,鲁朗林海。古街巷柳,原始村落,国际都市,藏式建筑,兼容并蓄。
鲁朗的天是多变的,总是给人意外的惊喜和坎坷。正因如此,才让我遭受一点挫折,更能体现它的神秘与美丽。这个世界轻易得到的东西,往往会转瞬即逝。而经历心灵的磨难,总是难以磨灭。因为它让我受尽了折磨,为骑行付出了时间、诱惑、贪婪、危险、生死,但你仍然还在坚持骑行,不忘初心,这才需要真正的勇气。
我的抓绒都已经湿透了,根本没有察觉雨下得特别大,就像温水煮青蛙,生命慢慢到了死亡的临界点。头盔上、帽檐上,滴滴珠水流个不停,打湿了我的眼镜。汗水混合着雨水汇合成一株水,先划过我的肚皮,掠过毛孔和毛发,然后逗留在肚鸡眼处,越积越多,浸透了衣服和裤腰。出完汗的衣服紧紧贴在身上,风一吹,异常的冰冷刺骨。感觉浑身赤裸裸地浸泡在冷水里,似乎早已没有了知觉。我打了一个冷战,趔趄了几步。“我的妈呀,冻死我了,这是什么鬼天气”浑身上下湿透了,手长时间推车自行车,掌心泛出了白色的侵泡水印。脚下的鞋子灌满了水,每走一步似乎都在水中淌过一般,雨水在鞋子里乱窜,咯滋作响。我找不到一块干燥的地方,目光所视之处皆是湿漉漉的雨滴,树木、河流、岩石、阴云,沥青马路,自行车以及我皆是受着雨水的冲刷。我用雨水打湿的眼镜,望了望雾汽蒸腾的山谷,奔腾咆哮的河流早已是大雨倾盆。
我赶紧穿上雨衣,此时寂静的山谷就我一人,只有河流、大雨、森林、大山、自行车与我作伴。半个小时已经走过,真的很奇怪,竟然没有一个人,过了很久也没有看到牧民、车辆、骑友!哪怕出现一头牦牛也行呀,耳边仅是滴答的下雨声以及树木枝干上或者树叶之上垂滴下的雨珠。找了一颗葳蕤的柏树,躲在大树的下面,又暂避了十分钟,也没有一个人路过。停下自行车,孤零零的一个人等待着或者期盼着有人经过,但是非常的不幸,我的心内突然恐惧起来!“今天怎么了,连人也没有,内心恐惧的独白立马涌上心头。难道是地震了,山洪,泥石流,还是有野生动物!”垂下来的树枝,散落在马路上,随处都是枯枝败叶。突然路面上压死一条花斑蛇,吓得我后背冒出一阵阵的冷汗。孤单开始抗拒孤独,但这一切又必须独自承受。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必须承担孤独所带给自己的一切烦恼。我不是渴望孤独,而是身边找不到一个可以聊天的天,即使是这磅礴的大雨,也仅仅只是声音陪我作伴,而内心的恐惧才是一个人接受的安宁。
世上之人,唯有孤独,才会自由。唯有自由,才会承受。唯有承受,才会经历。唯有经历,才会坚持。唯有坚持,才会执着,唯有执着,才会离别。唯有离别,才会分手,唯有分手,才会重逢。
我已经彻底不想骑车了,推着往前走。不是骑不动,而是没有了骑车的动力。就是想推着车,感觉骑车让我很讨厌。厌倦了这下雨天,鬼天气让我盼不到头,也看不到希望,从精神到肉体彻底浇灭了我的斗志。我突然觉得坚持这件事情,不会长久的,但却从心底里佩服恒久的坚持。有时我真的想过放弃,一点也不想骑车了,似乎厌倦了这种生活。没有目的、没有未来、没有存在的意义。又有谁可以做到无牵无挂、无欲无求地去骑行?每个人的心中总会隐藏着一种欲望,只是没有发现罢了,但它确确实实是你坚持的一个理由。而那个理由隐藏得太深,以至于被自己都欺骗了。我已经听太多关于骑行的意义在哪,但对我来说,毫无兴趣和价值。因为就连我自己有时也迷失在了骑行的围城里!
