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

婚 外

宜出神

仍然拥有的仿佛从眼前远遁,

已经失去的又变得栩栩如生。

(歌德《浮士德》)

——2016.8.28单向历

这真是一个滑稽的早晨。

他没想到会这么快,出租车司机和他聊天,就略带了揶揄的口吻,说六点四十的火车,这未免有点早吧!一路上他看到有清洁工正在为城市做清洁,在灰色的天光里,清洁工衣服的橘红色很抒情,减退了现实主义的触感。驶过一条丁字路口,街道的口已经被蓝色的金属瓦楞板挡住,而昨天这里还畅行无阻。偶尔看见有晨练的人穿着短裤背心跑过,那老人有力的步伐很热爱生活。他还和司机开玩笑:“跑步不去公园,真不知道是锻炼身体,还是呼吸尾气。”司机似乎倒是能理解,说据说早晨太阳没有出来,树木还没有见着阳光,不会有光合作用,早晨公园里面其实二氧化碳比白天要多多了。

有道理,我怎么就没有想到?经常有一些意料不到的小道理,令他感到生活的新鲜。不过,这种新鲜一般在几分钟后转瞬即逝,就像在暗夜里滑过路口的汽车灯光,灯光过去,夜晚依然是暗的。

跟司机聊天不过是没话找话,他也没有想到会这么快就到了火车站,他看到城市正在一点一点地醒来。到车站广场,取完票,还有近一个小时。不太多的旅客,大部分在入站口进进出出。天空没有一丝云,广场上显得很空旷,他朝广场东边的栏杆走去,想找一个吃饭的地方。从家里出来走得急,似乎越早逃离这里越好。不知道。也许是昨天下午突如其来的电话让他措手不及,他马上在官网上刷票。好在不是出游的高峰日子,刷到第九遍,他快要放弃时,就刷出了这张三车厢尾部的车票。

生活总是这样,只要不放弃,可能就会给你惊喜。去年有一次陪远路而来的老家的表弟一家游旧宫,忙着给他们一家照相,又不停地接电话,等到从后门出去后,才发现手机不知道丢在哪里了。表弟说打电话试试,也许有人捡到了。他一边打电话一边摇头,谁捡到了还会给你送回来呢。果然,一遍遍打过去,电话通了,无人接听。“你看,再打一会,就会关机的,人们总是自私的。”弟媳,那个身材小巧的女孩却一直鼓励他,再打打试试,再打最后一次试试,也许人家没有听到呢。他不屑,苦笑,为了敷衍女孩子的热情,说好吧。没想到居然有人接了,并且答应送到后门。所以,他差点就相信了庄重得像是格言的话,只要不放弃,生活就会给你惊喜。他对把手机送到后门的穿红色外套的姑娘,简直感激涕零,看到她向自己直走过来,他不由摘下帽子朝她挥舞。她在电话里告诉他穿一件红色的外套,姑娘的声音很轻,但每个字都听得很清晰,江南口音,尾音上扬,让人充满了想象。他则情急之下说自己戴一顶红色的帽子。他看到弟媳戴着一顶红色的帽子,人显得很干净。他就像和一个神秘的情人定暗号,心里砰砰的跳。他扭头看到弟媳红色帽子下好看的脸显得很轻盈。那姑娘把手机递给他,头也不回就走了,根本就没有听他不住声的感谢。刚才他们还商量着给人家多少报酬,然而,那红色外套转眼融入人流之中,从此在这个世界上再也不会寻着。他对着人流,心中陡然升起了惆怅。

他听到有人喊了好几次,“嗨,嗨,嗨”,才意识到应该回过头来。一个黑黑瘦瘦的小保安向他走来,因为穿了黑色的制服,令人本能的感觉隔山隔水,距离遥远。保安在他对面站住,一条腿斜出去支住左倾的身子,拿眼睛审问他。他老实说要去哪里,因为走得急没有吃早饭,想找个饭店吃点东西。保安告诉他这里没有饭店,周围也没有,要吃饭就要到市里边去。“那你就赶不上车了。哎,S市的工资高吗?”这家伙把他当做S市的人了,他远离那里已经七年,如果没有什么大事一般不回去。他的性格有点怪,走入一段新的生活后,就总是要竭力摆脱与旧日的关联,不是向新的襟怀,而是总是无法忘怀生活里的恶,和遗憾,而且害怕以后那些扯不断的青丝一样的丝丝缕缕。小保安开始埋怨工作的艰辛,指责一天工作12个小时,工资三千多一点,一个月剩不下多少,连对象都不敢谈。

