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物记(6)—书签相伴好读书

整理书架,发现自己是个虚假的读书人,读过的书,脑子里只剩了些书名。还好有书签作证,不然真怀疑自己究竟有没摸过架上这许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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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笑买椟还珠的人蠢,可我就是这样的人。有时买书不过是为了给某张喜欢的书签安个家,不想要的书可以当废纸卖掉,书签舍不得。

职业需要,有些书必须读,不管喜不喜欢。就如有些饭不得不吃,有些药不得不服一样。

苦药须配着蜜水吞,难吃的饭则靠下饭菜,于我这样的人,书签也有类似的功用。

比如读冗长的书,很容易叫人失去耐心,这时书签就派上用场了,拿它当卦签,任意插进某页,好了,此页必定大吉,然后读下去,《战争与和平》等大部头就是这样读完的,真是汗颜。

如此惫懒,本该逐出读书人行列,可身无所长,除了做书虫也别无它法,就这样混着,浑浑噩噩读来读去,虽然不能如数家珍,但天地良心,小人真的读过了,有书签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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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书签就不能读纸书,我生给自己惯出一个毛病。别人不知究竟,看我常买书签,都赞我好学甚至风雅,殊不知我是拿书签当下饭菜的。

友人投我所好,生日纷纷赠书签以为礼,一闺蜜挑了古风簪子造型的给我,莹润的绿恰是我最喜欢的,当时乐得嘴巴开花,为报友知遇之恩,很认真地读完了一本毛姆的书,像模像样勾圈划线一番后,写了篇书评给她公号以示不负盛意,友大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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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跟着又赠一古风书签,这回害我读完了一本枯燥的书,还被逼写了拆书稿,稿费全拿来与友们共欢。我哀求不要再送书签做诱饵,懒人笨人有压力不会出奇迹只会掉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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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不再送,自己却忍不住继续买,尤其旅游结束,不买点书签回家便刺痒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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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夫子故里,书签刻画的是儒家圣人。不精致但耐用,且有圣人古训在上面,读书人焉能不买,我等懒惰的读书人尤其要买,恨不得七十二贤人都集齐了,好天天有圣贤伴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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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书很不错,自带书签,虽大都不精致,却有独特的风格。比如有本春上村树的书,书签是一片普通的硬纸,图案设计一看就是大和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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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本哲学书的书签长得笨笨的,用的是作者的头像,忘记是谁了,曾用它看了两遍新版《百年孤独》,也算对得起那张严肃的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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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矫情地读了许多书,但效果仅止于“已阅”。

有套书签很特别,是五只不同姿态的猫。才女浅末是个猫控,知我也有此爱好,于是寄了这套书签,然而我并不怎么用。我家大咪已死,看到书签就会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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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每本书都有专属书签也不属实,有的书签手感不好,过重或过轻都不怎么好使,用得最趁手的其实是这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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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它实在结实,而且好用。单看外观不会想到是书签,实话实说,它是某饮料商家搞活动的赠品。记得当年为得这支书签我挤进去买了五瓶饮料……

它有只大大的曲别针在下面,可以将书页牢牢夹紧,因而用了十多年竟不曾丢过。树叶书签就没这个好处,美则美矣,却过于薄轻,折一下都不能。

多年过去,书签上的葡萄也没怎么褪色,不知觉它已成了书签元老。

偶尔也有急着想读的书,这时便不太需要漂亮书签做引子,随手拿根发夹也可。遇到喜欢的书,万物皆可作书签——车票机票景区票,衣服吊牌手机链,树叶花草更是随手可得,最极端的是在王莽岭时用了一只干瘪的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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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种饥不择食的时候实在不多,因此,多数情况还是需要下饭菜帮忙的,没有喜欢的书签读不下去书,maybe这辈子也戒不掉了。

大明宫书签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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