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木

眉清目秀,鹰鼻高挺,目光深邃,侧面似刘德华的小子,他就是我接下来口中的木。

他和我相识相知二十几年了,打小学生,就从他家门前过,去学校上课。后来一群玩伴从他家门前过,喊着他一起去学校。

小时候就是一个不安分子,调皮捣蛋,下课不见人影,上课打瞌睡,坐在最后一排的中下等生。我也最后一排。哈哈哈,现在想来,我也很皮的那种。

四年级往后,混得越来越熟了,遇到了大小姐。以后再说。

小学毕业,木和我去了不同学校求学。就此别过。后来都参加工作,又联系上了,两人又开始熟络了起来

他费劲周章又找到了大小姐的联系方式,开心的屁颠屁颠。不知多久,他突然开口道“我们去找大小姐吃饭吧。”我很是木楞了一下,我因为工作的原因,就没有去。他去见了她。也不知道他俩重逢都说了啥。

自从找到了大小姐,他就跟变了个人,回家也不打游戏了。那年年底,又是拉我充当电灯泡,又是联系曾经的小学同学,要办个啥同学聚会。而我就成他忙不过来,使唤的人。幸好那年冬天没有雪,不然放假的我肯定是不出门的。

他还告诫我,不要打大小姐主意。现在看来,木同学当时真的是全身心投入了,也难怪接下来的所作所为。

爱真的是让人失去理智,而我却成了一个受害者,成了一个电灯泡。然而很搞笑的事情是,见了面,说的最多的是我。木是最少的。

我问大小姐为啥他表现的如此热烈,她却无动于衷。她说你会去爱一个你从内心就毫无感觉的人吗?

那年冬天结束的时候,我知道春暖花开的时候,大家都要开始各奔东西了。

后来,我眼睁睁看着他一个人在那表演着一场独角戏。

我真的挺佩服他的,爱就爱了,无闻东西。

而我考虑的是值与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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