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版《道德经》第二十四章全文如下:
反也者,道之动也。
弱也者,道之用也。
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天之道,利而不害。
人之道,为而不争。
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之争。
本章前三句对应王弼本《道德经》第四十章,后两句对应王弼本第八十一章末段,最后一句出自王弼本第二十二章。本章文本前三句以楚简《老子》为底本,后三句以帛书乙本为底本,并对勘其他版本对底本作了校订。
“对立统一”原理的两大法则是“对立面始终存在”和“对立面互相转化”。本章之前的七个章节,阐述“对立面始终存在”,特征是彼此既“共生共灭”又“相辅相成”。本章开始的八个章节,阐述“对立面互相转化”,老子的术语是“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前者的基础是生命周期律,而后者的基础却是“公平公正”原理,这一点需要细心体会。
“反者道之动”是说,一切事物都必然向其对立面转化,婴儿要长大,太阳要落山,生命周期主导一切。而“弱者道之用”则是说,柔弱胜刚强,表面上是你强我弱,到头来却是我强你弱,表象与本质形成背离。“反者道之动”是描述单一事物在时间上的变化,而“弱者道之用”则往往运用于不同事物在同一时间段的互动。
“反者道之动”在千百年文化传承中形成了巨大的影响力,造就了中华文明特有的气质。在危难中对未来充满信心,因为黑暗终将过去,黎明即将到来,对未来的信念造就了中华民族特有的韧性。“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从小事做起,由易图难,积少成多,赋予了中华儿女勤劳勇敢,务实进取的品格。面对强暴不畏惧,身处落后不气馁,独领风骚不霸凌。
本章分三段对“对立面互相转化”作了全面阐述:
第一段,“反也者,道动也。弱也者,道之用也。”这是总纲,定义了“对立面互相转化”这一基本法则。它是道对宇宙的顶层设计,体现在万事万物的运动变化中,应用极为广泛。老子的圣人之道就是以此为核心展开的。
第二段,“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这是对“反者道之动”的具体诠释,本质是天道轮回。“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简言之就是“无中生有”,它与之前讨论的“有无相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可混淆。本章之后有三个章节进一步探讨这一主题。
第三段,“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之争。”这是对“弱者道之用”的具体诠释,本质上是“公平公正”原理在个体行为模式中的体现,其结果是不争而争,弱能胜强。这是老子辩证思维最深邃的智慧,但却是被误读最多的一个概念。老子在下文用四个章节对此内涵作了全方位解读。
“反者道之动”是天命,“弱者道之用”是天机
“反者道之动”与“弱者道之用”是两个内涵不同的概念。“反者道之动”相对直观,容易理解,不少对此的解读也都可圈可点。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切事物终将走向其反面。四季变换,生死轮回,命运起伏,国家兴衰,都是周期率的体现,都是一种“轮回”,“天道圆圆,各复其堇”。“轮回”需要时间的积累,时间在对立面转化中是不可或缺的要素。
这里需要强调,道的运动与物体的运动不可混淆。道本身是没有运动的,道是绝对的,绝对不存在运动,一旦有了运动就成了相对。大就是小,其大无外,其小无内,还怎么运动?所以,“反者道之动”不是指道周而复始地运动,而是指道推动物体在向相反方向运动,是物动道不动。传世本第二十五章有“周行而不殆”一句,是犯了概念错误,系后人误读而添加,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误导,楚简《老子》并无此句。
“弱者道之用”则不然,古往今来的解读大都似是而非,未能切中要害。老子的本义是,在强弱一对矛盾中,表面上看似强者,实际上却是弱者;表面上看似弱者,实际上反倒是强者。换言之,表面的强弱是假象,真实的强弱恰恰与表象相反。老子称之为“正言若反”。这里“言”是语气助词,类似“焉”,不作“言语”解。“正言(焉)若反”就是“正面看上去好像反面”,因此若要求得正面,势必从反面入手。
争就是不争,不争就是争,强就是弱,弱就是强,不是诡辩,而是天机,是万事万物永远无法抗拒的规律,其背后真正的奥秘是“公平公正”原理,下文会作进一步阐述。“强”在老子词汇中表示索取,“弱”在老子词汇中表示供奉。道生万物养万物而不求任何回报,是无上奉献,所以才能驾御整个宇宙;水滋润万物而不求任何回报,是德比天地,所以才能主宰一切生命。有舍方有得,大舍有大得。反之,强梁不得其死,祸莫大于无敌。这是“弱者道之用”正反两面的涵义。
“舍”与“得”不可分割,只谈“不争”,而不谈“故莫能与之争”,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两千年来,人们对“弱者道之用”的诠释大都陷入了片面的误区,只见“不争”,而不见“故莫能与之争”。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对“上善若水”的解读,将“水善利万物而有争”,改成了“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有争”变成了“不争”,老子的辩证逻辑被偷换成了儒家的线性思维,“不争”的结果还是“不争”。但在老子的逻辑中,“不争”的结果反而是“有争”,不想得到的人最后反而得到的最多,故大成者从不与人相争。