“我要是从宁夏直接去江苏,是不是挣得比这个多?那边有个工厂要我,我有技术啊。我应该搞建筑,还不比这个多?”这个似乎与大家有着遥远的距离的小保安,似乎也充满了逃离的心,他望着远处四面八方隐隐约约的、正在建设中的高楼的架子,似乎那里就是新生活。这个城市蒸蒸日上,似乎充满了生机,如果这个小保安一开始去的是建筑工地呢?世界是充满缺陷的世界。他相信这是所有人的真相,逃离,是恒久的主题。所以,这真是一个滑稽的早晨,心中满怀惆怅去奔赴一场忧伤,却无法逃离生活的缺陷。

所以,生活其实只是一张椅子,从饰有美好的雕花,然后被磨损,最后因为散乱被弃掉,结果可能被烧掉,或者丢弃在不知哪里的风雨之中。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说:

抵达极限的高原,那里我们

所有作为

玻璃般透明地跌向

仅只是我们

自身的深底

(《石头》)

“跌向/仅只是我们/自身的深底”么?这个家伙总是那么残酷。

他们最近的联系渐渐少了,有时十来天都不会发一条微信。他不知道原因,只看到了结果,生活是美好的吗?他就想给她发一首诗歌,只发诗的名字,“我们终于走到形同陌路”。但是他害怕犹如一个孩子,将一块石块投入一口深井,却永远等不到回声的心中的惶恐与失落。他觉得他不如一个孩子。

他在火车上看到邻座的几个形容猥琐的乡人时,还在想着那个小小的咖啡馆。学院在北城,咖啡馆在南城,她需要转两次地铁,再从繁华的大街步行十几分钟,拐进这个僻静的巷子,在中部一排并不算高的银杏树丛里,推门而入,在咖啡馆底部靠窗的座位那找到他。他笑着说她像小动物,从长长的地洞里转了许多岔路,才走到地面上,然后又钻入另一个洞中。卡夫卡总是令人着迷,即使他现在的精力都在“拉美爆炸”上,方向在胡利奥·科塔萨尔和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以及胡安·鲁尔福那里,甚至只是将加西亚·马尔克斯作为背景,可是他依然喜欢卡夫卡。

他们从来只在固定的座位上,外边紧邻的巷子里人不多,他们喜欢隔窗看偶尔有人从斑驳的树影里走过去,意态安闲。这是小巷的好处,大概有许多人并不知道就在距离繁华的大街不到400米,会有这么一个僻静去处。因为,咖啡馆里一般都会有人,然而,整个咖啡馆却又经常听不到一点声音,他俩可以长久地无声望着对方,直到喝完一杯肯尼亚,然后离开。

她不同意他的比喻,地下是小动物的桃花源,因为只有那里才能够保护它。即使这样,那小动物依然惶惶不可终日,时刻担心着危险的来临,连睡觉都睡不安稳,担心会有来自各方的危险突然而至。“我安安静静地住在我家的最里层,与此同时,敌人从某个什么地方慢慢地,悄悄地往里钻穿洞垒,向我逼近。”所以它时刻都在打哆嗦。

“可是,我穿过地洞上来,见到豁然而降的阳光会高兴,因为,再走过来就可以到咖啡馆,我知道那里有一个人在等我。”

“而且,我愿意暂时远离那里,经常从俗世中抽身出来。”

“如果一个人一出生就在桃花源,会有什么感觉呢?应该不如这种抽身而出的快感。这里是我的桃花源。”

他就看着她的静静的眼睛,轻轻地微笑。

他即使听着那小保安像一个邻家妇女一样絮叨,还是不断想起来那小巷里的咖啡馆。到了秋天,那一排树就会变作金黄,他踩着金黄的落叶走到咖啡馆,然后进去,走到最底部坐下来。他忘不了那踩在金黄的落叶上的细碎的声响。但是她说听不到。

