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2

守护绿水青山,共筑美丽中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入沿江省(市)调研,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李克强总理明确指出,长江经济带发展要坚持上中下游协同,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经济带。

为了探寻我国在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2022年7月11日,世界人口日,来自中国矿业大学信控学院的“立足实践,知行合一”实践队,分别前往江苏南京、徐州两地开展当地市区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的调研。

实践队首先通过政府官网了解江苏省在水资源治理方面的措施,随后采访当地群众并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当地群众对相关措施的认识,并向群众宣传水资源保护理念,最后前往水利管理部门了解南京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监测情况。

调研显示,2022年7月,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监测10个区县级以上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均属于地表水水源(河流型7个:分别在南京市长江夹江南水源地、南京市长江夹江北河口水源地、南京市长江燕子矶水源地、栖霞区长江八卦洲(左汊)上坝水源地、龙潭水源地、江宁区长江子汇洲水源地、浦口区长江江浦水源地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3个:分别在溧水区中山水库水源地、溧水区方便(东屏)水库水源地、高淳区固城湖水源地取水口周边100米附近设置监测断面),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南京市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2项,湖库型加测透明度、叶绿素a。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监测结果为,南京市监测的10个区县级以上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高淳区固城湖水源地为Ⅲ类水质,其他9个均为Ⅱ类水质,达标率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长江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扎实推动各项污染治理工程,全力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长江流域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6.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3个百分点,较2015年提高14.9个百分点,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劣Ⅴ类断面比例较2015年降低6.1个百分点。长江流域19省(区、市)均完成“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长江经济带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通过本次实践活动,成员们对江苏省的水资源建设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更深刻领会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纷纷表示要珍爱水资源,为打造绿色水资源,共筑美丽中国贡献青春力量。

 作者: 陈蕴凡

摄影: 夏之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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