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残杀6岁邻居 14岁女生涉嫌弑母 这些孩子怎么了

几天前刚看了陕西13岁男孩残杀6岁邻居后藏尸15天的报道,3月17日又看到了14岁女中学生涉嫌弑母:家人收拾东西时发现尸体的通报,不禁要问,现在的孩子怎么了?

2月17日大年初六,陕西汉中勉县六岁半的男孩程程失踪,十五天后,程程终于被找到。警方在距离程程家10米左右邻居家楼顶的木箱内,发现了程程的尸体。据媒体报道,杨某是勉县某中学初一的学生,两家并不熟悉,也没有任何矛盾。两个孩子唯一的一次见面,是杨某在过年期间放鞭炮,程程跑过去看了一会。杨某成长于单亲家庭,父母在其年幼时离婚,杨某从小和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

据当地警方通报,从2月17号杀人,到3月4号从课堂上被警察带走期间,杨某和家人神色自若,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般,安然度过了十几天。

14岁女生杀母则发生于2020年12月,刘某某疑似杀害自己的母亲后,用编织袋将母亲的尸体藏在家中,直到前几天尸体才被发现。杀母原因竟然是她不想上学,但是其母亲希望她继续上学,于是两人产生了矛盾。去年12月刘某某犯事后,还撒谎说她母亲和别人走了,当时是以母亲失踪报的案。

两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本应是充满朝气,活泼向上的年纪,这两个少年却冷酷无情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他们对生命毫无敬畏之心,不但毫无顾忌地杀人,杀人之后竟然还能装作若无其事。由此可以看出,二人根本就没有最起码的是非观念,人命关天,岂能儿戏?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数据则显示,在发生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中,14岁至16岁年龄段所占比重逐年提升,至2013年已突破50%。这不得不引发我们对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思考。“海恩法则”说:每一起严重事故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可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任重而道远。

今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刑事责任年龄从14周岁降至12周岁。法律能抑制人性,规则能约束行为。但是,比起把法律视为惩治恶魔的最后一道防线。家庭教育才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中之重。出生时,每个孩子都是一张白纸,他的边界意识,生死常识,敬畏心,必须在小时候就养成。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善,是未成年人犯罪最大的主因。

常言道:娇儿无孝子,惯子如杀子。生下一个孩子,就多了一份社会责任,父母对孩子最大的宠爱就是教他学做人,使之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而不是害群之马。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家庭、学校应联动起来,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阻断未成年人员犯罪的源头是整个社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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