于是他从那小保安旁边逃离了。

火车正在穿越一个隧道,周围霎时变得黑暗,车厢里亮着微弱的灯光。不像地洞,地洞里应该是没有光线的。但他乐得这种黑暗。他刚才将耳塞戴上,将自己与世界隔离。他打开手机时,听到周围座位上几个来自乡间的人在互相介绍,寒暄。

“这时扩音喇叭响了,播音员充满感情的声音宣告终点站到了。初次来此的旅客开始整理行装,车厢里一片骚动。”看着那些黑红色的脸孔,他想起了邹鲁的一次远行。只不过这里是刚刚启程,还有很远的路要走,对周围的人来说,因为自己买了车票,所以一切前景可能是已知的,然而,如果因为一种假想而登程,期望也许很好,然而结果却是不可知的。而他呢?真是从一种失落,远赴一场忧伤。

“许多年前他也曾这样,激动不安,来不及思索就投身进去,希望获得灵感,这里毕竟是个艺术家麋集的地方,一派大气,充满神秘。”

现在,知道《雨雪霏霏》的人已经不多,他曾经和许多人聊起来过,对方一般很茫然,有时会显得心不在焉。他想说,这部他在中学时看过的不长的小说,对他的“重建”有过重大影响。但这对于别人有什么重要呢?更何况,他正因为有与邹鲁一样的疑惑,才感到亲近的。

“结果,他却迷失了。”

他打开手机里的片刻,听上边的日帖。然后又换成了约翰·丹佛的歌曲。不能够超越二十岁的小清新,半年前他还每日必听。他摇摇头,觉得不可思议。后来他在手机里存了少数几个歌手,约翰·列侬、保罗·西蒙啊什么的,大部分是他上大学时候的最爱,在慌乱的时候经常拿他们来救驾。好像最近约翰·丹佛,听得很多了。那个二十岁时就像四十岁的男人,是他最近极善于怀旧的发酵剂吗?

简直是天堂啊!

西弗吉尼亚,兰岭山,谢纳多阿河。

那里的生命年代久远,比树木古老,

比群山年轻,象和风一样慢慢生长。

乡村路,带我回家,到我生长的地方——

西弗吉尼亚,山峦妈妈,

乡村路,带我回家。

“乡村路带我回家”,家在哪里?

可是曾几何时,约翰·丹佛,保罗·西蒙是他们聊天时候经常说起来的话题。现在想来,一切就像是一个玩笑,约翰·丹佛啦,保罗·西蒙啦,就像是在缸里游动的美丽的金鱼,在那个时候,从来没有走进过他们的内心。

他俩在学院后门的碟摊上是第二次遇见,就聊起来,然后就约了什么时候学院附近的一个咖啡馆。

第一次遇见是在一次会议上,其实他并不看好这种随意找个主题,就聚在一起的所谓学术会议,社交性质的,以广交朋友为目的,人们闹闹哄哄。他恰恰相反。他坐在一个角落里,冷眼看人们高谈阔论。然后听到她讲起钱塘营妓琴操,一次琴操好胜,指出有人把秦观的《满庭芳·山抹微云》唱错,就被人将一军,说那么你能改唱阳韵么?琴操就在仓促之间以阳韵歌唱,其声清妙。说着,她还以阳韵吟诵了一遍《满庭芳》。她的表情很柔软,就像心驰神往。他就想什么时候有机会,让他看看自己文字里的律式。可巧只过了十来天,就在碟摊上遇见了。

这种碟摊经常会见到,然而有正经东西的不多。这个大哥的不一样,每次在学院后门摆开摊子,必然在绿色塑料布的顶头上摆正“飞其”的名牌。地摊要什么名字?“那不一样。”地摊大哥并不抬起头来。他扭头看了一眼旁边的那个男子,继续看碟片盒子背后的简介。《去年在马里安巴》,没有6区。

因为少年时候的对童自荣老师的偏好,有一段时间他就一直寻找带6区的片儿。但是,因为往往所见极为粗糙,他渐渐地反而厌弃了,再不能听配音。始于美好,终于粗糙。他苦笑,认为生活的状态,美好一词可以换做任何具体的美好的情绪,粗糙一词也可以被换做生活里的任何具象。

是的,那不一样。他的地摊上不光有电影,还有极难见到的CD,比如奥康娜。许多电影很冷,不好找,不挣钱,所以,大部分店里都没有,他这里有。所以,学院许多要写论文的学生,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就到他这里淘弄,往往不会失望。他也常来,经常会有惊喜。前一段时间,他刚刚在这里淘到了艾伦·派克的《鸟人》,还有佩德罗·阿莫多瓦的《不良教育》,天哪!

