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李姐

    今天和朋友视频听说了一件非常荒诞的事。事情发生在北京一处没有监控的地方,朋友的大伯骑电动车和一辆汽车撞了,大伯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 骨头碎裂,脑袋被撞的都神志不清了。

    而在北京这样的天子脚下,没有监控,交警竟还

说不能看行车记录仪,没有证据,所有修车费用和大伯的住院费用等等加起来双方一块分。最重要的是二八分,大伯占八份,机动车司机占两份。这也就意味着大伯要承担自己花费的钱,还要给予司机部分赔偿。

    我听到之后震惊了,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我学公共基础知识的时候学了点法律的皮毛。我知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要承担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机动车不管有错没错都要承担责任,最多非机动车承担补充责任。而这个案件竟让非机动车承担大部分责任。

    后来朋友说大伯家找了律师,协商后同意五五分。就是这也有违常理,老百姓对于交警部门的决定不服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诉讼的。但朋友说这个案子貌似也就这样不了了之了,我就是觉得很可惜,而朋友看清了社会的现实。

苍茫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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