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杂谈(二十四)自己多保重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所谓“善恶”,亦是如此。

前两篇分享,核心思想就是这世上并不存在绝对的“善恶”。相信一些朋友估计会有些不解,心想照你这么说,岂不就成了“善恶虚无主义”了?既然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善恶,那好,就不要倡导什么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了,因为无所谓善嘛;至于杀人放火、打家窃舍这些事儿,也不要制止了,因为无所谓恶嘛。如此一来,天下大乱也就是分分钟的事情了。如果有人要这样理解,真是一点儿也不奇怪。“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老子讲这句话的用意,其实我们只讲了一半,本篇我们就来聊聊剩下的这一半。

首先还是要再强调一下,说善恶无绝对,并不等于说善恶为虚无,而只是说善恶是一个相对而生的主观观念。至于某个具体的善恶观念对不对?应不应该存在?这又是另外一回事。助人为乐当然应该提倡,杀人放火当然要予以制止,但必须得承认,对这两件事的赞成和反对,仍然是出自我们主观的观念。只是说,这两个主观的观念,无论是在心灵的深处,还是在现实的层面,都能获得绝大多数人的认可,同时也非常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但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观念,都能像“要助人为乐”和“不能杀人放火”这样,可以很大程度地跨越时空的局限。比如女人应该三从四德这个观念,虽然也曾经获得大多数中国人的认可,但很明显,它经不起时间的考验。

在我们普通人一地鸡毛的日常生活中,像该不该杀人放火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毕竟很难得遇到,而更多的,还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那种事情。正是这些事情,构成了我们生活的主旋律,让我们困惑,让我们纠结,也让我们在各自的相信中互相伤害。比如现在很多年轻朋友,都曾遇到过父母的催婚。我有一个朋友就是这样,曾经被他妈妈催得是那叫一个昏天黑地、鸡犬不宁啊,弄得有一段时间,小伙子是苦不堪言。那不难发现,在我朋友的母亲心中,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就是铁板钉钉的“善”;到了合适的年龄却不成家,就是没有任何理由的“恶”;但在我这位朋友看来,婚姻不过是一个人可以选择的生活方式之一,天时地利人和了,结婚就是“善”;否则,就是“恶”。也许年轻的朋友们,基本都会挺我这位朋友吧,但整件事情的结果却可能出乎我们的预料。虽然我这位朋友后来在家庭的强大压力下,简单相了相亲就匆匆结婚了,可人家两口子现在生活得很幸福!感情很好!不得不说,我这位朋友的妈妈,看人还是挺准的。所以啊,所谓“善恶”,真的不是一件绝对的事情。你要把它绝对化了,最后限制住的,只能是你自己。

现在让我们回到老子的名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在我这位朋友的故事里,如果你是天地,你是圣人,那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你是应该对当妈妈的多一点“仁”呢?还是应该对当儿子的多一点“仁”呢?恐怕还是对谁都“不仁”,才更为合适吧。所以老子讲这句话,虽然表面上有点儿惊世骇俗,实际上却是用心良苦。老人家这是在提醒我们:关于善恶的判断,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行为选择,其实都是我们人类自己的事情,甚至就是我们每个人自己的事情。别把自己的责任推卸给别人,也别把自己的责任推卸给天地和圣人。天地和圣人,没有这个责任,也没有这个能耐。人类的善恶观,是如此的主观和善变,唯有自己多多保重,此外别无他途。这,就是上次我们没有讲完的另一半。


下期预告:万法皆由心造

世间已经如此喧嚣,天地与圣人——你们就别掺和了吧!

个人公号第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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