阳光炽热。他在这里正在为找到《再见列宁》而高兴,就发现穿着灰色长裙的她也蹲在旁边,正在换着蹲得酸软的双腿。他说:“嘿。”

“嘿,您这位,去哪里呀?”他看到斜对面的那个似乎有五十岁的穿细条纹体恤的乡下人,在冲他说话,就摘下了耳机。对方又说了一遍,体恤的扣子没有系,一边领口外翻着。

他笑一笑,说了那个多年未回,有时甚至以为早已经没有了什么关联的地名。

对方很兴奋,迫切的问他是哪条街的。那个小城,东西两面都是山,两旁的矮矮的小楼歪歪斜斜的依山傍水而建,在方向上都很草率,街道也就很草率,窄,歪歪扭扭。老街最老,也最繁华,有许多老建筑,买卖铺户在街道两侧迤逦延展。老建筑的背后的山水,几乎还保持着原初状态,从老街望出去,有各种形状。于是有好事者,就为它们取了许多名字,并且渐渐流传开来。据说,这些年有不少人去那里旅游,小城渐渐地热闹起来。远道来的外地人在当地人的指点下看山看水,附会着那些名字里的意思,然后一边张大嘴惊叹,一边拿钱。一般来说,那些名字都很俗艳。于是他更加坚定了逃离的心。

“哦,你是街东头老张家孩子呀,我说怎么看着这么面熟呢?”

他不太适应这种语气。他的身份被定位,一瞬间就像一个逃犯,被警察从茫茫人海之中揪出,又好像突然被扒光了衣服站在大庭广众之下,他想起了刚刚在片刻上面,看到的一篇小说儿,结局十分诡异。

“那么你呢?”他敷衍问。问完就后悔了,他隐约知道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话题。

“我去东胜。”果然对方似乎很得意,或者兴奋,眉角飞扬。

东胜是什么地方?他从来没有听说过世界上还有一个叫东胜的地方,这个乡人说还有两三站就到这趟车的终点了。虽然在同一列车上,可是对他来说,似乎无比遥远,大约一生也不会去哪里,和自己没有任何关联,所以在距离上就显得很可疑,想象中那应该是在沙漠的边缘,花海的尽头,“平芜尽处是春山,行人更在春山外”。

不过谁知道呢?世间的一些事情真是不好说。他俩是怎么开始,又怎么渐行渐远,今天在火车上想来却很模糊。比如,学院后门的碟摊被抄了一个多月后,他们才知道那大哥被罚了许多。从此人们再也没有见过他了。天气不管这些,仍然一天一天地热了起来。

她会给他讲她身边认识的人,例如马骁娇娇小小,最爱吃的是猪蹄,怎么可以想象。吃到精致,就会有很多讲究。比如,马骁只吃前腿。

“猪蹄,前后腿还能分开?”

他很惊讶。然而每当这种时候,她却很兴奋,眼睛熠熠的闪光,眉飞色舞。

“后蹄叫猪脚,是直的,肉薄味寡,前蹄是向后弯曲的,叫猪手,口感绵软,味道细,而且远,像恩雅,又比恩雅浓。”他大吃一惊,没想到过恩雅可以被拿来形容猪手。但他立刻就能意会那种味道了。

“如果买时猪蹄已经被切开了,也好办,就要看蹄筋,前蹄蹄筋的横面是扁的,而后蹄的却是圆的。”

“如果煮熟了,马骁说也能分出来,品尝时的微妙感觉就不一样,就像她喝的酒。我不行,品不出来,经常被她不屑。”

她就很少粘那劳什子,心理上是排斥的,情感上也是。马骁嘲笑她丢弃了生活的恩赐,可惜。细想来,似乎她无法忍受猪蹄这个词,音、意都不是她可以接受的,形,也不好看。美味是天赐,那称呼是要有雅俗,可是讲什么音,意?还有字形,天哪!马骁就极端鄙夷了。然而她还是无法接受。还有吃的姿态,再多的,她想不清楚了。

