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内参——重点房地产企业经营动态监测(2022年第023期)

01  政策监测

Ø 政策概览

v 6月24日,为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证监会起草了《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暂行规定》共6章30条,主要规定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总体原则和基本要求;二是明确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的基金产品标准要求,并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职责做出规定;三是明确基金销售机构的展业条件要求,并对基金销售机构信息提示、账户服务、宣传推介、适当性管理、投资者教育等职责做出规定。其中,《暂行规定》提出,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的基金产品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为最近4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的养老目标基金;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清晰、长期业绩良好、运作合规稳健,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基金中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

v 6月24日,深交所披露《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的通知》。具体来看,《通知》提出,保障受疫情影响企业上市审核正常开展;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重大并购重组及再融资,符合重组法定条件,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者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且发行股份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股份总数5%的,可以适用“小额快速”审核机制,不再进行审核问询。此外,加大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融资支持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发行。支持航空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支持仓储物流、交通运输、能源及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行业企业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鼓励符合条件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等主题债券。另悉,支持基础设施公募REITs加快发行上市。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能源、水利等行业企业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支持上市REITs通过扩募、购买资产等方式做优做强;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允许优质房地产企业进一步拓宽债券募集资金用途,鼓励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兼并收购出险房地产企业项目;支持基金管理人开发抗疫主题基金。

v 6月24日,南京为加大人才安居供应力度,切实提升服务保障效能,实现人才强市目标,政府计划将筹集的1439套现房,对人才进行供应,未售罄的剩余房源,将对社会公开销售。人才报名的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9时至28日9时,6月29日至30日将组织摇号、销售,集中销售房源当天为售罄的,针对人才续销15天。摇号共分七个批次,按先后顺序分别为B类人才、C类人才、D类人才、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E类人才、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院士、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等A类人才享受购房“直通车”服务。

v 6月23日,浙江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出“房票”安置政策。 “房票”只能用于在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南明山街道辖区范围内,购买已在建设部门办理“房票”结算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的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宅(包括公寓、排屋、别墅等)。而使用“房票”购房有补贴,具体的购房补贴实行递进制:被征收人申请并开具一张“房票”的,给予“房票”所含房屋补偿款或期房回购款10%的购房补贴;申请并开具两张“房票”的,给予“房票”所含房屋补偿款或期房回购款15%的购房补贴;申请并开具三张及以上“房票”的,给予“房票”所含房屋补偿款或期房回购款18%的购房补贴。

v 6月23日,为进一步提升区域一体化发展服务水平,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联合上海市、苏州市、嘉兴市相关部门,创新试点在示范区内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近日,上海、苏州、嘉兴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了相关操作细则。

v 6月23日,北京市商务局近日发布《传统商场和商圈(特色商业街)品质提升项目申报指南》,支持传统商场和商圈区域内的商业主体进行配套设施改造升级,改造提升项目可获得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500万元,同时鼓励商圈内商业主体开展数字化建设,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200万元。商业主体是指本市具有一定规模的购物中心、百货店、专业专卖店等经营场所。购物中心、百货店申报主体的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专业专卖店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上;购物中心、百货店商业主体改造提升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专业专卖店在100万元以上。商圈(特色商业街)内商业主体数字化建设申报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时间应在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商业主体改造提升项目的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额的4.35%,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商圈(特色商业街)内商业主体数字化建设项目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v 6月22日,福建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政策调整自6月23日起施行,其中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通知提到,降低贷款首付比例。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提高二孩或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其他贷款申请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另加10万元。提高租房提取额度。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租房提取额度由每月600元提高至800元。

v 6月22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指出,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度南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设定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753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3090元,合计为6180元。根据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设定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随之调整。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v 6月21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城化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细则所指同城化公积金贷款,是指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购买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的自住住房,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其中,调整住房套数认定范围,将“认房套数”范围调整为缴存职工在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开展再交易住房贷款。为了满足缴存职工购房贷款需求,缴存职工购买当地再交易住房也可以申请同城化公积金贷款。同时,对再交易住房的价值按住房所在地住建部门确认的网签备案合同价款、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住房价值两者中的最低值认定并计算贷款额度。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将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同城化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从30%调整为20%;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同城化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从40%调整为30%。

v 6月20日,武汉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消息显示,自当日起,在武汉非限购区域购买住房应进行购房资格认定和意向登记。购房人需通过“武汉住保房管”微信公众号或武汉市房管局网站向辖区房管部分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资料)申请购房资格认定(购房意向登记),并凭购房资格认定结果(购房意向登记)通知单在该区购买住房,及时办理合同网签备案手续。意即为6月20日后,不管限购区还是非限购区,在武汉买房都要先申请房票(购房资格认定和意向登记)。而在6月20日前,非限购区买房无需提交资格核查认定申请。

