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30


[解析] (1) 2014年修正后的 《行政诉讼法》 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 因同一 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 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 发生的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 经当事人同意的, 为共同诉讼。 本题中, 某省建 设厅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 市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甲罚款, 即属于 “两个以上行 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 法规对同一事实作 出具体行政行为”, 如果甲公司向同一法院起诉并 经过当事人同意, 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本题为 2009年试题, 在旧的 《行政诉讼法》 条文中没有 要求合并审理 “经当事人同意” 的要件, 所以当 年答案A是正确的,但严格按照2014年修正后的 《行政诉讼法》, 选项A遗漏了条件, 故而错误, 不当选。


        (2)对公民处200元以下,对法人或组织处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故B项正确。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一清二白”:第一,事实清楚;第二,200元以下罚款。


        (3)《行政处罚法》63条规定:“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资格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和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均属于听证范围,但是,暂扣许可证件和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除外。本题中,某省建设厅作出的是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不是吊销许可证,不属于需要进行听证的范围。故C项错误。


        (4) 所谓一事不再罚, 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 个违法行为, 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只要是当事人的一个违法行为, 不管是触犯了一 个法律规范, 还是触犯了多个法律规范; 不管是 同一个机关, 还是多个行政机关, 罚款只能罚一 次。 本题中, 只有一个罚款, 而另外一个处罚是 暂扣许可证, 并没有违反一事不再罚, 但如果再 次罚款则构成违法。故D项错误。


        综上,本题司法部原答案为AB, 依据新法答 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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