那么,马骁一定是喝白酒。如果是啤酒,就未免有点薄了,要是论大口喝,可以和猪手配,但味道浅薄,和猪手配着喝,就没有意思。如果是红酒,她自己就比较讲究,也精致,甚过马骁,怎么会品不出来?那么,如果是红酒,就可以接受了吧?可是,吃猪手,配红酒,“那是要遭天谴的!”她几乎笑趴下了。所以,马骁的就应该不是红酒。他们在一起,她只是细细地品,听他说着话,一会儿会突然说这是哪几年的酒了,桶的橡木应该是什么什么地方的,听得他目瞪口呆,她就抿着嘴笑。这种时候她最高兴,说马骁吃猪蹄的时候,她也高兴。

她偶尔提到马骁,总是能笑开嘴来。马骁是一幅大画,但不是山水。她才是山水小品。他这样想的时候,立刻就又觉得不像。她说其他人时不多,也多是淡淡的。大部分时候,他们俩是默默的,相对着喝咖啡,然后看窗外的风景,和人,偶尔相互微笑。就是走在路上,中间也会有一点距离,如果遇到下雨,雨不大,俩人就都会很高兴,但还是各自打着各自的伞。他印象中只有一次,一出门她挽起了他的胳膊。他看见他们两人的影子映在咖啡馆黑色的橱窗上,十分风尚的感觉,从侧影看,他就像是一个学生,而她则像一个少女。

他不太习惯,身子紧了一下,然后胳膊才接受了这种亲昵。虽然这个过程只有短短的几秒钟,他似乎觉得她感觉到了。因为,这都不是他俩的风格,比如他们从来没有问过对方家庭的情况。那不是他们的做法,无法做到。他看着她垂下来的灰色的长裙,心突然变得很软,像水。他似乎从来都没有过这样的细细的软软的心思。

其实是她发现他鬓角的第一缕白发的,她说:

“你有白发了,左边鬓角。”

他记得是她第一个发现他鬓角的白发的,她伸手要给他拔去这根白发,他制止了。他知道,有些东西如果要逝去,是无法阻挡的,比如时间,比如情感。“那么,这苍颜白发是咱们俩的”,他心中就掠过了一丝异样,“偕老”这种词太重,不太敢想。

何况,我们现在算什么关系呢?然而他俩都没有要改变这种状态的意思,这样就最好,平平静静,君子如兰,就最好。

“咱们做个游戏吧,今天,你回去后捡你正在读的枕边书,随便打开一页,看去的第一眼是什么,咱们的命运就是什么。”

他觉得这游戏未免虚妄。这种类型的话,他俩会觉得鄙俗,从来都不会说起。他不知道她怎么了。游戏么,好吧。然而实在可笑,但是他又常常怕“一语成谶”的事,心里不屑,也不相信,然而,那结果往往就真的来了,令人心惊肉跳的。书读多了,小地方的习气又没有改掉,就变得很不纯粹。但不得已,他果然看了,再一次见面时和她去对账。

“刘枢密昌言,泉人。为起居郎,太宗连赐对三日,几至日旰。捷给诙诡,善揣摩捭阖,以迎主意。未几以谏议知密院,然士论所不协。君臣之会,变隆替有限,一日圣眷忽解,谓左右曰:‘刘某奏对皆操南音,朕理会一句不得。’”

“什么?”

“因遂乞郡,允之。《玉壶清话》第51页。你信吗?”

外边有蝉声,刚才进来的时候,她说她也听到了,丝丝缕缕,“像嫠妇”。她有什么时候还用过这样重的词吗?他使劲想,似乎没有过。想的时候,神情就有点艰难,“怎么了?”