Ø重要政策解读

6.24日,为了服务长三角区域人才流动、产业发展,支持职工租房需求,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和上海公积金管理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创新试点在长三角示范区内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通知》明确,上海试点区域为上海市青浦区,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了示范区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细则。

申请范围:提取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1.申请人或配偶在上海市青浦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申请人或配偶在苏州市吴江区或嘉兴市嘉善县租赁住房,符合当地房屋租赁相关规定且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3.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上海无自有住房,并在租赁房屋所在的苏州市或嘉兴市无自有住房的;

4.申请人及配偶在上海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5.申请人及配偶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6.无配偶关系的两名及以上的个人共同参与租赁,同一时间段内仅允许其中一名申请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7.如申请人的配偶参与提取,也应当符合提取条件。

办理场所:申请人本人可通过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青浦区业务网点申请。

办理要件 :申请人应当向市公积金中心区管理部据实提供婚姻信息、租赁提取时间、租赁提取金额,手机号码等申请信息,填报《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异地租赁提取业务办理申请表》,并携带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3.申请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原件(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4.如申请人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配偶本人也应当提供上述材料,还应当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办理时限 :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或信息齐全的,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住房租赁信息、婚姻信息进行核验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注意事项 

1.配偶参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2.每户家庭(申请人及配偶)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3000元,且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须保留1分以上余额);单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三个月的提取限额;

3.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应当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出,申请提取时间段应当在租赁登记备案时间段内;

4.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申请人房屋状况、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情况等信息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如经核实信息不符的,将按规定终止业务;

5.提取转账发起时,如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的,提取转账中止。


02 舆情监测

v 6月24日,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发布回复公告。奥园美谷表示,经公司自查,存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财务中心负责人口头要求上市公司将资金汇入指定主体以及主动调拨资金,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占用股东为凯弦投资。

v 6月23日,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华发集团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询价区间为3.4%-4.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6月23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v 6月23日,碧桂园回应穆迪下调评级称,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及融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就在6月22日,碧桂园公告,已偿还6.834亿美元(人民币约45亿)的美元票据。本次偿付完成后,碧桂园年内已经没有到期公开债务。

v 6月22日,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于2022年6月22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北方德茂与首开股份签订协议。据此,为双方后续就标的地块的开发开展合作,北方德茂同意向首开股份及项目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66,780,000元的诚意金借款,按年利率5.3%计息,用于首开股份及项目公司支付标的地块的部分开发所需资金;及有条件同意参与对项目公司增资的公开挂牌程序。

v 6月22日,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控股”)董事会通过会议,并发布了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公告。绿地控股于2022年6月22日接到第一大股东上海格林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格林兰”)通知获悉,格林兰为支持自身生产经营,将其所持有绿地控股的部分股份质押给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本次质押45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1.3%,占公司总股本0.35%,质押起始日为2022年6月21日,到期日是2023年6月20日。

v 6月22日,完成困境债务延期后,标普全球评级今日宣布将绿地集团评级下调至“SD”。在绿地集团完成对2022年6月25日到期的5亿美元优先无抵押债券的延期之后,标普下调绿地集团评级。债券自原到期日延期12个月。

v 6月20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子公司重庆渝能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阳光城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重庆渝能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接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提供不超过1.24亿元的授信,期限不超过13个月。

v 6月21日,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晚间公布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表决结果,披露独立非执行董事变更及董事会委员会成员变更情况。据悉,此次会议上所提呈之议案的投票表决通过审议及批准建议委任冯冠豪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议及批准2021年度报告;审议及批准2021年度派息方案、审议及批准2022年度融资借款等11项议案。根据保利文化公司章程,冯冠豪获委任为保利文化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其委任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v 6月20日,企查查显示,阳光城(厦门)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杨龙龙”变更为“潘贵平”。杨龙龙退出该公司主要成员,新增成员潘贵平。

