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陀区数字化转型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高质量推动普陀区数字化转型发展,支持城市数字化转型中具有重大带动和支撑作用的关键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构建数字创新生态,有力支持区内企业先进技术、优秀产品赋能“海纳小镇”市级数字化转型示范区建设,根据《普陀区支持数字化转型发展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22〕3号),现就开展普陀区数字化转型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普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且符合区域数字化转型发展导向的企业和机构。

(二)项目类申报单位必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不支持政府投资类项目。项目经费由企业先行投入,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三)项目类申报执行期自2022年1月1日起,项目验收日期最迟不超过2024年8月31日。(详见附件1)

(四)非项目类申报至2023年9月30日截止。(详见附件1)

二、申报流程 

(一)受理时间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区受理2023年普陀区数字化转型专项申报,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受理地点

各申报企业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递送至企业所在重点地区投促分中心(申报材料不退还)。

联系地址

联系人

长寿投促中心

花溪路430号

黄海荣

长风投促中心

云岭东路89号307室

董  敏

真如投促中心

铜川路568号2楼

高  琪

长征投促中心

梅川路1255号北楼8楼806

喻承志

桃浦投促中心

武威路789号206室

仇天宇

(三)申报材料

1.申请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附件8盖章签字,同时须扫描为不大于1M的PDF版,使用法人一证通上传至信用普陀)。

2.2023年度普陀区数字化转型专项申报书(附件2、3、4)。

3.项目类申报单位需登录一网通办普陀频道,下拉框选择公共服务,搜索“普陀区支持数字化转型发展专项(项目类)申报”,点击“立即办理”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提交的线上申报材料内容应与线下纸质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需参照附件1要求,根据不同申请项目类别予以提供)。

(备注:所有申报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胶装成册,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一式一份)

三、审核审定

各投促分中心负责受理项目申请、形式审查和项目推荐;区科委负责具体审核、组织专家评审、验收评估和专项审计;根据专家意见,形成拟支持名单,并通过“普陀科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报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审核小组审核后,作出支持决定,并由区财政按程序落实专项资金拨付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扶持对象享受本区各类奖励、资助等扶持资金总和原则上以其政策扶持期内实现的区域贡献为限。

(二)实行产业专项资金全过程信用管理。申请本政策扶持的企业,将接受信用审查,过去三年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违法行为的,取消申请资格。企业或机构在享受扶持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经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市、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扶持对象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实的,将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资金并追缴资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普陀区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普陀区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机构或个人假借普陀区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项目申请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普陀区科委举报。

(四)已申报其他区级专项资金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照重复申报不予受理。已获得区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再重复申请资助。

五、业务咨询

联系人:李庆庆 王钰

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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