“是吗?”他说。其实他也听见了。但在咖啡馆里听不到,咖啡馆的壁台那弹奏的是肖邦的Impromptu,挺活泼,很轻,但他听出来了,很活泼。

他跟她说自己看到的是聂鲁达:

我喜欢你沉默的时候,因为你仿佛不在,

你远远地听我说话,而我的声音触不到你。

你的眼睛好像已经飞走,

好像一个吻已经封住了你的嘴巴。

“《二十首情诗和一首绝望的歌》第26页。”

太假了,她会信吗?他看见她咖啡杯停在嘴边,眼睛望着窗外。许久过去了,蓝天上连一只鸟都没有飞过。他突然觉得很累,他觉得很累的时候,她还在望着窗外,窗外似乎开始飘起了霏霏细雨。

其实,他做了,虽然这种游戏他告诉自己不必当真。他看的《日瓦戈医生》,随意打开,下册,第401页。

“日瓦戈被俘跟随游击队,已经是第二个年头了。这种受裹胁的不自由,界限十分不清。”

日瓦戈从此再也没有见过冬妮娅。

“哎。”他很少对人说“哎”,所以,音调里会有一些发颤,不过很难觉察。

他就给她讲电视剧《潜伏》里的晚秋。晚秋被谢若林打,翠萍又极端敌视她,翠萍是知道晚秋放不下“她家的余则成”。晚秋心里放不下余则成,才能活下去。余则成没有断然拒绝她,成了她能活着的唯一的一点希望。虽然这点希望极为渺茫,否则,晚秋便生无所恋。翠萍虽然和余则成也只是假扮的革命夫妻,没有什么实质关系,可她就是受不了。当面说惦记着人家的丈夫,简直岂有此理,真不要脸!晚秋说:

我这贼,只惦记,不偷。

“你看过吗?”

她当然没看过,她从来不看电视,家里甚至没有电视机。“军国大事,国家们的事和我有什么关系?”她一般时候是在电脑前敲字,剩下的大部分时间在书页间度过。有一个小型的掌式投影,是用来看碟片的。

所以,一开口他就后悔了,但只能硬着头皮讲下去。他能够身体神受到晚秋的绝望,一种没有任何盼头的绝望,就像身在深海里渐渐地,下沉,眼看着那个岛越来越远,毫无办法。生活真是这样的吗?而且由他讲出来,是怎样的不合适。

他看见她还是淡淡的,没有太大的反应,饮着咖啡,凝神看窗外,似乎在谛听窗外的蝉声。

真的下雨了,开始有雨水顺着窗户玻璃淋漓而下。很奇怪,今天来的时候,确实是有蝉声的呀。钢琴声很轻,似乎隔了一层墙。

她的情况,他所知甚少。他们似乎有一种默契,一般不会触探对方的背景。他知道马骁,还是她讲的,往往那时候,是她心情雀跃的时候。对于这种话题,他不鼓励,也不阻拦,只是听,一般不表态。

马骁要走了。马骁和他们系主任的事传遍了南院,而马骁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她告诉他这事的时候,心情有些黯然,神情像开到晚期的兰花,一出咖啡馆就挽住了他的胳膊,靠过来,似乎一只被雨水打落的小鸟。他注意到刚才在咖啡馆里,她的语调有些凄凉,整个身子都散开来。

他知道她在南院没有什么朋友,按照她说的在家中的读书等的事,家庭氛围应该也是淡淡的吧?马骁的走让他对她顿生怜惜之心,但是后来他们见面的时候竟然渐渐少了,偶然一次她的心情也一直淡淡的,再也没有那种雀跃的好时候了。

他在努力,比如见一次面,他会有意识制造一些小情小调,比如他会主动给她加糖,然后再问“奶够吗?”比如,他会装作无意识的先把她的风衣搭在自己的左臂上,出门后给她披在肩上。比如,他有时会带一只她可能喜欢的CD。还有一次,他给她带了一套Loajine手绘的藏书票。每次见面间隔的时间很长,以前就可能性不大。他几乎每一次都精心地准备一些看似无意,然而却很精致,又应该是可以引起她雀跃心情的小礼物。每一次在路上心都会怦怦的跳,忐忑不安,这样精心的“投其所好”,她这一次会高兴吗?但是,几乎每一次,她都不会出现他所期待的兴奋,只微微笑笑,似乎很勉强,话也少了。

他突然觉得很累。

他感觉到自己的身子散下来了,然而好像有一种什么力量在压迫,就像一片被泼洒在地上的水,无法凝聚起来。于是,他努力移了移身子,将脊背倚住座位和窗户的夹角,这样眼角不断掠过窗外的风景,山呀树呀什么的,而且就像对对方很注意似的。那乡人果然得了鼓励似的,谈兴更浓。

“那可不!有风沙,现在晚上睡觉就得盖厚被子了。”

“那你怎么跑那么远呢?那边挣钱多吗?”

