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领工资要交税,买东西还要交税?

今天有人问了5哥一个问题,他说,

“为啥我做生意赚了钱要交税,上班发了工资要交税,出去花钱消费还得交税,那我不是重复交税了嘛?”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5哥先给大家普及一下我国的税收基本知识:

首先,我们要明确,税收历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我国包括其他西方国家在内,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幅度都在90%左右。税收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的特点,使它具有调节经济、实现资源分配等作用,它是一个国家得以正常运作的基础条件之一。

目前我国征收的税有18种,根据征税对象不同,将税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五大类。

举例来说,每个月从你工资上扣除的个人所得税是所得税的一种;你海外代购化妆品的时候海关收取的关税是流转税的一种;当你投资理财每次交易时缴纳的印花税则是行为税的一种; 5哥奋斗多年终于决定买房,此时缴纳的房产税则是财产税的一种;而资源税顾名思义就是对土地、石油等资源征收的一种税。当然,这些税均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

铺垫了那么多我们再回到前面的问题。

严格地从税收定义上讲,你出去消费时负担的是流转税,做生意(或工资)缴纳的是你的个人所得税,这两个征税对象不一样,虽说你确实交了两次税,但并没有重复征税哦!(重复征税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课征多种税或实行多次征税。)

不过事实上,我们生活中重复征税的情况确实存在!

财产税、流转税、所得税等不同税种确实会有重复征税的情况,不光中国,全世界都是如此。“重复征税”是征税制度中的一种弊病,它违背了税收的合理负担原则。

于是有人说了,不要设置那么多税种,直接按人头交税,每人每年固定交几千块税,那不就行了嘛?

这种操作,其实在历史上曾经有过。

在秦朝、唐朝以及清朝康熙年间都有过“人头税”政策,甚至在90年代前后以及21世纪初,中国农村仍有非法征收“人头税”,不过都以失败告终了!

原因很简单,想象一下,假如一个年薪200万元的富豪和一个一年只能挣200元的穷人,都交一样多的税,你觉得靠谱吗?

前人经验告诉我们,这种按人头收税的方式,一会造成对低收入者不公平,二是对政府来说也是灾难,这样操作很难征收到充足的资金。虽说现在的税收制度还并不完美,但确实比按人头收税更合理啊~

不得不承认现在的税务知识颇为复杂,种类多、计算难,不过你可以从现在开始跟着5哥一起多学点税务知识,或许将来也能对各种税务难题应对自如了!

我是5哥,来自“51个税管家”的90后大叔,常年行走江湖,兜售各种节税技能,如果你有任何和个税有关的信息想了解,可以添加5哥个人微信号:“geshuiguanjia51”,我在这儿等你来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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