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查封后转租给次承租人,次承租人如何主张赔偿

业主因债务纠纷,租赁房屋被查封,后二房东将房屋租给次承租人,竞买人(新业主)要求实际承租人搬迁。

承租人要求赔偿装修费及损失,合同无效还是有效,即要求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还是要求承担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能否要求原业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将查封的房屋转租,次承租人可要求出租方赔偿装修费损失,解除合同,而非合同无效。

具体依据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2、  由于出租人并未直接与次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要求,次承租人只能向转租入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承担责任。而要求原业主一并承担连带责任系基于侵权,违约和侵权一般不能一并主张。

你可能感兴趣的:(房屋被查封后转租给次承租人,次承租人如何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