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将“奖励”当“激励”

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家越来越重视“人心”的经营,将企业经营的重心从重视“业务”转向重视“人”。企业家也从重点关注“增加产品利润”,转向思考如何利用人力资本实现更大的价值创造。

在工业时代的传统公司机制下,员工创造的剩余价值归老板所有。“绩效”、“KPI”等传统的考核、奖励方式,难以成为“员工”积极主动的源动力,“工资”、“工资+奖金”的模式已经渐渐行不通了,难以起到“激励”的效果。

而在互联网时代的合伙人制下,老板和员工之间已经不是简单的雇佣关系,而是变成事业伙伴。一方面,老板要以企业家精神去做事;另一方面,更要求老板以愿景为引领关注多方(员工、股东、供应商等)事业合作伙伴的需求,而高附加值的员工积极主动为企业做贡献,老板和高附加值人才之间是共创和分享的关系,这种关系被称为合作关系,它讲究的是如何影响和激励员工的。

企业家务必明确,股权激励是“激励”而不是“奖励”。它是对高附加值人才未来创造的价值进行合理分配,不是用既有的业绩来做“奖励”。“奖励”是做减法,是用一个规则来对过去创造的业绩进行分配;而“激励”是做加法,是制定一个规则对未来的不确定性进行分配,从而达到需求的一致性。

“当‘奖励’代替‘激励’而存在时”,对“高附加值人才”来说,这产生的可能就不是“正向的、积极的”动力了。

也许有人说,许多没有做股权激励的企业照样做到今天,照样发展得很好。那么,究竟有没有必要做股权激励呢?我们说,当然有必要。

你可能感兴趣的:(勿将“奖励”当“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