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缪《局外人》

 谈不上理解,但是觉得释怀;谈不上思考,但是觉得感同身受。

  《局外人》描写的是一种荒诞,但是荒诞是无法被阅读的,只能被体会,因为没有人能够感同深受,正所谓只有经历才会懂得。对未来的不不可控和对事物的发展的恐惧最终会演变成对整个世界不可控的绝望,而这时你只有两种选择,1.自杀以摆脱这种困局,2.对几乎任何事情都不在乎,就像主人公那样只关心当下。这也许就是加缪所说的:自杀才是唯一严肃的哲学话题。

  死亡也许是人仅有的一项权利,也是对生命的一种反抗。但在《局外人》中显然不是,在《局外人》中作者以荒谬反抗荒谬,只关心当下,不拘于牢笼。我不是很清楚加缪的哲学,也对这些没有多少兴趣,甚至智商浅薄,无法理解其所谓的哲学。但我认可存在先于本质,人生式没有意义的,万物皆随机,无缘无故的出现,也无缘无故的消失,所有发生的事情都是随机而没有因果,也许这就是荒谬。为什么不选择自杀以摆脱这种困局。我借用英国一位注射新冠病毒疫苗的老头的话来回答:"人固有一死,但是我没必要在今天去死"。

  《局外人》有种让人着迷,尤其是主人公最终也不皈依上帝,不相信上帝,在法庭上即使是对自己不利也不愿意多说对于自己有利的假话。而法官们,整个审问他的人,在对于他杀死人这件事情上漠不关心,他们关心的是主人公没有在母亲的葬礼上哭,母亲葬礼第二天就去约会了,而且还看的是喜剧,以此来判断主人公的死罪,最终还是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宣判。

  就像亚马逊丛林里的蝴蝶扇了几下翅膀,人们并没看到它又飞高了几米,非要说可能在两周后引起美国德克萨斯引起一场龙卷风。人们看到虐待动物就断定这个人极有可能成为杀人犯,然而连续杀害67人的系列杀手杨新海小时候没有虐待动物,反而是很喜欢家里那只大狗,走到哪里都带着。洛杉矶系列杀人案凶手、恋物癖杀手哈维·格拉特曼同样没有虐待动物的嗜好,他在家里养了两只狗和一只猫,其中一只狗是领养来的流浪狗,被他养的肥肥胖胖的。宁夏银川的连环杀手程鹏从小就非常喜欢狗,告诉父母长大后要养很多狗,长大后他如愿以偿的在他的院子里养了二十多条狗,他非常宠爱狗,爱狗如命,哪怕自己不吃饭,也不能让狗挨饿,他家里的这二十多条膘肥体壮的狗,都吃过人肉。时代广场绞杀者理查德·科廷厄姆,从小学习成绩优秀,被老师形容为“聪慧过人”,长大后在一家薪资优厚的大型计算机公司就职,平常工作完无事便去纽约曼哈顿的动物救济中心帮忙照顾小动物,家里养了一条叫Betty的小猫。一切只是在世俗的认知之下,盖莫如此。

  关于庄子的典故:庄子的妻子因病而亡,好朋友惠子听闻,前来吊唁,却看到庄子正盘腿坐地,鼓盆而歌。惠子责问庄子道:“你妻子与你结发同窗共枕数载,为你生养孩子,孝顺敬老,贤惠持家,如今不幸亡故了,你不哭也就算了,还在这里敲着盆子唱歌,有你这样做人的吗?”庄子说:“你错了,她刚死时,我怎会悲伤呢?然而,气又变而有形,形又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为死。故人之生死变化,犹如春夏秋冬四时交替也。她虽死了,人仍安睡天地之间,而我竟还悲哀地随而哭之,自以为是不通达命运的安排,故止哀而歌了。”

  有山先生20余岁就给自己照了张大遗照,却把殡仪馆的老板吓个不清。

  借用有一位网友的话:人们对于心理和精神疾病的态度和艾滋病类似,总是对陌生人关怀有加,而当是身边的人的时候,像是会传染一样,敬而远之,视为异类。

  我是在熟知其主要内容的情况下读的小说,和很多国外小说一样,我读的不是很懂,也几乎不做笔记,但是我觉得这没有什么的,因为我可以在两天抽时间将其读完,我就发现我是挺喜欢去读这一篇中篇小说的,甚至我在读之前都不知道这是一篇中篇小说,我想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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