有人可能会问我,我哪也不去,就待在家里。没错,这是一个人选择的权力,任何人都不能剥夺了你怎么生活。人当然可以去旅行,这是一种选择,迷途未知的旅程必须面对,旅行之后的生活必须独自承担,不然旅行就是一场逃离。
当然,一路走来,有人嘲讽过我,有人鼓励过我,也有人喜欢我的狼狈之态。人之常情,见多不怪,但这确实是我骑行中看到关于人性丑陋和高尚的一面。当人渴望被人理解之时,内心实则企图祈求别人。别人理解是一种幸福,但不被人理解未尝是一种不幸,一个把自己的价值寄托于别人的理解之上,这样的人生毫无价值可言。这个世界除了自己,难道还有比别人更了解自己的人存在吗?与其这样,还不如孤独地思考,回归自己的内心,做一名不被世人打扰的旅行者。慢慢的我开始尝试忍受孤独,理解这份孤独所带给自己的思考。回归一个人的骑行,我只能一个人推着车,踏着大雨,鞋子早已湿透,不知道为什么,隐约感叹被整个世界都抛弃了。而雨却丝毫没有停住的意思,不停地下着。我躲在树下,也无济于事,披着雨衣,只好冒雨前进,浑身早已湿透,还好有雨衣帮我挡着外面的冷风,不然回到客栈肯定会感冒。
即使整个世界抛弃了我,至少还有孤独待我如山。
一个人的孤独,与这个世界无关,而我只想一个人在雨中骑行。而那无情的雨,恰好与我发生了关系,让我突然明白了孤独才是人生的常态。有人千辛万苦,想逃离孤独,实则是不知道怎样和自己独处,故而一直想逃离原有安稳的生活。人一旦有了初次逃离,往后的日子一定是在一间牢房里度过的。
经常有人会问我:“骑车累不累”。
不累是假的。但要看和谁比了,比起那些背包客,徒步或者磕长头的藏族人,我受的这点苦,压根不算什么。如果一个人为了梦想和信仰,都张口喊累的话,那各自的朝圣之路,何谈坚持。这些都是我肉体上必须接受的劫难。我选择了自行车,就必须接受磨难的对象,除自行车以外的一切好坏,我都要慢慢尝试的理解,并且装在心里。带着那份忐忑与未知的旅途,怀揣着抵达终点的梦想,终会实现朝圣的彼岸。
我只能说,骑车很累,贵在坚持。以何种方式坚持,只能需要你独自去寻找。累归累,休息一下,骑车 还得继续,或许这就是骑行最忠实的借口吧。说了这么多骑行的坏话,总要说点好的吧,因为我确实热爱它。总不能过低地去贬值这项运动,因为喜欢包含了讨厌的成分,世人本没有干净纯洁的心灵,犹如真理层层包裹在谎言里一样。即使这样,我也愿风雨兼程,去追寻尘世间诗意的乐土。
骑行犹如一颗自由的种子,落在了哪里,哪里便驻足了停留。骑行很辛苦,但路很漫长,总有一个人的出现,愿你值得等待,总有一场远行,你会庆幸世间愿此冒险。
总有人会对我说:“小伙子,你太瘦了,多吃点”。这是我与陌生人和旅游的人们闲聊的话题,他们临别时总会偶尔叮嘱我这一句话。
我真的很瘦,尤其是骑车之后,体重更加的下来了,瘦的犹如一根玉米秆似的。但我发现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我身体消瘦掉的肉,对于骑车来说,都是多余的赘肉!一项运动,以骑车为例,他会把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里多余的杂念和负担都是统统减掉,只是为了更好的骑车。一趟川藏线,我会减掉身上十六斤的肉,身体瘦的就跟一个皮包骨头一样,但是全身都是肌肉。手上会有老茧,那是长期摸车把和捏手刹留下来的,脸上的皮会更糙,屁股上的肉也更加的硬,多出来的肌肉组织会更加的强壮。全身上下,减掉和多余的肉都是为了服务于骑行。这是骑行对身体的变化。后来我也想了想,为什么我爬坡会比别人快呢,而下坡却很慢!身体的变化可能也是一个原因。毕竟骑行时比别人少了十几斤的重量。高原缺氧,肺活量自然也会增加。甚至身体的每一块骨头,零部件,血液,细胞,肌肉组织都会为了骑行而改变。这种变化真的是太奇妙了,并且是在悄无声息中变化的,这种感觉让人不经意间发现了另外的一个自己。骑行,是一项低廉提升自己价值的方式,坚持打磨肉体,总有一天你会自成一首歌,世间为此歌唱。
那只是对肉体上的变化,精神上也会有变化。对我而言,首先肯定是耐心,长距离骑行,考验的正是一个人的耐心程度。总之一天肯定需要8个小时的时间是在自行车上度过的,机械的脚踏,急不得,快不得。以每分钟70圈踏频计算,一天8个小时就是33600圈,一个月就是100多万圈。如果是上坡一天的踏频可能会超过4万圈。如若有人要磨练性子,我建议不妨去骑车吧。