我上高中的时候,和一个同学好上了。我们是同村的,都在城里上,学习紧,一个月回去一次,我俩结伴走,时间长了就好上了。哎呀,我学习不行,后来跟不上,高二完了知道考不上,就不上了,给家里省点钱。我就在城里找了苦力活,干建筑,在工地上当小工,泥泥水水,一个月挣的钱分成三份,给家里一份,给自己留一份口粮,剩下的给我女同学补营养,有的时候买书。她考前病了一场,发了十几天高烧,考得不理想。她心气高,很恨自己,就报了东胜的师范学校,毕业后也不回来,就留在那边当了个小学老师。

这是一个常见的故事,主人公自以为的情天恨海其实到处都有,实在算不得什么波澜。然而因为有了对那草地花海的想象,他霎时很感动,几乎不可自已,就努力动了动身子,看看窗外,以掩饰自己的不自然。列车正从一条河上面斜跨过去,远望能看到近看波光粼粼的河面上,落日浮光跃金。在远处的山影由绿色已经变暗,山顶上的落日的光就像水在朝下倾倒。

如果一个人能这样追随一个人而去,也很好呀,这就是古人所说天涯海角了吧。

她,现在在干什么呢?不去咖啡馆了,自己一个人也喝咖啡吗?再过几个月,咖啡馆前边又该是一路金黄色了。掩映在那热烈的金黄色里,咖啡馆里却是寂静平淡,似春山一样悠远。

“她现在?她前几年就不在了。她爱去城西的圣湖,没课了一天一天老往那跑,到了夏天,湖边有南方来的鸟。鸟很多。有一次,一只鸟不知道怎么的受了伤,落在湖边的芦苇丛里,”那乡人呼噜呼噜地吃一碗泡面,汗直往下淌,脸黑红黑红地闪闪亮,“她去救那只鸟,就陷在湖泽里了。”

那乡人问他吃不吃鸡蛋,自家家里煮的,味正。他说一会去餐车,他不习惯吃泡面。尤其不习惯在火车上,在那么多的人中热火朝天地吃。甚至,要不是走得急,不好买票,这种车他也一般不会选择。

“我就留在那里了。”那乡人风卷残云一般,一碗泡面眼看就要吃完了。

他大吃一惊,他以为的结局不是这样的。他不知怎么听进去的,大吃一惊,就想起了他在片刻上看到的那篇怪怪的小说。

一个人的妻子给他生了一个儿子,本来应该是高兴的事。后来他觉到与妻子的关系越来越远。

他看到这里,就想起了《迷失东京》里哈里斯的困惑。

然而,故事接着就变得诡异起来。他发现这种变化,是因为儿子的出生。于是,多次努力无果以后,他终于决定除掉自己的儿子,这个影响感情幸福生活的障碍。当他挥刀砍向儿子的时候,妻子奋力阻挡,刀砍在妻子的胳膊上。他没想到会这样,就拽住儿子的一条腿,狠狠地摔在地板上。可是儿子居然没事,一点伤都没有。然而半天时间不到,他们听到门外有人嚎啕大哭,人声纷杂。他们奔出门去看,却得知邻居老王中午坠楼而死。

就像聊斋故事,他初看感觉毛骨悚然,不知所措。

他没想到,大约文字里的故事才这样诡异,在奔驰了一多半路程的火车上,他竟然好一阵子想不起来这次行程的终点,是要奔赴患肺癌仅三个月表哥的丧礼,仅三个月,他们却已有七年未见。

他突然发现,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人和人的距离都远远的。有时看似十分亲近,然而转眼之间就会恍惚,淡忘,遥远得隔山隔水,似乎从来没有过交集,然后,终于全都逝去,留不下一丝痕迹。生活中充满了意外和所料,也充满了美好和惆怅,然而,所料总是多过意外,正如惆怅多过美好。

又比如,当他还不知道是否已经失去了她的八月,却要风尘仆仆地赶赴一场莫可名状的丧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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