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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老板会说,这也是为了工人着想,一周工作五天,只能给最低工资,彼时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一千左右,出来打工的人是无法接受的,而如果改成一周六天工作制,把周六上班的时间的八小时的加班费算到底薪里面,就可以多几百块,许多人就能接受了,大家出来打工不都是想多挣点钱嘛!


我当时听了觉得很有道理,但总觉得哪里有些怪怪的,后来我就想明白了,如果工人们普遍都觉得底薪低,应该做出来的合理的改变是提高五天工作制的底薪,而不是底薪就默认是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然后通过把五天工作制改成六天来虚假地提高底薪。


因为据我观察,这个说法只是为了应对我这种读过书的人,而他们招的普通工人大部分来自偏远农村,根本就对这些不懂,他们被老板灌输的理念就是,六天工作制是天经地义的,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是不允许被质疑的,不接受就别来,又不缺你这一个。


因为他们没享受过五天工作制也能赚到那么多钱的待遇,因此觉得一周能工作六天多拿几百块简直是这世上最美的事情,如果有人来反对这个,他们里面的许多都会替老板说话,来跟你拼命,觉得你要砸了他们的饭碗,要他们少挣钱,而老板这是为自己好,自己能多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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