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酒,甜点,水果拼盘,白色的桌布,金色的吊灯......俾斯麦靠在桌子旁,低着头用余光扫视着大厅的各种景物,他已经这样环顾大厅了三四次了,并没有什么新奇的东西,他只能不耐烦地一遍遍旋转着高脚酒杯,酒杯越转越快,他完美的保持着平稳,让玻璃杯里的酒不会洒出来。
“勃艮第红酒...多少年的?亏那帮老家伙还愿意拿出来......哈?那个格丁根的懒人①也在这里,我还以为他除了夜晚无聊的剧院包厢没地方去...”
他小声嘟哝着,咒骂着,恨不得这无聊又嘈杂的时间快点过去。
一个没趣的宫廷舞会,一群没趣又吵吵闹闹的贵族子弟,哦对,还有那群穿着花里胡哨裙子的女人。想到女人,俾斯麦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时间越久他越发觉得自己搞不懂那帮女人,他订婚又毁婚,日子一长甚至开始害怕结婚。他的朋友莫特利听了这事倒是笑嘻嘻地说“因为他恋爱喜欢凭着感觉走”。②
他想找人决斗。他武士的血液在这个嘈杂的环境中有些按捺不住,他看向那些微笑着——他讨厌的假意做派——交头接耳的贵族子弟。他已经很久没和别人决斗了,自诩是个决斗好手的俾斯麦此时不安分的直跺脚。
他穿着陪审团的衣服,这是他刚获得的律师职业的象征。大概近半年前他拿到了一个先生的应考资料,抱着试试吧的心态去参加了考试,结果出乎意料的成功拿到了这份工作。自然,他对此没什么热爱,只是想以此躲避父母逼迫自己去当军人。
关于不当军人的谈判终于以父母的妥协结束了,可他们又开始固执的想把自己送进宫廷,所以他才不得不出现在这里,一个宫廷舞会,听说许多王公贵族都会来,可现在还没一个到的。想到母亲,他的表情不忍扭曲,他是那么讨厌自己的母亲。
“嘿,看看这是谁,俾斯麦!”
说话的是个同样穿着陪审团服装的高大男人,他是来自梅克伦堡的冯·沙克先生③,算是俾斯麦的同事。
俾斯麦连头都没抬,没好气地跟他打了声招呼。冯·沙克撅撅嘴,从俾斯麦身后的桌子上拿了杯红酒,站在他身边。“这么多漂亮的贵族小姐,可不是你最喜欢的吗。”
俾斯麦夸张地翻了个白眼,把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一群跳梁小丑。说老实话,我现在只想回家好好睡上一觉。”
他想到自己糟糕的睡眠情况,他不喜欢起早,到了下午反而精神头十足,晚上更是精神焕发。朋友说这是精神呈现病态的人的特点,通常这话让俾斯麦很是不耐烦。
可现在让他更不耐烦的是旁边话说个不停的同事:“噢,可怜的人啊,你今天心情怎么这么差,看来今天早上上司没少训话。”
想到今天早上的糟糕经历,俾斯麦的心情更差了,他强忍住想破口大骂的冲动,平静地对旁边的人说:“看来只有我们聪明强大的冯·沙克先生才能劝得动固执的傻夫人了。”④
大门那边传来一阵骚动,俾斯麦毫无兴趣地起身想找个更僻静些的场所,听到旁边的律师先生大喊着像是亲王们到了的惊呼。
他有些气恼地回头看了一眼,亲王们和普通贵族没什么区别,这是他扫过一眼的第一印象,都是些顶着大肚子说起话来就没边的无聊人,或者说他们比普通贵族更善于盘算,善于在这种糟糕的公众场合里发挥。
正当他想撇开视线的时候,他的目光却意外的被站在那群人的角落的人吸引住了。
因为身上明显的黑鹰勋章,他无疑也是个霍亨索伦成员——那帮亲王中的一员——可却与他们不尽相同。那人穿着大选帝侯时期的服饰,深红色的长礼服,周围布满图案的镶嵌钻石的扣子没有系上,干净的礼服上满是花哨的刺绣,袖口有淡黄色蕾丝的花边,领饰上系着黑色的蝴蝶结,以及白色紧腿裤和带银制鞋扣的深棕色皮质长靴。他摘下黑色的手套挂在腰带上,旁边是金制鞘内的配剑,红色丝绸带金丝边的绶带很平整的挂在胸前。他戴着深红色的天鹅绒帽子,帽子上插着很大的白色羽毛。⑤他站的很笔直,没有撑手杖或是桌子,就能保持挺立的姿势。这就像个军人,俾斯麦想,这大概位军官亲王。
俾斯麦发现自己似乎很难从这位亲王殿下身上移开目光,他在潜意识里认为,很难有什么人比此时的这位亲王更适合这套服装。
似乎是注意到了俾斯麦的目光,亲王友善的向身边正在交谈的朋友告别,拿了一杯酒向俾斯麦所在的方向走来。
俾斯麦旁边的律师惊呼了一声:“啊,是威廉亲王殿下!他朝这边来了!”一边说着一边敲敲俾斯麦的肩膀,示意他换张好看点的脸色,说罢自己就很快的走了。
威廉亲王。俾斯麦想起这是现任国王的弟弟。
亲王很快走了过来,他先友好地问好,打量了一下俾斯麦,随后微笑着开玩笑说:“现在司法部也按照军人的要求选拔人才了吗?”
