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爱隔山海,山海不可平

“不过最后我没回家、没打电话,也没回信,只是把揉成一团的信找回来,想办法弄平、折好,放回信封,决定去哪里都带着这封信,像是带着战场上所受的伤。”

《分手信》

豆瓣评分:7.6

作者:[美]尼古拉斯·斯帕克斯

《分手信》封面

我去微博上搜索“异地恋是什么感觉”,有位博主是这样回答的:

“一个拥抱能解决的事情,最后却是在冷战中过去。”

就像我们今天要讲的这本小说中的主人公们一样,因为分开,因为变故,最终还是败给了距离。

01

男主人公约翰生长在威尔明顿,单亲家庭,父亲酷爱收集钱币。

高中的时候,由于家境原因,加上跟父亲的交流越来越少,约翰开始变得叛逆。打架、泡吧,不良青年会做的事情,他都尝试了一遍。

经过跟父亲大吵一架、高中肄业四处辗转兼职后,他发现自己并不想像他的朋友们一样虚度时光,但此时的他并没有做出什么改变。

直到前女友露西打电话跟他分手:“你应该可以更有作为,不知道为什么,你却宁愿整天混日子。”

经此一事,约翰开始反思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生活,看着身边经过的年轻、健壮的美国大兵,萌生了从军的念头。

年轻又有活力的大兵

军队的生活让他变得成熟,军队里的团体生活让他懂得了责任的意义。这也为他后来在海边帮女主捡起包做了铺垫。

2000年夏,他第一次回家看望父亲。正是这次探亲,他遇到了女主沙文娜,并迅速坠入了爱河。

他们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夏天,沙文娜在威尔明顿帮助别人盖房子,约翰就经常去陪她,并带着沙文娜去他以前常去的地方,走他走过的路。

但是他们很快就不得不面临分别:约翰要继续回军队服役;沙文娜继续留下来建房子,随后还要回学校。

分开之后,两人开始了长达两年的异地恋。

海外驻军常常扎营在一些偏远的地区,约翰只能通过信件和莎文娜互诉衷肠。在那些充满浓情蜜意的文字间,二人都憧憬着日后可以长相厮守。

2001年9月,911事件爆发。

军人的热血和责任感迫使约翰和他的战友们继续留在了军队,再服役两年。而远在美国的沙文娜面对约翰不得不延长的服役期、距离的阻隔等原因,最终放弃了这段爱情。

“但是我突然明白,就算有爱和关怀,也并非永远足够。爱和关怀就好像是砌筑这份感情的砖块,要是没有时间好好相处,总是有分隔两地的阴影夹在中间,那就成了没有水泥砌的墙一样。”

02

第一次听说《分手信》这本书已经是我高中的时候了,那时候虽然学习紧张,但身边还是不乏爱看书的人手不释卷。多年之后,我在#多看阅读#上邂逅了这本书,便马上存了下来。

看完之后,觉得这其实是一本很平淡的书。

可能是这几年中国网络文学越来越发达,其中情节曲折、文字功底好的作品也很多。

大概是接受了很多言情小说的刺激吧,觉得《分手信》的情节很平淡,过程甚至结局都在意料之中。

每个人看一本书的体验也是不一样的

但仅仅这样说,未免有失偏颇。

虽然这本书读起来可能不如其他言情小说跌宕起伏,但其中处处流露出来的真诚与真情,却很打动人心。

作者在书中用了很多白描手法,仅仅通过人物之间的对话,便把人物之间的纠葛与冲突表现的淋漓尽致,足以见得作者讲故事的功力。

尼古拉斯·斯帕克斯是一个很善于运用身边素材的人,看他的作品常常不会让人觉得高高在上,反而很贴近生活,甚至会让人觉得这就是发生在自己身边或身上的故事。很能引起读者的共鸣!

▲本书著者:尼古拉斯·斯帕克斯  

整本书最宝贵的部分,就是对真爱的探讨。

如果说一开始男主对真爱的见解很简单很纯粹的话,那么该书的末尾,提姆的一番话无疑将“真爱”这一主题升华到了一定高度。

约翰在书的最后说,爱一个人就是能够明白,让对方快乐比让自己高兴更重要。而在提姆的身上,真爱的光辉体现在他愿意放下自我,成全沙文娜的未来。

提姆知道自己所剩时日不多,他没有要求沙文娜为自己守节,相反的,他希望自己心爱的人一直过得幸福,能够跟爱她的人共度下半生。

这种“爱的豁达、爱的通透”的情怀,并不多见。

我们总希望爱是独占,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分开了,也会有一种“这曾经属于我”的心情。

03

书中塑造了三个不同的男人形象:主人公约翰,主人公的父亲,还有主人公的情敌——提姆。

▷主人公约翰

全书以男主的视角描述,所以男主的形象相对来说更加丰满。通过作者的描述,我们可以了解男主全部的成长历程,从最初的青涩到渐渐成熟,皆有迹可循。

男主的成长轨迹跟我们很像,小时候在父母的庇佑下乖乖长大;渐渐大一些,有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后,开始变得叛逆;然后突然有一天,懂得了父母的不易,开始思考生活的意义,变得成熟。

他就像是我们所有人的一个缩影,我们的喜怒哀乐艰难困苦都可以在男主身上找到影子。

▷情敌提姆

而男主的情敌提姆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形象。他近乎完美,是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孩子”。

幼弟患有自闭症,提姆帮助弟弟恢复,并且变成了弟弟最信任的人;喜欢做义工做慈善,帮助比他更穷苦的人;坦然的面对自己的死亡,不对爱人道德绑架,而是积极地让她追求幸福。

相比于约翰的有血有肉,提姆则是被高高的束在神坛上,作者大概是想借提姆这样一个形象表达自己的爱情观。

“真爱不是一味的迁就与强求,不是占有,而是最大程度的希望自己爱的人拥有幸福。”

▷父亲

主人公的父亲,在整本书里是一个特殊的存在。

他患有阿斯伯格综合症,一种以“社交障碍”为名的精神疾病,生平最大的爱好(也是唯一的爱好)就是收集钱币。除了工作之外,收集钱币几乎占据了他全部的生活。

他是男主性格的催化剂,也是男女主人公爱情的催化剂,更是最后拯救提姆的幕后功臣。在约翰的眼里,虽然父亲的一生极其无趣,但毫无疑问的是,他是一个好父亲。

“爸,我是认真的。很抱歉让你历经这么多难堪的事,也很抱歉我从没待在家陪你。你是我所认识的最棒的人,也只有你,从不生我的气、不会批评我。我从你身上学到的,比这世界上任何当儿子的都要多。”

——《分手信》选段

整本书中的亲情线十分出彩,甚至能让人忽略其中的爱情线。虽则这算得上是作者的败笔,但其中对亲情的思考,也很能引起读者的共鸣。

也许,“爱情”是一种偶然的心情,但“亲情”,永远是我们避风的港湾。


如果我评价,怕是只能给这本书打三星半。

书本身占一半原因,电子阅读器也能占一半。

在电子阅读器上阅读,总是没有阅读纸质书的踏实感,

往往像看完网文一样,过眼就忘。

不知道有多少人跟我一样,

即使在数字化如此发达的今天,

仍然偏爱纸质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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