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幸福

        马克思最可贵之处不在于他的历史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或者是其它什么,而在于他落脚点:人。他所倡导的一切都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地发展,即人的幸福。

        “幸福”的形式是主观的,内容却是客观的这二者有制约关系。人的事业是无限的抽象的,生命是有限的具体物质支撑的。追求幸福,必然要求一定的物质条件,这值得我们去奋斗,但是必须注意边界。要避免成为它的奴隶,避免把他人的标准机械地套用在自己身上,更要避免把自己的标准强行加到别人身上,否则必然走向不幸,因为这违背了人的自由本性。

        叔本华曾说:“人的痛苦,本质上是对自己无能的愤怒”。人不能总是按照自己欲望掌控局面,这带来冲突。这种痛苦是无穷无尽的,因为世界是客观的,并不以某个人为中心运转。这么说来,最幸福的可能是两个人,一个是上帝,因为他全知全能,掌控一切。另一个是老子,因为他无欲无求。所以对于我们普通的人类来说,不要希望从掌控别人中带来幸福的感觉,这只会给双方都戴上枷锁,更好的方法是充分给予自由,有利于从别人身上吸借鉴吸取更多的快乐。

      一切最终都会沉淀为回忆,如果发现已背道而驰,则不妨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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