对“弱者道之用”的片面解读,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老子原始章节被高位截肢,老子原文中对“弱者道之用”的诠释不翼而飞。“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在传世本中被移至第八十一章结尾,而“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之争”一句则被插入了传世本第二十二章,致使老子“弱者道之用”的完整论述变得有头无身,为后人断章取义开了绿灯。这两段文字是对“公平公正”原理的阐述,也是“不争而争”辩证逻辑的具体体现,缺一不可。还原版将其各就各位,“弱者道之用”的完整逻辑得以再现,所指一目了然。
“对立统一”原理在老子思想体系中的地位
结合“反者道之动”,这里谈一谈“对立统一”原理在老子思想体系中的地位。
老子思想的理论基础是“对立统一”和“公平公正”两大基本原理,这是两条公理,是老子哲学的逻辑出发点,是先于一切存在而存在的法则。是“对立统一”原理决定了道的存在,而不是道创造了“对立统一”原理。
今天,人们仍然在不断讨论数学究竟是发现还是发明,从老子思想出发,数学只能是发现而不可能是发明。道生万物,是道制定了万物的规则,所以数学是道的发明,而是人类的发现,逻辑学亦如此。牛顿、爱因斯坦、杨振宁等诸多物理学家,在认识了宇宙最深层次的规律后,都认为宇宙是“被精心设计”的,而不大可能是自发产生的,因为其设计精妙实在是不可思议,可以排除一切偶然性。然而,“对立统一”原理又是先于道而存在的,形象地说是“对立统一”原理发明了道,而道则是发现了“对立统一”原理。这是“对立统一”原理在老子理论体系中无与伦比的地位。
因此,“对立统一”原理是不可挑战的,而这一原理的具体表述又有“对立面始终存在”(决定了道的存在)和“对立面互相转化”(决定了道生万物)两大法则。既然“对立面互相转化”不可抗拒,有“无中生有”,就必然有“有中生无”,有“宇宙大爆炸”,就有“宇宙大收缩”,“道生万物”也就不可避免地会有其逆过程,这才是完整的天道轮回。同样,有“出生入死”,就必然有“死而复生”,这是老子本体论不可回避的结论。生死轮回与四季变换和宇宙生灭没有本质区别。生死轮回也是道家的“生死说”,庄子《齐物论》对此作了更为具体生动的阐述。庄子视死如归的奥妙,也正源自于此。
就生命而言,人们只看见了从生到死的半个轮回,而不见死而复生的另外半个轮回,于是对死亡充满了恐惧。但从老子思想体系出发,未见不等于没有,道就是个最具代表性的例子。不出户牖,能知天下,未经古始,已历沧桑,未卜先知,尽数未然,这一切的背后只有一个简洁独立的“对立统一”原理。“对立统一”原理使老子思想跨越了现代科学的极限,将人类认识从可感知世界拓展到了不可感知世界,纵有平行宇宙、超维时空、不确定原理,也无法挑战老子哲学,这是老子哲学至今未能被充分认识的巨大价值。
天道轮回,以反取正,是老子辩证思想的智慧结晶
反也者,道之动也。弱也者,道之用也。
道推动万物的运动是轮回往复,道驾御万物的准则是尚弱抑强。
道在创生宇宙时为万物设定了生命周期,有的天长地久,有的朝生暮死,生命周期虽有不同,但规则一样。“天道圆圆,各复其堇。”天道轮回是一切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不仅是生命,事业、国运、暴风骤雨、天地星辰,也都不例外。
道对万物的驾御就是让所有生命周期都依赖于道的滋养,“夫我有三宝,一曰滋,二曰佥,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滋养是道驾御万物的秘密武器,道的无私奉献是维护宇宙生态和谐稳定的根本保障。用弱就是奉献,奉献就是无私,无私才能有所得,大公无私,万物归往。
反,楚简《老子》作返,系战国后人所改;“返”最早出现在战国中期,老子时代应尚无“返”字。“反”表示相反的方向。“动”,使动用法。“道之动”是“道动之”的倒装,“之”代指“物”。同样,“道之用”是“道用之”的倒装,“之”指“弱”。倒装是为了突出“反”和“弱”。
传世本此句作“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语义与“反也者,道之动也。弱也者,道之用也”相同,故两者可以互换而不改文义。
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任何生命周期都包含孕育期和诞生时。人十月怀胎是孕育期,婴儿呱呱落地是诞生时,其他生命也不例外。老子对有无的界定正是以生命诞生的一刹那为标志的。“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所谓“万物之始”,就是指生命孕育期,而“万物之母”则是指孕育生命的母亲。换言之,母亲是“有”,母亲怀里的孩子是“无”,孩子出生的那一刻,“无”变成了“有”,整个过程都聚焦在生命的孕育与诞生。将“万物”改为“天地”,是未能理解老子的实际所指,也误导了后人。
“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第一个“有”指母亲;第二个“有”指婴儿从“无”到“有”。老子是在以生命周期解读“反者道之动”。