你只要细心观察,那些伟人和名留历史的人,他们一生都在打磨自己的一技之长。文森特·梵高为了作画,在街头巷尾,田间、酒吧观察人性,为自己的创作找素材。齐白石为了更好的画出花鸟百虫,他耗费了大量的时间观察、写生、将动物的习性和植物的生长周期熟记于心,故而他笔下的画作就栩栩如生,犹如活的一般,充满意境。王羲之喜欢养鸭子,只因为他能从鸭子长长的脖颈,模仿手握毛笔的姿势。易卜生为了写市民生活的日常,明则坐到咖啡店里喝茶看报纸,实则却暗地里偷偷观察不同顾客及人物的相貌、动作、以及侧耳倾听他们的谈话。巴尔扎克也是一样的,随身带着一个小本子,遇到典型的人物或者风格独特的人物形象也会把他们的神态、语言、模样、统统记录下来,以备素材。海子,只有内心孤独之人,才会创作出诗意般的自由。三毛她的作品,却写出了流浪文学的魅力,因为真实才是小说的主题。比如一些高产作家村上春树,贾平凹等几乎隔两三年都会出一部作品,他们的职业就是作家,村上春树为此还写了一部作品《我的职业是小说家》。马拉松跑者名将吉普乔格,为了代表人类跑进两小时生命的禁区,当天开跑的风速、温度、湿度、跑鞋,都做了极其严苛的要求,甚至喝的水都是量身定制的。他就是为长跑而生,并且是上帝派来人间的极限运动员。音乐家贝多芬晚年失聪,用牙齿咬着木棒,触及着键盘以此来感触到音乐的频率,并且创作出很多不朽的作品。夏伯渝老人,一生都在为登顶珠峰而做准备。43年间他尝试的第五次中他终于登上了珠峰,而这一年他已经69岁了,成为中国靠着一双假肢登顶珠峰的第一人。
一个作家一辈子其实只能干一件事:把自己的血肉, 连同自己的灵魂,转移到自己的作品中去。一个作家一辈子可能写出几十本书,可能塑造出几百个人物,但几十本书只不过是一本书的种种翻版,几百个人物只不过是一个人物的种种化身。这几十本书合成的一本书就是作家的自传,这几百个人物合成的一个人物就是作家的自我。
——莫言
一个人行走的范围,就是他的世界。
——北岛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人一生都在磨刀霍霍,打磨着属于自己的那把尖刀。写作、音乐、旅行、骑行、徒步、登山、跑步、篮球......在属于自己的领域,只有内心坚定不移的信念,才是支撑一个人不断前行的动力。甘愿为此付出一生,哪怕失去生命,都值得!侦探小说家雷蒙特·钱德勒曾说:“哪怕没有什么东西可写,我每天也肯定在书桌前坐上好几个小时,独自一人集中精力。”这便是小说家提到的作家一个重要的必备技能,那就是专注的集中精力。
我在鲁朗的扎西岗发现了土司遗址,这是一种古老制度的遗存,现在已成为一处文化保护遗址。院子里杂草丛生,陈旧破败的景象到处都是狼藉,几乎从未有人打扫过这里的一草一木。年久失修的房子里有两个僧人在念经,我站在门口始终不敢进去打扰他们,生怕冒昧的闯入只会让我不尊重风俗。
相传,文成公主进藏时,途径扎西岗村,在一处山坡上休息,四周眺望之际,被眼前的美景深深吸引。蓝天、白云、雪山还有郁郁葱葱的林木,藏式民居错落交织;牦牛、羊群、马群在甜美的阳光下,悠然自得。这简直就是田园般的牧场,诗意多彩的村庄。文成公主赞叹此处是吉祥宝地,后被称之为:扎西岗,意为吉祥坡。
上山之时,我在一处经幡阵遇到一位当地的藏民,是他告诉我。相传那是格萨尔王点将,驱魔的地方,鲁朗百姓视为圣地。每逢大型祭祀,丰收季节,藏区传统节日都会到此煨桑、转经、悬挂经幡,抛洒风马,祈求神的庇护,寄托美好的意愿。
“经幡为什么会有不同的颜色”
“经幡又叫风马旗,一共有五种颜色。蓝色代表天空,白色代表白云,红色代表火焰,绿色代表江河,黄色代表大地。五种颜色又与五行中的金、木、水、火、土相对应。”
他拄着拐杖,换了一个坐姿,抚摸着身边的经幡继续说道:
“经幡上印有佛教经咒和鸟兽神马等动物图案,它们是虎、狮、隼、龙分别代表兽中之王、动物之王、飞禽之王、上天之王,又有威震一切之意。在信奉藏传佛教的信徒中,经幡是连接神与人的媒介和纽带。风每吹一次经幡,便是诵读了一遍经文。人们祈求神灵的保佑,具有修行积德,利益众生的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