6月17日,华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变更执行董事及联席公司秘书的公告。梁亮因个人事业发展已辞任该公司执行董事、联席公司秘书及常务执行副总裁职务,自今日起生效。同时,该公司董事会决定任命谢辉为执行董事,周冬为联席公司秘书,且现任联席公司秘书陈秀玲将继续担任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任期自今日起生效。

03 土地市场监测

全国土地成交动态

2022年6月20日-2022年6月25日,全国涉宅用地共计成交282宗。成交规划建筑面积2266.13万平方米,环比上升173.3%;成交金额为1042.65亿元,环比上升146.9%

溢价率方面,282宗土地宗地块137宗零溢价成交,平均溢价率为5.06%,与上期接近持平,土地市场保持高热度。

2022年集中供地成交动态

苏州:6月23日晚,苏州2022年二批次集中供地正式落下帷幕。此次供地原本计划推出19宗地块。不过,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月14日发布公告,因规划调整,原计划供应的苏地2022-WG-24号和25号地块终止出让。于是,苏州此次供地数量减少到17宗,涉及高新区、相城区、工业园区、吴中区及吴江区五大区,总出让面积102.9万平方米,总起价262.2亿元。与2022年苏州首批供地相比,数量上多了2宗,出让面积也增加了近四分之一。最终土拍结果显示,17宗地块全部成交,总收金270.04亿元,平均溢价率不到3%。其中,3宗地块达中止价后经由一次性报价成交,其余14宗地块均底价成交。

纵观此次17宗地块的得主,最大赢家无疑是苏高新。在本轮集中供地中,苏高新累计摘得5宗宅地,获得地块总土地面积约24.9万平方米,耗资逾90亿元。此外,建屋集团、苏州创元、苏州嘉盛、漕湖置地这些地方国企竞得1宗地块;苏州城投、太湖国投、吴中经开国投、长三角投资发展、吴江城建这些城投平台亦各获1宗地块。而苏州轨道交通拿下2宗地块;民企方面,亨通地产也成功摘得1宗地块。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这些竞得者全都为苏州本土企业,外来房企未成功竞得土地。

合肥:6月23日-24日,合肥土市迎来了今年的第二次集中供地。6月23日,合肥市区26宗、总面积约2208.76亩地块被拍卖。其中,滨投独得包河区3宗共110.77亩地,招商34亿摘得经开巨无霸地块,另有9宗地块进入竞品质阶段,包河区BH202210号地块被11家房企争抢。6月24日的土拍中,12宗县域地块成功出让,肥西三宗热门地块转入竞高品质环节。

东莞:6月24日,东莞2022年二批次供地出让8宗商住地,总起价113.2亿元,涉及南城、大朗、大岭山、松山湖、虎门、万江6个镇街。最终,8宗地块全部成交,6宗底价,南城和万江地块达到最高限价,总收金121亿。

率先登场的南城街道广发南地块赚足了目光,一经开拍便陷入焦灼的竞价环节,经38轮竞价后达到最高限价,进入终次报价环节。最终,万科以469330.33万元竞得该地块,成交楼面价20678元/平方米,溢价率14.5%。

二批供地热度回归的结果并不出人意料。早在这批地块亮相时,市场便给予热烈反应。这次挂牌地块质量不错,并且定价大幅调低,加上取消新房限价等政策调整,市场信心明显增强。

重点监测房企拿地动态

2022年6月20日-2022年6月25日, 中科财金20家重点监测房地产企业中,三家房企在一级土地市场竞得五块土地。


04  项目新开盘监测

2022年6月20日-2022年6月25日,在中科财金重点监测的房企中,未有房企项目在长三角区域开盘。


05 债券到期监测

至2022年6月末,在中科财金重点监测的房企中,将有2家房企共计5笔信用债即将到期,合计到期金额35.85亿元,万科及其关联公司到期金额最高达26.85亿元。海外债方面,有2家房企共有2笔海外债即将到期,合计到期金额为27.38亿元,其中正荣地产到期金额最高达16亿元。

表:重点监测房企信用债列表

表:重点监测房企海外债列表

附件1 :中科财金重点监测房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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