后人对此句的解读多有失误。老子是在聚焦某个生命周期,而后人则受到“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的误导,将视线转移到了宇宙的诞生,更有甚者,将“无”解读为道。道既不是“有”,也不是“无”,而是道生“有”“无”。道属于“超物”的范畴,“有”“无”属于“物”的范畴,级别完全不同,不可混为一谈。即使要谈宇宙的诞生,则“无”当指“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中的“一、二、三”,而“有”则是指宇宙中形成了天地万物,但这是一个极不直观的过程,“有”“无”之间的这条界线根本无法确定,而且没人知道是什么样,会越解释越糊涂。为了说明“有”“无”的概念,老子自然不会舍近求远。
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之争。
道不仅生养万物,还要为万物的生生不息保驾护航,维护一个健康和谐的宇宙生态。为此,道制定了治理宇宙的三大准则,即所谓“三宝”。提倡“公平公正”,杜绝为利益而争,这就是“人之道,为而不争。”“为而不争”是道对宇宙万物的约束。只有大家都不争,天下才能太平。“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之争。”
老子明确指出,“不争”是道为了维护宇宙生态而提出的一个治理目标,这一目标基于“公平公正”原则,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将“不争”落实到宇宙万物的一切行为之中。于是便有了“人之道,为而不争”。因此,“不争”就是有道,“争”就是无道,有道势必要战胜无道。而在强弱双方互动中,“不争”就是处弱,“争”就是使强,其结果一定是“柔弱胜刚强”。如此,老子从“公平公正”原理出发,诠释了“弱者道之用”的内在生成机制,以及弱能胜强、不争而有争的必然性。
由此可见,“弱者道之用”、“柔弱胜刚强”是道奉行“公平公正”原理的必然结果,但由于“公平公正”原理在战国以后的版本中逐渐被“清静”、“仁慈”等概念所偷换,“弱者道之用”的理论基础便不复存在,后人对这一概念的解读如天马行空也就可想而知了。
这里要澄清几个概念。“天之道,利而不害。”但老子之前又指出,“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那么,“损有余”是不是“不害”?当然是。因为“害”与“不害”是以整体利益来衡量的,“公平公正”是为了维护整体的利益。若有人饥不果腹,却又有人挥金如土,这说明天下出现了“不公”,道责无旁贷,势必要对乱象加以治理,体现为“损有余而补不足”,如此才能确保宇宙生态的健康发展,这当然是有利而无害。
其次,“人之道,为而不争”与“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是否矛盾?字面上确实有抵触,因为此“人之道”非彼“人之道”也。“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是指天下无道,彼时老子在暗喻周王朝的不平等制度,而此处的“人之道,为而不争”,则是指道为万物制定的行为准则,是以“公平公正”为前提的。同样是“人之道”,内涵完全不同,这需要在各章节的语境中加以体会。
本章勘正说明
1. 本章涉及的相关章节重组
本章由王弼本三个不同章节重组而成,前三句出自王弼本《道德经》第四十章,后两句对应王弼本第八十一章末段,最后一句出自王弼本第二十二章。
本章的主题是阐述“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对这一主题的诠释是本章的任务,然而,王本第四十章仅仅给出了“反者道之动”的说明,何为“弱者道之用”根本没有涉及,意犹未尽。
反观王本第八十一章,整章涉及了五个不同主题:第一段是对“美言”的定义;第二段经校订后为“善者不多,多者不善”,“多”指多事,还原版将其归入了“恭常简事”的主题;第三段“知者不博,博者不知”,主题与“为学者日益,为道者日损”相呼应;第四段则是在说“圣人不积”;最后一段是对“弱者道之用”的解读,故将其纳入本章。
但“人之道,为而不争”仅仅是方法,并非结果,“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之争”才是结果,而这句恰恰又混入了王本第二十二章。二十二章首、尾两段论“曲则全”,首、尾两段文义衔接自如,但首、尾之间插入的三段文句却打乱了首、尾两段的逻辑脉络。其中一段纳入本章最为合理,另外一段是阐述圣人有自知之明,最后一段仅一句“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该句显然是“昔之得一者”章的遗漏句。
经对王本第八十一章和第二十二章章句的逐一分析归位,确定了“天之道,利而不害。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和“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之争”纳入本章为最佳选择。这两句上下衔接默契,对“弱者道之用”的解读准确全面。而还原后的整个章节逻辑贯通,论证完整,故最终确定了本章的重组。
2. 版本校对、关键词考证与释读
反也者,道之动也。弱也者,道之用也。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还原版)
返也者,道僮也。溺也者,道之甬也。天下之勿生於又,生於亡。(楚简本)
□ □ □ ,道之動也。弱也者,道之用也。天 □ □ □ □ □ □ □ □ □ 。(帛书甲本)
