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熊孩子出现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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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问题一向被社会热议,如何为熊孩子治“熊”的教育问题一度被热议。那么熊孩子是如何产生的呢,又该如何为孩子治“熊” 呢?

熊孩子之熊来自无度放纵。前不久舆论哗然的12岁少年弑母案更是把教育问题推向了风口浪尖。未成年犯罪杀人事件受害者还是自己的母亲。这已不仅是教育问题了,更是道德,法律和社会问题。但是能推想而出的是如今的重级越轨行为的产生大部分源于原生家庭对孩子之熊的纵容,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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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孩子还要上学呀。” “请社会帮助我孩子读书”弑母儿童的奶奶和父亲如是说到。他们脸上虽然有失去亲人的伤痛但更多的是为自己孩子上学难的愁容。仿佛他并不是一个弑母的少年犯,只是一名无法上学的无辜孩子。

因为他只是一个孩子,所以无论做什么都是可以原谅的吧?我相信某些家长是这样认为的。从上面的案例可知家长给予孩子的试错成本是过高的。事实上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我有一个表弟他经常到我家来玩。今年的他已经6岁了。但无论我玩手机还是电脑他都要过来抢。我不给他他竟扬言要打我,并且真的手脚并用开始捉打我。我与他母亲理论,他母亲竟说他只是和你闹着玩而已,小孩子打人不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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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不给就要“闹着玩”,长大后想要是否需要靠抢呢。父母给予的过高试错成本会在孩子的心中潜移默化。那么当孩子长大后便成了社会的巨婴,但是社会并不会因为你是个心理不成熟的“孩子”而放过你。因此学会育儿,防止熊孩子的出现至关重要。

所谓三岁看老,当孩子还是幼儿时期的时候就应该教育。因为此时孩子的人格品行是可塑的。从小你教育他男女有别,他便知道男女是不同的,教育他要遵纪守法。或许他一次两次会不搭理你,不懂什么是法不懂什么是男女有别,但是他心中已经有这个概念并自己去观察。教育小孩的过程是循环渐进的一个过程,小孩一到六岁的时期是教育小孩这些概念的关键期,这是有科学依据的。根据埃里克森的八阶段理论儿童期(1.5~3岁)与学龄初期(3~6岁)的儿童已有分辨能力,已有自主感,自我控制力,如果在这两个阶段做的做够好,当幼儿做了正确的事时给予足够的表扬,事实上只是口头的表扬都会让孩子增强自信。当做错时给予一定的惩罚(比如罚站,不能看动画片等,让孩子复述自己的过错并表达歉意),不建议棍棒教育,过度的惩罚会给该阶段的幼儿带来羞耻感和不自信感。当你很好地把握了这段时间你便为你孩子未来成为一个有责任感有创造力的人奠定了一个基础。而且这个时间段孩子与你相处的时间是最多的,当他进入小学与同学交往,学习的是朋辈间的品质,那时候你要培养他的品质便更加困难了。

当然孩子的培养不止是家庭的责任,社会环境也是至关重要的。大家都知道弑母案的少年已经重返校园。这又在网上一起了一波腥风血雨。这件事情表明社会对未成年犯罪的容忍程度之高。更不要说对一个只是有点熊的孩子了。记得以前在餐厅吃饭,两个小孩在餐厅大堂大声吵闹你追我赶,不止父母,服务人员,客人无一阻止、视而不见是谁的错呢?除父母外是否也该反思一下社会环境。想象一下当你训斥一个打扰你用餐的儿童,你周围的人是否会用奇怪的眼神看你?他们会埋怨你以大欺小和小孩计较。人们确实应该改变小就应该忍让的观点。有的东西是可以忍让的,但公共秩序,道德法规的遵守是人人有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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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熊孩子的出现并不只是个人的责任,家庭,社会都要各司其职,这样减少熊孩子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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