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以生命为代价,来博取节目的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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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凌晨,演员高以翔在浙江卫视《追我吧》节目录制过程中晕倒抢救,经抢救无效去世。一石激起千层浪,各种爆料,各种消息满天飞。艺人们纷纷发出哀悼的消息,对于年仅35岁正值盛年的年轻人来说,实在是太可惜。“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会先来”,这句话说得果然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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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惋惜之情是人之常情,必竟生命只有一次,英年早逝让人想不通。除了惋惜的声音,我们是不是还应该问一下,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事故发生时,相应的人员保护措施在哪里?事故出现了,总要有处理解决的办法吧,防患于未然吧!至少要以此为警示,不要让这样的悲剧再发生吧。这是我们应该思索和考虑的问题。

在叹息之余,我只能说,这只是一起,没有安全保护的工伤事故而已。主办方负有主要的责任,尽管你掌握有不公平的合同条款,让演员也签订了免则条约。但是人命关天,应该尊重生命,做到最起码的保护防范措施吧!

在工厂里,工人上岗前,有专门的安全培训,要接受专业的操作技能,才可以上岗位去开动机器生产。而且在生产过程中,不断的有专业人员巡检,有不合规的操作,立即停止,会做出相应的违规的处罚。如果没有规则的执行,会有多少的事故要发生。

运动员也是一样,在开始比赛前,要经过严格的体能测试,经年累月的专业训练,掌握一定的运动技巧,才可以上运动场上比赛一决高下。任何违背专业知识的瞎指挥,都是要出人命的。曾经有一场马拉松比赛,主办方的一名官员,为了拉住第一名留影,在运动员刚冲过红线时,还没有得到任何的缓冲,就强行拉住运动员,导致运动员直接跌倒在地上。他不知道这样的行为有多少危险!有医学专家表示,当运动员在跑动时,突然被拉停,会有很大的伤害,存在着很大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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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隐患其实已经存在着。这次浙江卫视的事故,就是隐患的爆发。这个节日的运动强度,据说相当有难度,梅花桩、飞檐走壁、徒手爬高楼,还是深夜录制。看过一则视频,就连运动员出身的邹市明,也在爬一个高空滚筒时跌落下来,在下面的气球中半天没有出来,而却没有引起工作人员的警觉,以为是节日效果呢!直到有同时的艺人喊:”要不要找人看一下“,才有工作人员下去找人,而邹市明的腿抽筋自己没办法出来,如果不是及时救出,人在下面会不会窒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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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出身的人尚且如此,何况是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艺人。他们只是平时有锻炼,但是要从事这样的高强度高风险的运动,他们有这样的体能吗?浙江卫视有考虑过吗?他们只是因为艺人有明星效应,自带流量,有一定的粉丝数量,能够给他们带来经济效益,就让这些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艺人,从事高风险的娱乐节目,只是为了博观众眼球,抢夺节目的收视率。最终导致了高以翔的悲剧出现。

逝者已逝,希望我们的综艺台做出好的节目,但是不要一味的博眼球,求流量,让明星们在高难度、高风险中挑战生命极限,明星不是运动员,更不是冒险家。也要考虑艺人的身体状况,不要以为签订了免则条约,就要艺人们付出生命的代价。浙江卫视更应该承担起事故的责任,为明星、也为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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