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泽谕吉《劝学·第二篇·平等》(1)

王健波 译

平等

初篇开头写道:人人生而平等,无高下之别,自由自在云云。现在我想就此展开。人之出生,是上天使然,而非人力所致。之所以说人与人应该互敬互爱,各尽职守,互不相妨,是因为我们作为同类,共享一片天空,同为天地之间的造物。这就好比一个家庭里的兄弟姐妹和睦相处,是因为他们是在同一个家庭里,共享一父一母。

因此,要问人和人的关系,毫无疑问是平等的。但是,这里所说的平等,并不是指外在条件上的平等,而是指权利道义上的平等。谈论外在条件时,我们会发现人和人之间有着很大的差距:贫富、强弱、智愚,大名华族住宫殿、衣美服、享美食,工人居陋巷、缺吃少穿,才智过人者可以做官、经商、改变世界,缺少智慧的人一生只能做小买卖,有强壮的相扑手,也有娇弱的公主,可以说是云泥之差。但是,如果从权利道义的角度来说,则是完全平等,没有一厘一毫的轻重。所谓的权利道义,就是要尊重每一个人的生命,保护每一个人的财产,珍视每一个人的名誉。既然上天赋予人生命,又赋予人身体和心灵,让人践行这一道理,那么无论如何,都不应该以人力去损害它。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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