这大概是因为俾斯麦身材高大,甚至具有卫队将官的资质却没选择入伍,让这位军人出身的亲王有些诧异。
俾斯麦没想到亲王会以这样的方式开始这次对话,便回答他:“殿下明鉴,我有过这个愿望,但想我在军队里并没有升官的希望。”
亲王笑着点点头:“前途的确不光明,不过在司法界也不好。”
俾斯麦耸耸肩,表示他赞同对方的观点。
“威廉·腓特烈·路德维希,普鲁士亲王。”对方报上了名字,友善的向俾斯麦伸出了手。
“久闻殿下大名,”出于礼节,俾斯麦站直了身子。他热情地回握了对方的手,并报上了自己的名字,“奥托·冯·俾斯麦。”
亲王听到后愣了一下,随后惊喜地看向俾斯麦:“这么说,你就是明妮小姐的第二个儿子?她最近怎么样,我好久没见到她了。”
俾斯麦的母亲威廉明妮的家庭曾自腓特烈大帝时期就在宫内担任书记员,一度曾被路易斯王后当作女儿对待,跟尚在王储时期的国王兄弟自然也很熟识。
俾斯麦回答道:“我远离家乡也见不到她,前些日子父亲捎信来说她生病了。”
威廉的眼中闪过担忧,他叮嘱俾斯麦要在回信里加上他对威廉明妮的祝福,随后又和俾斯麦聊起了过去他、明妮和王储一起在宫中玩耍的事情。
“王兄曾经叫她是‘可人儿’,你知道吗,你母亲那时候可真好看。”
即便俾斯麦并不喜欢母亲,可与威廉亲王的交谈,即便是交谈关于母亲的事情却并没有他所想的那么让人烦躁。他看着因为久违的回忆而开心的亲王,也陪着他笑了起来。他很欣慰,这场宫廷舞会终于不像方才那般无聊了。
站在车站人群中的俾斯麦不由得轻笑了起来,他想起了那个初次见面给他留下良好印象的亲王,虽然因为国内时局的变化和之前发生的不少事情,他的心情并不怎么好。
三月份的时候国内爆发了革命⑥,他不敢相信国王竟然对那些自由党人做出了让步,他为此所做的一切努力似乎都白费了,因为这样,不久前他站在议会的讲台上,话说到一半就因为哽咽而无法继续下去,之后更是放声大哭而走下演讲台。
在他还没来得及回味完全那些糟糕的事情时,列车伴着呼啸声驶入了车站。这是座偏僻的小车站,他在这接应刚结束了两个月躲藏在英国的生活回来首都的威廉亲王。
俾斯麦一边寻找着下车的人中亲王的身影,一边小心的把自己藏在人群中,他不太想让亲王以“维尔齐茨的代表”的身份与自己会晤的场景被那些自由党人发现并大做文章。
可亲王却一眼将他认了出来,穿过拥挤的人群直接走到了俾斯麦的面前。
这天的亲王身穿一件平整的深蓝色军服,披着黑色的外套,他没有戴很多勋章或是其他装饰,只是简单的在领口戴上了一个铁十字勋章,这样的他看起来就像一个普通的小军官。
他拉起俾斯麦的手说:“我清楚地知道你为我耗费的心血,我将永远记住你。”
俾斯麦方才知道奥古斯塔亲王妃定早已将他曾竭力求见过亲王的事情写信告知了在英国的丈夫。俾斯麦不被注意到地叹了口气,他和亲王两人第一次同心协力地拉起手来,竟然是因为一场很奇特的误会。
亲王请俾斯麦到巴贝尔斯贝格宫去,他从俾斯麦的口中得知了三月事件的诸多情况。在交谈中,俾斯麦向他诵读了关于军队受命撤出柏林时的诗歌,亲王听了后悲从中来,先是强忍住而抿紧了嘴唇,但却遏制不住眼泪不停地从眼眶中流出来,随后他抵抗不住悲伤,失声痛哭起来。
这是俾斯麦第一次见亲王殿下哭得如此伤心,他惊住了,随后又回想起了前些日子自己的努力最终无用而终,他不禁也落下了眼泪。
同亲王一起痛哭失声了很久,俾斯麦才终于冷静下来,他先是对自己竟然如此动情感到非常不可思议,又想到他不得不对亲王隐藏的很多实情——事实上亲王所得知的有许多都不是真话——这让他有些愧疚。想到这儿,他不由得苦笑。
停下了哭泣的亲王疑惑地看着他,俾斯麦摇摇头,示意他并没有什么其他的事了。他起身恭敬地向亲王行礼,随后才告别了亲王离开了城堡。
俾斯麦走在城堡外的石子路上,此时已经时至傍晚,西边的天空渐渐染上红色,四周的光线开始变暗。
他把石子路踩出了节奏,很快的走着,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现在的心情比想象中的好太多了。想到这儿,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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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我爽了
很多都是把回忆录和传记拼凑起来的东西。
写了初次相遇的宫廷舞会,是我想写的场景.jpg
①俾斯麦曾写过自己厌世时期在一所剧院看夜场戏时的见闻
②这段话真是俾斯麦的好朋友莫特利说的,俾斯麦当年给他写信甚至称呼他为“宝贝儿约克”或者“你这个老东西”
③《思考与回忆》里写到同时见到亲王的时候在俾斯麦旁边的人,我自作主张让他后来走了,让男男嘉宾独处,请。
④一样是回忆录里的,俾斯麦记录做律师时的一件处理夫妻纠纷的案件,真的很好笑(我没笑x
⑤说出来不要不信,我选的模特是演路易十四的小李子()虽然比大选帝侯要晚些,但好看啊(强行)而且大选帝侯时期的礼服真的好难找啊(
⑥1848年“三月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