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罗米修斯》教后记

《 在普罗米修斯》一课教学时,我关注到了一个词“拿取”。文中是这样记叙的:“很久很久以前,地面上没有火,人们只好吃生的东西,在无边的黑暗中度过一个又一个长夜。就在这时候,有一位名叫普罗米修斯的天神来到了人间,看到人类没有火的悲惨情景,决心冒着生命危险,到太阳神阿波罗那里去拿取火种。”读到这儿,我的心里产生了大大的疑问。如果说普罗米修斯是到天上去拿取火种,理应不会受到宙斯这么严重的惩罚。于是我上网查询了“拿取”的意思。“拿取是经过别人允许或是不违法的行为。”按拿取这个词的意思普罗米修斯到太阳神阿波罗那里去拿取火种是不违法的行为。理应不会受到宙斯的严酷的惩罚。可是我们在这篇课文中看到的却是“普罗米修斯拿到了火种之后,宙斯大发雷霆,决定严惩他:用一条他永远也挣不断的铁链,把他锁在高加索山上。每天还派一只凶恶的就因啄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面对炼狱般的痛苦。也没有使我们这位伟大的神——普罗米修斯屈服。 本人认为在课文中用上“拿取”这个词是不准确的,不符合课文要表达的中心思想。因为课文巜普罗米修斯》主要讲述的是普罗米修斯为了人类的幸福,不惜付出惨重的代价去偷取天火。因为触犯天规,导致宙斯大发雷霆决定严惩他。我不知道编者在选编教材时,是否字斟句酌校对课文。“拿取”和“盗取”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程度深浅明显不同。语文学科最讲究的是用词准确,实事求是。而这篇文章却因为“拿取”一词,置普罗米修斯所遭受的种种苦难于轻描淡写之中,这不是对伟大的天神普罗米修斯的大不敬吗?虽然这仅仅是一个神话故事。但是文中具有强烈正义感的天神普罗米修斯宁愿付出惨重的代价而让人类获得幸福,这不值得我们为之敬仰吗?这不就是我们当下社会推崇的正能量吗?而我认为编者用“拿取”一词是本文的一大败笔。在教学这篇课文时,我把自己的观点告诉学生:在课文中应该用“盗取”或“偷取”一词更准确些。作为老师,我们不要只会照本宣科。在教学工作中要有敢于质疑的精神,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加以证明,在教学中要不断质疑,不断反思。在质疑中提高,在反思中成长。

(注:本文写于2017年,当时我们使用的教材是人教版。所幸的是统编版教材现已纠正此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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