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1

普陀区“2021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券” 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成本,激发创新活力,根据《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21〕2号),现组织开展普陀区“2021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券”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普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的科技企业;

2、企业于2021年度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过程中,使用上海市科技创新券,且发生的服务费用经市科委审核认定为有效的;或者企业于2020年度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过程中,使用上海市科技创新券,且发生的服务费用在2021年9-12月经市科委审核认定为有效的。

二、资助标准

对企业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过程中,使用上海市科技创新券的,按照市科委审核认定的实际发生服务费用,可按5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

三、申报材料要求

线上申报:于2022年9月29日前登陆普陀科技信息化管理系统,注册并完成科技创新券资助在线申报(申请项目选择“普陀区‘2021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券’资助”)。经人才平台科审核通过后,完成纸质版《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并确保电子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线下材料提交:

纸质版申报材料,于2022年9月26日-9月30日递送至企业注册地址所在地区投促分中心。

1、《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确保内容在1页之内,申请表右上角加盖单位帐号三排章,word版发送至邮箱;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

4、服务明细表,明细表中必须含有每项项目的名称、价格、费用总额以及服务时间;

5、服务费用的发票(或行政收据)复印件;

6、含创新券抵用额订单信息以及下单流程图的截图;

7、申请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


材料1一式四份,其他材料一式两份。每件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所有书面申报材料需采用A4纸打印,每份材料均按上述顺序排列,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不接受线装或胶装,建议用长尾夹固定。将材料7信用承诺书扫描成不大于1M的PDF版,使用法人一证通上传至信用普陀。


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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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普陀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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