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煮声律启蒙第四十章

《水煮声律启蒙》第四十章.

十四寒(一)

多对少,易对难,虎踞对龙蟠。龙舟对凤辇,白鹤对青鸾。风淅淅,露漙漙,绣毂对雕鞍。

鱼游荷叶沼,

鹭立蓼花滩。

有酒阮貂奚用解,

无鱼冯铗必须弹。

丁固梦松,

柯叶忽然生腹上;

文同画竹,枝梢倏尔长毫端。

(老规矩,读三遍,读着不顺溜的,翻翻第四、十、十三章,

温习一下关于旧韵的知识)

上一章我们讲到《战国策》,当时老高套用了鲁迅先生《狂人日记》中的一段话评价它:在写满“合纵连横”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忽悠!

下面举个例子,让大家看看这些所谓的策士是怎样忽悠的。无鱼冯铗必须弹这段故事出自《齐策》,现在它有一个独立的名字叫《冯谖(轩)客孟尝君》,被收入了《古文观止》。

话说孟尝君门客三千,大抵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和精英会员。高级会员称为“客”,吃饭时有鱼;精英会员称为“车客”,出门时有公务用车。冯谖初为普通会员,为了引起孟尝君的注意,他在吃饭时弹铗(长剑)而歌:归来吧,归来呦,吃不到鱼的游子(长铗归来乎,食无鱼)!孟尝君听说后,就把他提升为高级会员;但冯谖继续用这个腔调唱:归来吧,归来呦,坐不上车的游子(长铗归来乎,出无车)!孟尝君听说后,又把他提升为精英会员。

但没过多久,冯谖又开始唱一下句:归来吧,归来呦,别再四处漂泊(长铗归来乎,无以为家)!于是孟尝君又安顿了冯谖的母亲,冯谖才停止了自己的歌唱。(好多唱歌比冯谖还好的普通会员哭晕在洗手间)

当然,冯谖的忽悠之路还没完。孟尝君派他去封地薛邑收债,临行时冯谖问:顺道捎点什么回来不?孟尝君说:随便,看我缺什么就捎点什么吧!结果,结果,冯谖以孟尝君的名义当着薛邑百姓的面,把借据都给烧了!回来和孟尝君说:我给你捎回了“义”。孟尝君半天憋出一句话:忽悠!接着忽悠!

一年之后,孟尝君被齐王罢免,回到薛邑,民众扶老携幼百里相迎…

可惜,这段故事不是史实。战国末期,各诸侯国贵族养士之风盛行,其中魏信陵君魏无忌、赵平原君赵胜、楚春申君黄歇、齐孟尝君田文都养士千人以上,并称“战国四子”,其实类似的组织今天依然存在,只不过我们给它换了一个名字,黑社会。

和大多数黑社会老大一样,“四公子”虽然都做过些有益于国家有益于人民的事,但按我们今天的法律来看,基本上都是判死刑的主儿。

【案例一】

被告人田文,别名孟尝君。简要背景:“四公子”和芈月大体同一时代。芈月之子嬴稷即位后,曾经请孟尝君到秦国为相。但秦相樗里疾从中离间,遂将孟尝君软禁。后来孟尝君离奇出逃(这段故事会在第四十三章讲),路过赵国顺道去拜会平原君。

查明事实:被告人田文在路过赵国某县时,因有赵国人取笑其身材瘦小,遂率门客(均另案处理)持刀砍杀数百人后离去。

适用法律:被告人田文伙同门客持械随意砍杀他人,致数百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影响极其恶劣,故对其判处死刑。

延伸阅读:

田文团伙随意殴打他人有寻衅滋事行为,

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等罪的

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这在法理上叫想象竞合。

【案例二】

被告人赵胜,别名平原君。

简要背景:平原君是赵武灵王之子,惠文王之弟。“三去相、三复位”,前后做了48年的赵国相。

查明事实:被告人赵胜,因其小妾嘲笑一跛足男子,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指使手下(均另案处理)将该小妾杀死。

适用法律:被告人赵胜指使手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对其判处死刑。

【案例三】

被告人魏无忌,别名信陵君。

简要背景:对于平原君赵胜而言,杀个小妾只能算是小错。他“利令智昏”,怂恿赵王接收了秦国的打击目标上党郡,引发了血腥的长平之战,“小狼”白起坑杀赵卒四十万,包围赵都邯郸。平原君一面派自荐的毛遂到楚国向春申君求援,一面求助于自己的小舅子信陵君魏无忌。

查明事实:被告人魏无忌,因魏王拒不出兵援助赵国,指使如姬盗窃兵符。并在晋鄙将军拒绝交出兵权的情况下,指使朱亥用铁椎将晋鄙打死。然后私自调动魏国军队帮助赵国解除了邯郸之围。

适用法律:被告人魏无忌指使朱亥(另案处理),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指使如姬(另案处理)盗窃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数罪并罚,故对其判处死刑。

延伸阅读:故意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或公文、证件、印章的,因盗窃的是刑法规定的特定对象,故不以盗窃罪论。另外,信陵君的行为还可能触犯了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中的罪名,这些老高都没有研究过。

【案例四】

被告人黄歇,别名春申君。

简要背景:除了和芈月的爱情外,春申君的故事和《芈月传》里差不多,辅佐在秦国为质的。楚太子熊完回国即位,也就是楚考烈王。

查明事实:被告人黄歇娶赵人李园之妹,在李园之妹有身孕后,献于楚考烈王,生子被立为太子(即楚幽王)。

适用法律:这个不是刑事法律关系。民事角度,其实也只有楚幽王可以告他,案由是抚养费纠纷。楚考烈王去世后,他原来的大舅哥李园抢先进入王宫,在棘门埋伏刺客刺杀了春申君。“四公子”中最不该死的人就这样死了…

好了,四公子的案子就讲到这里。还有三个人得简单说说。有酒阮貂奚用解典出《晋书》,说的是散骑常侍阮孚放荡不羁,终日饮酒,曾经用官员佩戴的金貂头饰换酒喝。“

奚”是疑问代词。

阮孚算得上是“文四代”,太爷是“建安七子”

中的阮瑀,二爷和老爹分别是“竹林七贤”

中的阮籍和阮咸。一家子不着调的酒人儿。

丁固梦松,柯叶忽然生腹上说的是三国时期东吴尚书丁固,梦见腹上长了棵松树,就对别人说:“松”字拆开是“十八公”,再过十八年,哥将会升为三公(司马、司徒、司空)

。十八年后,丁固果真做了司徒。宣传封建迷信的故事就不多讲了。遗漏什么亮点没?对了,丁固有一个喜感十足的字,子贱!不是老高写错了,就是这个“贱”字。文同画竹,枝梢倏尔长毫端说的是宋代画家文同,善画墨竹,曾说过“画竹必先胸有成竹,不能节节叶叶为之”。这个遗漏亮点没?他自号笑笑先生算不算?他先祖是三十四章的文翁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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