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莲VS秦玉河:用恨来爱你

朋友Z和我,相约在星期一,去看了冯小刚导演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她最感兴趣的是,有男演员张嘉译,在里面扮演了重要角色。

看来她是他的粉丝。我可没有这么深厚的粉丝情节。目前,我还不是任何男演员或女演员的粉丝。我去看这个电影,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之心。甚至电影拍得好坏都可以不管,我就想去电影院里坐一会儿。电影院里是幽暗的、神奇的,仿佛是另一个世界。我认为看电影就是坐在原地旅游。当然,也可以说是用你的思维意识,在随着电影剧情的发展而神游。

我不想评论冯小刚拍的电影如何,更不想简单地用好或不好来下结论。至少,在国内那么多的导演里面,他是给大家带来欢笑或思考最多的一个了。至少,人家冯导涉略了这样既不是抗日,又不是言情剧的冷门题材,这就意味着勇气,也意味着良心之举了。和另两个自诩名气惊天的Z和C导演相比,公益之心不知高出了多少倍。

如果我们伟大的祖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都有雾霾,那么即使是对那些最富有的人群,他们的幸福感和健康指数,怕也要大大地降低了。这是一个严重问题。但是,问题本身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没有正视它的勇气。这一类影片,可能叫好,也可能不叫好,在当下中国几乎是注定不会有什么高票房的。拍这类片子,需要勇气的同时,也需要良心和正义。

但是对于电影中李雪莲的扮演者范冰冰,我的感觉却是不匹配。哪怕冯小刚让自己的老婆徐帆来扮演李雪莲,达到的效果也不至于如此没有契合度。范冰冰尽力了。但是却留下两个方面的缺憾。一是你感觉她不像李雪莲,不符合你心中李雪莲的定位。无论她怎么化妆,怎么在着装,怎么在神态和方言上加以突出和表现,她都不是李雪莲。我心目中的李雪莲,是方圆脸型的,至少是宽脸庞的,绝不是这种尖下巴的小窄脸。李雪莲这一类的人物,在其形象上是应有时代感的,符合那时的审美风格。就像新版《红楼梦》中,林黛玉的违和感一样。你怎么也无法接受,病弱的林黛玉,有一张胖乎乎的圆脸。尤其是当代才流行的,又大量整容出来的网红脸,已经形成思维定式。范冰冰的形象,过于当代化了,无法融入于那个年代,去体现一个农村女人的自然与质感。

二是范冰冰的表演太僵硬了。她脸上的表情那么单一,她的肢体语言和表现力,也单调地欠火候。打个比喻,一个好的表演,就如同是春夏时节,那柔韧的、充满自然活力的绿色柳枝,不好的表演呢,就是冬天时,落光了叶子的枯树枝,又僵硬又死板,毫无活力和创见性。整体上,有格格不入之感。

而电影中的李雪莲,真的不是什么潘金莲。起因只是她与丈夫理论时,随口说出来的一句气话和狠话。但这即刻就成了她的精神负担。如果仅从男女情感方面来解读,李雪莲这样做,除了对当众被揭穿自己新婚之夜不是处女的秘密,感到难堪以外,更多原因,还是她放不下她的前夫秦玉河。

她的执着固然令人震撼,但那执着中的内容却是逻辑荒谬的。她朴素粗糙的认死理,是她的闪光点,也是她的局限。她无法上升到另外的高度,因为她只是一个农村妇女。

不过,她也是一面镜子,照到了这个社会丑陋的面孔,且细致入微到了毫毛和雀斑都清晰可见的程度。从这一点说,冯小刚和刘震云都是真正的爱国者。他们知道,爱不都是花言巧语的赞美,更是一丝不苟、甚至毫不留情的批评。批评得不厉害,至少没有唱浓烈的赞美诗。《我不是潘金莲》,更像是一种温柔的讽刺。其实,还可以做得长满厉刺儿的,只是刺儿已经拔掉了,为了避免某些人的极度不舒服。

无论是潘金莲还是李雪莲,她们都是被男性社会的性别霸权,强硬塑造出来的。她们的天性被压抑后,就会有另外的表现。因为两千年来,我们的华夏民族,只有一个半的性别。这一个半,当然是指一个无所不能的男人,和那被男性观念灌输和塑造成型的半个女人。说半个,是因为女人们只保留了女性的躯壳,却毫无女性自身的思想与个性。男人们出于统治的考虑,并未给予女性足够的权力和尊重。相反,他们一直视女性为男性的附属或奴隶,她们没有质疑他们的资格,她们除了固定的模子,不被允许有丝毫的自我,并一直奉行着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歪理。

可是,副作用总是会来的。别以为男人独当一面,女人靠边,就可以永远省心省力,没有麻烦事。当女人不跟你要平等的时候,她们要的更多,光是金钱,就足以让男人们疲于奔命了。更不要说什么权势和名利了,到了当今,就是房子,车子,存款……

当那些大小官员,被一个告状的李雪莲弄得筋疲力尽,甚至到了丢盔卸甲,官帽子不保的程度,他们应当埋怨的又是谁呢?每个人都难逃其咎。他们先是任凭她去告状,后来又阻止她去上访。直至发展到为了不让她跑到北京,不遗余力、全力以赴、用尽所有手段,无比荒唐的境地。要是他们在认真服务百姓方面,也能如此不顾一切,并引导好那些普通男人,做个有思想、有自律,遵纪守法,尊重女人,诚实正直,那就不会有后面李雪莲没完没了的故事了。民众是需要良性引导的。引导者自身也要有素质。民众的层次,映射着当地管理者的能力。而且,你没有看到一个女性官员,说不定女性会处理得更好。

李雪莲到了最后,告状对她来说,已不仅仅是为了告状了。告状,某种意义上成了她的生活方式和精神支柱,以至于她状告的对象死了,她并没有解恨的快感,反倒失去了生活的动力,绝望地想要自杀。她没有想过,什么叫真正为自己而活(当然,艺术需要那样一个李雪莲),她也不知道,在她狭隘的尊严里,只有“人为一口气,佛为一炷香”。她不考虑自己也是假离婚的策划者和实施者,她自己也存在漏洞和错误,自己也充满了投机心理。但她不恨自己,她恨秦玉河,并几乎恨了一辈子,用尽了自己的全部生命之力。

可是,这究竟是恨,还是放不下的爱呢?

李雪莲,没有走出从古代起男人就设定好的圈套。既然是男人说的,说你是潘金莲,男人们又怎么会轻易收回这种说法呢?这样说你,其实是借潘金莲这个反面典型,来打压你,甚至统治你。父权至上的社会,他们用名节观,统治了妇女们两千年。

如果今天你不想成为李雪莲那样将生命耗费在告状路上的女人,那就先让智慧和自信驻扎到你内心吧!一些老观念也应连根拔出。在我们身边,有几个男人不是秦玉河?他们都是那种观念的产物。

既然,社会尚不完善,也会有很多男人不得不成为男性“李雪莲”,为了各种各样的理由,而奔走在告状的路上。李雪莲可不孤单。他们都是不良观念的聚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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