反也者,道之動也。 □ □ 者,道之用也。天下之物生於有,有生於无。(帛书乙本)
反者道之動也,弱者道之用也。天下之物生於有,有生於無。(汉简本)
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王弼本、河上公本)
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天地之物生於有,有生於無。(严遵本)
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天下之物生於有,有生於無。(傅奕本、范应元本)
“反也者,道之动也。弱也者,道之用也。”
“反”,唯有楚简本作“返”,其他版本均作“反”。“返”表示返回,而“反”则表示向相反方向运动,涵盖了从无发展为有和从有返回到无,而老子下文的“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说的正是从无到有,故“反”用在此更为准确。且“返”字晚出,始见于战国中期金文,疑老子时代尚无“返”字,楚简本“返”字当系战国后人抄录时改,故还原版从“反”不从“返”。
“动”,楚简本作“僮”,其他版本均作“動”。“僮”或为“彳童”之误,“彳童”是“彳童+之”的简字,本义走动,后被“動”所替代。还原版读“僮”为“動”。
又,楚简本“僮”之前脱“之”字。“道僮也”表示“道”本身在动,而“道之僮”则表示“道僮之”,是道推动物体在动。故“之”字不可省,还原版补之。
“弱”,楚简本作“溺”,“溺”通“弱”。“用”,楚简本作“甬”,“甬”通“用”。“也”为语气助词,有或无均不改文义。
“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物”,楚简本作“勿”,“勿”通“物”。“有”,楚简本作“又”,“又”通“有”。
“天下之物生于有”,唯王弼本和河上公本作“天下萬物生於有”。这里,老子是在通过单一物体的生命周期来解读“反者道之动”,故应从“天下之物”,“萬”系后人所改。
“有生于无”,唯楚简本作“生于亡”,“亡”通“无”。楚简本上句“又”后脱重字符,系抄漏,还原版补之。
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还原版)
故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爲而弗爭。(帛书乙本)
天之道,利而弗害。人之道,爲而弗爭也。(汉简本)
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爲而不爭。(王弼本、河上公本、严遵本、傅奕本、范应元本)
首先,“弗”、“不”之辨:
“弗”当为老子原文,作“天之道,利而弗害。人之道,爲而弗爭。”汉简本与之同。帛书甲本此段文字全部残毁,帛书乙本前一“弗”作“不”,传世本“弗”皆作“不”。“弗”与“不”老子用法略不同,“弗”表示“绝对不”,强调绝对不会发生。帛书乙本及传世本的“不”系后人改。“弗”虽文义更为准确,但现代汉语已弃用,故还原版以“不”代之,仅在文中附加说明。
“天之道,利而不害。”唯帛书乙本句首多“故”字。其他版本写法高度一致,帛书乙本“故”字当为后人添加。
“人之道,为而不争。”汉简本作句尾多“也”字,当为后人添加断句语气词。王弼本等传世本“人”作“聖人”,是将“为而不争”解读成了“圣人之道”。但从上下文分析,老子这里是指道为宇宙万物制定的准则,“人”实为以人代物,作“人之道”方才不误,“聖”字当系后人误增。
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之争。(还原版)
夫唯不爭,故莫能與之爭。(帛书甲本、帛书乙本、想尔本)
夫唯無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汉简本)
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王弼本、河上公本、严遵本)
夫惟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傅奕本、范应元本)
此句汉简本“不争”作“無争”,“無”或为“弗”之误。汉简本等衍“天下”二字。如上文所述,老子这里在阐述“争”与“不争”的一般法则,适用于任何对立双方,而不仅仅局限于“圣人与“天下””。“天下”仅仅相对“圣人”而言,制约了“争”与“不争”的普遍性,“天下”二字当系后人未能深刻理解老义而误增。
附一:王弼本《道德经》第二十二章:
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
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
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
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
附二:王弼本《道德经》第四十章: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附三:王弼本《道德经》第八十一章: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
善者不辩,辩者不善。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
天之道,利而不害。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